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告
為適應開發區教育事業發展需要,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優化教師隊伍結構,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3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教師崗位共招聘31名。其中:中學教師2名,小學教師17名,幼兒園教師12名。詳見《2016年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
2、年齡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含2016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取得學歷的國外留學人員或港澳臺地區高校畢業生)。其中:報考中小學教師崗位的2016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教師資格證,報考幼兒教師崗位的2016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和教師資格證,屆時未取得的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其他考生須于報名截止時間(2016年7月14日)前取得公告和《崗位表》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國外留學人員或者港澳臺地區高校畢業生報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規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書。
4、報考人員在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階段或者更高的學歷階段所學專業須為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專業類別劃分按《2016年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考試專業參考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執行。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未被《目錄》收入的,經開發區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認定該專業與應聘崗位要求的“專業類別”在《目錄》中所列專業相近的,即視為符合專業條件。
5、須取得教師資格且符合《教師資格條例》第五條的有關要求,其學科與招聘崗位學科一致(具有高、初中教師資格的可應聘小學相應專業的教師崗位)。
2016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屆時未取得的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
6、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及其他資格條件。
7、具體崗位和相關要求詳見《崗位表》。
現役軍人、非2016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的在讀生、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報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報名、公開競爭、擇優錄取”的原則,采取筆試、試講(含答辯)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一)報名
1、報名與資格初審
報名工作通過網絡進行,應聘人員須按要求網上報名、上傳照片、參加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由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對應聘人員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報名及照片上傳網址:淮安人事考試網http://www.harsks.com。
報名及照片上傳時間:2016年7月11日9:00-7月14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2016年7月11日9:00-7月15日12:00;
繳費時間:2016年7月11日9:00-7月15日16:00。
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報名24小時內即可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期間或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在報名截止前可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通過初審后進行繳費(筆試費100元/人)確認。考生須使用開通網上繳費功能的銀聯卡在網上繳納筆試費用,完成繳費確認的考生,方視為通過該崗位網上報名。
2、報名與資格初審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同時上傳報考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電子證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2)由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的信息審核員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在報名過程中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考試資格。
(3)報考人員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報名結束后,如果實際繳費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倍數的,則按比例核減計劃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核銷招聘人數信息在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門戶網站公布。
(5)報考崗位被取消的已繳費的應聘人員,可重新補報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補報名時間:2016年7月18日09:00—12:00。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先行網上繳費,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特困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機構出具的絕對貧困證明和絕對貧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于2016年8月1日-2日,到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減免手續,退還筆試費(報考崗位被取消但未補報其它崗位的已繳費人員,亦可在此時間辦理退費)。
3、網上打印準考證
通過繳費確認的應聘人員,要在規定時間內自行到報名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16年7月21日9:00—7月22日24:00;
網址:淮安人事考試網www.harsks.com;
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與市人事考試中心聯系。
聯系電話:0517-83671403。
(二)考試
1、筆試。筆試科目一門,總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筆試內容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規、課程改革及其他應知應會內容等。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
筆試時間:2016年7月24日上午8:30-11:00
筆試地點及注意事項:見《筆試準考證》。考生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筆試全程封閉,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筆試成績在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門戶網站、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教育網上公布。
2、試講(含答辯)。
(1)試講人選確定:在筆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根據應聘同崗位考生的筆試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及崗位實際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試講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考生一同進入)。若進入試講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倍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確定試講人選。
進入擬參加試講人選范圍內的以及筆試成績排名較前的應聘人員,請在筆試成績公布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單位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2)資格復審:由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對擬參加試講人選應聘資格進行復審。擬參加試講人選應在規定時間內如實提供符合應聘條件的相關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2016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可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已與相關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須提供《就業協議書》原件和《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16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書、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等;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有效證件原件或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明確表示放棄的擬參加試講人員,取消其試講資格,并在應聘同崗位筆試成績合格的應聘者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末位成績并列的應聘者一同進入擬試講人選范圍)。若資格復審通過人數與崗位實際招聘人數之比不足3倍的,則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全部進入試講。經資格復審符合應聘條件進入試講人員名單在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門戶網站上公布,并發給試講通知書,進入試講人員名單公布后不再遞補。
(3)試講方式:試講內容為備課、試講和答辯。①備課。由應聘人員現場抽簽確定試講課題,圍繞試講課題進行備課,備課時間為60分鐘。②試講和答辯。應聘人員試講和答辯時間共10分鐘,試講結束后上交書面教案;圍繞試講、相關專業理論知識與技能、教育教學改革發展動態等方面進行答辯。試講總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試講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試講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試講通知書》。應聘人員領取試講通知書時,繳納考試費100元/人。
(三)體檢與考察
在試講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筆試和試講成績分別占40%和60%的比例(成績計算環節均保留2位小數,第3位四舍五入)以百分制合成總成績。根據應聘同崗位人員總成績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總成績相同的取試講成績高者,下同)及崗位實際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并在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門戶網站上公布。
體檢由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體檢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及蘇教人〔2010〕14號文件執行,特殊崗位的考生體檢工作還須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相關要求;
考察參照《省委組織部等3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6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屬及部分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考指南》執行。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或考生個人原因出現缺額的,在同崗位試講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四)公示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門戶網站、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教育網公示5天。公示期滿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擬聘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因擬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聘用手續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在公示與聘用審批階段,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或考生明確放棄聘用出現空額的,在試講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照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聘用審批或備案后不再遞補。
四、聘用與相關待遇
被聘用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初次就業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個人自主擇業。
被聘用人員辦理人事代理,簽訂勞動合同,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待遇參照同類人員執行。
五、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個人自主擇業。被取消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員責任自負。招聘工作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為方便群眾監督,特設立監督電話:
開發區紀工委(監察審計局):0517-83718789;
開發區人社局:0517-83716680;
開發區社會事業局:0517-83181201;
報名咨詢電話:0517-83181201,83600159。
六、本公告由開發區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2016年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表.xls
2016年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考試專業參考目錄.xls
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