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相城區教育局赴高校公開招聘教師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2005年6號令)、《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意見》和蘇州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蘇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蘇辦發[2011]27號)有關規定,2016年相城區教育局赴高校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11名,F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
(二)具有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和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二、招聘范圍及對象
本次招聘范圍為2016年應屆高校畢業生,招聘對象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①全日制師范類本科畢業生;②已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年齡在30周歲以下的碩士及以上研究生。
三、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四、報名時間、地點、材料
(一)報名時間:2016年3月24日(周四)8:30——11:30
(二)報名地點:湖南師范大學音樂學院和樂樓,教室號106
(三)報名材料:①《相城區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資格審查登記表》1份(加貼照片),②本人身份證及戶籍證明,③學生證,④所在院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⑤“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空白),⑥在校期間的全部課程成績單,⑦應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⑧個人免冠彩色證件照1張。
五、招聘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3月24日上午組織現場報名、資格初審,下午公布進入筆試人員名單,發放筆試準考證。
(二)3月25日上午組織筆試,筆試內容為學科專業知識。根據筆試成績按從高到低1:3比例(不足1:3時按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電話通知)。
(三)3月25日下午,組織面試及專業技能測試。面試及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均當場公布。根據面試及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按招聘崗位1:1比例確定意向人員。
(四)招聘單位與意向人員簽訂就業意向書。
(五)4月15日前,組織意向人員體檢、政審,體檢、政審合格的,雙方簽訂就業協議。
(六)正式錄用前,根據規定對簽訂就業協議人員進行擬錄用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有關聘用材料經招聘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辦理錄取、簽訂聘用合同、鑒證等相關手續。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錄取、鑒證相關手續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六、紀律與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由區教育局組織實施,區人社局、區紀委予以指導和監督。對單位和個人違反招聘規程規定一經查實的,按國家、省、市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中紀律與監督的有關規定處理。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特設監督舉報電話:0512-85181506、0512-85182252
七、本簡章由相城區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12-8518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