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區區屬學校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簡章
為規范教師招聘工作,優化教師隊伍結構,促進全區教育事業可持續發展,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11〕46號)精神,經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現就我區區屬學校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詳見《常州市新北區區屬學校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簡介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及報名條件
(一)招聘對象
2013、2014、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戶籍不限。
(二)報名條件
1、具有較高的政治思想素質,身心健康,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或正在申請相應學科和學段的教師資格證書,相應學科教師資格可報本學段及其以下學段的相關崗位。正在申請者必須在2015年7月1日前取得相應學科及學段的教師資格證書。
4、2015年畢業生須具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指已簽約大學生),且須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5、2013、2014年畢業生須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6、屬于留學歸國人員的,應具備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材料(學歷認證證明取得時間截止到2015年1月16日)。
7、具備擬報考學科崗位的相關條件。
三、報名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報名工作由常州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具體事務由市人事考試中心承擔。報名與資格初審的具體實施工作如下:
1、報名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采用網絡報名方式。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進行。
報名網址:常州市人事考試網(http://www.czpta.gov.cn)。
考生進入報名網頁,按網上提示和崗位要求如實填寫有關信息。
2、報名時間:
2015年1月12日9:00—2015年1月16日16︰00
考生須在報名的同時上傳照片。
繳費確認時間:
2015年1月12日9:00—2015年1月17日16︰00
3、資格初審
新北區社會事業局在網上對考生填寫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并在考生報名24小時內提出審核意見。
4、網上確認
(1)考生應在報名24小時后在同一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并進行網上確認。
(2)如考生尚未上傳照片,須在繳費確認的同時,及時上傳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免冠正面二寸證件照尺寸:35×45毫米,JPG格式,20KB以下)。
(3)考生須使用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聯卡,在網上繳納報名筆試費100元。
(4)上傳照片或網上繳費有困難的,請與市人事考試中心聯系,聯系電話:(0519)88266686。也可直接到市人事考試中心(市北直街35號)現場上傳照片和繳費。
(5)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繳納報名筆試費的均視為報名無效。
5、改報名時間
報名結束后,報考被取消崗位且繳費成功的考生,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改報時間:2015年1月20日9︰00—16︰00。
(二)網上打印準考證
考生于2015年2月2日9︰00起在常州市人事考試網(http://www.czpta.gov.cn)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有困難的,可直接到市人事考試中心打印。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本次考試設立1:3的開考比例,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將在原簡章發布網站公告核減或取消相應招聘計劃。
2、考生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學科崗位進行報名,多報無效。資格初審通過后的信息不得進行更改,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考生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考核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凡屬于弄虛作假或者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報考的,如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所造成的損失由考生承擔。
四、考試和考核辦法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方式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其中音樂、體育、美術需進行專業加試。
(一)筆試
1、筆試時間:筆試時間為2015年2月7日(周六)上午8:30—11:00(音、體、美學科8:30-10:00),如有變化以準考證為準。
2、考試內容:筆試內容主要圍繞專業理論與師德、專業知識和專業能力進行考核。考試無復習提綱,不授權任何機構組織考前培訓。
3、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筆試總分的50%。
4、成績查詢:考生憑身份證號在常州市人事考試網查詢成績。
(二)專業加試
1、加試崗位:小學音樂、小學體育、小學美術
2、加試時間:2015年2月8日8:00。
3、加試地點:常州市新北區實驗中學(晉陵路58號)。
4、加試科目及要求:
音樂:總分100分(其中鋼琴彈奏30分,演唱30分,音樂特長展示40分)。特長展示為除鋼琴外的其他器樂演奏或舞蹈表演自選一項,內容自定,CD伴奏自備。除鋼琴、音響設備外其他用品自備,測試時間控制在12分鐘以內。
體育:總分100分(其中基本素質30分,體育特長展示及相關說明70分)。基本素質測試5分鐘,特長展示及相關說明測試10分鐘。除固定設施外,所需器材自備。
美術:總分100分(其中素描60分,命題創作40分)。測試時間150分鐘,命題創作限幅長不超過60厘米,寬不超過40厘米。加試所需一切用品自備。
5、考生專業加試成績將在新北區教育網(http://www.xbedu.net/)上公布。專業加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50分。
](三)資格復審
1、人選確定
(1)音樂、體育、美術崗位:在筆試和專業加試成績均合格人員中,將筆試和專業加試成績相加后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與應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各崗位面試人選,合格人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2)其他崗位: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與應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各崗位面試人選,合格人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2、在面試前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人選在新北區教育網上公布,資格復審由區社會事業局組織實施,時間為2015年3月3日(9:00-11:30;13:30-17:00),地點為新北區政府(衡山路8號)512辦公室。
3、資格復審時,報名考生應提供下列材料(均要求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1)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攜帶身份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指已簽約大學生)、教師資格證書(正在申請教師資格證的考生可推遲至2015年7月1日前提供)、其他資格證書及證明材料等。
