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常州市新北區社會事業局下屬學校公開特聘新教師簡章
常人社事招〔2015〕60號
為進一步提高學校師資的學歷層次,加大優秀教師的培育力度,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11〕46號)精神,經常州市人社局同意,常州市新北區社會事業局直屬江蘇省奔牛高級中學將面向社會公開特聘優秀新教師。為確保工作規范有序,特制定本簡章。
一、特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
二、特聘崗位和數量
高中數學、高中生物、高中政治各1名
三、特聘對象及條件
(一)特聘對象
取得或正在申請高中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書(2016年7月15日前必須取得),并即將取得碩士學歷及以上學位的2016年優秀應屆畢業生。
(二)特聘基本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品德優秀,身心健康,愿意從事教育事業。
2.組織紀律觀念強,吃苦耐勞,作風踏實,服從安排。
3.學習成績優異,高校就讀期間獲得過校二等獎學金2次(含2次)以上(“985”高校獲二等獎學金1次以上)。
4.組織協調能力強。能夠團結共事,高校就讀期間擔任過班長、團支書或學生會、團委、社團干部,在同學中有較高威信。
5.科研水平高,在高校期間有專業論文或作品在正式刊物上發表。
6.專業素養硬,能高質量地完成與所聘崗位相適應的現場專業素養考核。
(三)學科條件
詳見《2016年常州市新北區社會事業局公開特聘新教師崗位表》。
四、程序和辦法
本次公開特聘采用現場報名和面試考核方式。
(一)報名時間、地點:
詳見《2016年常州市新北區社會事業局公開特聘新教師崗位表》。
(二)資格審核
1.由特聘工作領導小組按規定對考生報名信息進行資格審核,并現場提出審核意見,審核通過的考生,可以參加面試考核。
現場資格審核須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個人簡歷、身份證(二代)、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協議書、獎學金證明、教師資格證明以及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2.凡屬于弄虛作假或者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報考的,如經查實,取消面試考核資格或錄用資格。
(三)面試考核
1.面試考核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專業素養和教學能力等綜合素養。面試考核小組填寫面試考核結果并簽名,當場向面試考生反饋成績。
2.面試考核時間、地點:
詳見《2016年常州市新北區社會事業局公開特聘新教師崗位表》。
3.面試考核成績滿分100分,合格線為70分。面試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
4.根據應聘人員的面試考核成績,按特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現場簽訂就業協議。特聘計劃完成后,不再招聘同學科人員。
五、體檢與考察(政審)
體檢工作由新北區社會事業局統一組織實施,新北區人社局負責監督,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考察(政審)由用人單位按規定組織實施,區社會事業局負責監督。
六、公示與錄用
體檢、政審合格后,由新北區社會事業局將擬錄用人選名單在發布招聘簡章的相應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結果不影響錄用的,由用人單位將擬錄用人員材料報新北區社會事業局組織人事處、新北區人社局人事處辦理錄用審批手續。錄用后按照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規定簽訂聘用合同。
七、回避制度
1.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檢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2.招聘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八、保障措施
1.成立由新北區社會事業局、新北區人社局、奔牛中學等單位負責同志組成的優秀畢業生特聘工作小組,統一組織、協調特聘優秀畢業生的考核、錄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新北區社會事業局組織人事處。
2.特聘工作人員應嚴肅工作紀律,秉公辦理,對違反特聘紀律的工作人員,新北區社會事業局將視情節輕重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九、本簡章由新北區社會事業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19—85127371,聯系人:楊老師,郵箱地址:2671356851@qq.com
附件:1、2016年常州市新北區社會事業局公開特聘新教師崗位表
2、江蘇省奔牛高級中學簡介及聯系方式
3、2016年常州市新北區社會事業局公開特聘新教師報名表
常州市新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常州市新北區社會事業局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