2016年海淀區教委所屬事業單位第二次(面向畢業生)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按照北京市和海淀區關于事業單位補充人員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海淀區教委決定開展2016年面向畢業生第二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共涉及海淀區教委所屬事業單位690個崗位,具體要求詳見附件。
二、報名條件
1、限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職業技術院校的2016屆應屆畢業生和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職業技術院校的2015屆未派遣的北京生源畢業生。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崗位需要的專業和技能;
4、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畢業時能如期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
6、招聘單位崗位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7、符合公開招聘回避制度的有關規定;
8、上崗時需具有崗位要求的相應資格證書;
9、非北京生源畢業生須符合2016年北京市進京落戶條件,截至現場確認當日北京生源畢業生年齡不超過40周歲。
三、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6月21日下午14:00
報名網址:www.rc.bjedu.cn(海淀區教育人才網站)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網上審核通過人員,通過網上的報名系統打印《海淀區教委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畢業生報名表》。
(二)現場確認
須本人親自現場確認報名。
確認時間:2016年6月22日9:00—14:00
確認地點:各招聘單位現場確認
現場確認時所需材料(均需一式兩份):
1.《海淀區教委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畢業生報名表》;
2.北京生源提供戶口簿(卡)原件首頁及本人頁復印件;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能夠證明具備招聘單位所需資格條件的其他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5.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
6.由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要求所有成績全部通過,無補考;報考北部農村學校者選修課程允許1-2門有補考合格。
7.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8.大學英語相關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9.由畢業高校的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統招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2015屆未派遣的北京生源畢業生還需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和由畢業高校開具的未派遣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