(2)2013、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攜帶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正在申請教師資格證的考生可推遲至2015年7月1日前提供)、其他資格證書及證明材料等。
(3)屬于留學歸國人員的,需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材料(學歷認證證明取得時間截止到2015年1月16日)。
4、面試費用100元/人。
5、資格復審合格,考生取得面試資格。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在規定時間內未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同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因資格復審出現面試人選缺額時,在報考同崗位的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面試
1、面試內容:
(1)上課。根據報考崗位指定內容進行課堂前13分鐘教學。
(2)演講。根據指定內容進行演講。
2、面試分值:共100分(其中上課70分、演講30分),面試合格線為60分,不合格者不計算綜合成績。
3、面試時間安排:教案設計、演講準備共60分鐘,上課13分鐘,演講3分鐘。
4、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保留兩位小數。音樂、體育、美術學科按筆試成績占30%、專業加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其他學科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新北區教育網上公布綜合成績。
五、體檢和考察(政審)
根據綜合成績,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出現同分時,取面試高分者)。體檢由新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體檢參照公務員的通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考生自理。
因體檢出現缺額時,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由新北區社會事業局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定組織考察。考察側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
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時,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
對考察政審合格的擬錄用人員名單在招聘簡章發布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采用雙向選擇的方式與需求學校落實就業去向,簽訂就業協議,由新北區社會事業局會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錄用手續。
被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協議的,由本人與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自行協商解除關系。考生應在單位通知報到后45日內攜帶解除關系證明到單位報到,逾期視同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聘用審批后不再進行遞補。
八、回避制度
1、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2、招聘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組織招聘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九、管理與監督
本次招聘全過程向社會公開,并接受監督。
監督電話:新北區紀委(監察局)0519-85163151
新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19—85127787
新北區社會事業局0519—85127831
十、本簡章由新北區社會事業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19—85127371。
附件1:《常州市新北區區屬學校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簡介表》.rar
常州市新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常州市新北區社會事業局
2015年1月5日
常州市新北區區屬學校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簡介表 | ||||||||||||
序號 |
招聘單位 |
招聘學科崗位 |
聯系電話 | |||||||||
地區 |
名稱 |
學科 |
學科名稱 |
崗位 |
招聘 |
開考比例 |
學歷 |
學位 |
其他條件 |
備注 | ||
1 |
102 |
新北區社會事業局所轄學校 |
001 |
小學語文(低年段) |
01 |
9 |
1:3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及以上 |
|
|
0519-85127371 |
001 |
小學語文(中年段) |
02 |
10 |
1:3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及以上 |
|
| ||||
001 |
小學語文(高年段) |
03 |
10 |
1:3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及以上 |
|
| ||||
001 |
小學語文(1-6年級) |
04 |
10 |
1:3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及以上 |
|
| ||||
002 |
小學數學(低年段) |
05 |
9 |
1:3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及以上 |
|
| ||||
002 |
小學數學(中年段) |
06 |
9 |
1:3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及以上 |
|
| ||||
002 |
小學數學(高年段) |
07 |
8 |
1:3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及以上 |
|
| ||||
003 |
小學英語 |
08 |
7 |
1:3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及以上 |
|
| ||||
004 |
小學音樂 |
09 |
4 |
1:3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及以上 |
|
| ||||
005 |
小學體育 |
10 |
8 |
1:3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及以上 |
|
| ||||
006 |
小學美術 |
11 |
5 |
1:3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及以上 |
|
| ||||
007 |
小學信息技術 |
12 |
1 |
1:3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及以上 |
|
| ||||
008 |
小學科學 |
13 |
5 |
1:3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及以上 |
|
具備初、高中物理、化學和生物教師資格均可報考 | ||||
013 |
初中語文 |
14 |
4 |
1:3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及以上 |
|
| ||||
014 |
初中數學 |
15 |
6 |
1:3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及以上 |
|
| ||||
015 |
初中物理 |
16 |
2 |
1:3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及以上 |
|
| ||||
019 |
初中英語 |
17 |
1 |
1:3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及以上 |
具備英語專業八級證書 |
| ||||
024 |
初中政治 |
18 |
2 |
1:3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及以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