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德區戰略人才發展促進中心(以下簡稱“中心”)屬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由中共佛山市順德區委組織部管理。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因工作需要,現公開招聘事業單位編制高層次人才5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具有國家承認的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的人員。應屆畢業生須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落款時間為準);社會人員須于報名首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落款時間為準);港澳學習、留學回國人員須于報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二、招聘崗位需求
本次招聘職位1個,人數5名。具體需求詳見《2025年佛山市順德區戰略人才發展促進中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表》(附件1)。崗位專業要求設置參考《廣東省202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
三、工作安排及薪酬待遇
(一)工作安排
正式聘用后,由區委組織部結合其專業和特長統一安排到區內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掛職鍛煉,在區內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掛職鍛煉期間表現優秀且符合調任資格條件的聘用人員可以按有關規定調任進入公務員隊伍。
(二)薪酬待遇
招聘崗位人員為區委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編制人員,工資待遇按國家事業單位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四、招聘基本條件
(一)思想品德: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遵守憲法和法律,樂于奉獻。
(二)年齡:35周歲以下(1989年2月26日之后出生)。
(三)身體狀況:身體健康,符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體檢標準。
(四)下列人員不得報名參加本次公開招聘:
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被開除公職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報考程序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25年2月26日-2025年3月11日。采取網絡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報考人員將報名所需材料(電子掃描件)依次編號排序后打包為一個壓縮文件,以“區戰略人才中心+姓名”命名后發送至電子郵箱:798720335@qq.com。報名所需材料如下:
1.佛山市順德區戰略人才發展促進中心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3)電子版、簽名掃描版各一份;
2.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張(JPG格式,200KB以內);
3.本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一份;
4.個人簡歷、本科及以上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港澳學習、留學回國人員須同時提交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職稱證、業績材料等,相關資歷證明須于報名首日前取得。
應聘人員須在報名時間內按規定提交符合崗位要求的報名材料。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齊或因資格不符崗位要求而造成報名失敗的,應聘人員責任自負。
(二)資格審查
中心對應聘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資格審查結果通過區委組織部網站公布。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方能進入考試環節。
六、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時間、地點等有關事宜將在區委組織部網站統一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面試包括綜合素質考核和面談,主要考察考生的知識儲備、研究能力、學習和工作能力。其中,綜合素質考核滿分100分,合格70分,不計入總成績,根據綜合素質考核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與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進入面談;面談滿分100分,合格70分,在面談合格的考生中,根據面談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與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面談成績相同,以面談主評委評分確定名次。
七、體檢
中心按規定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紀律執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有關規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結果等有關事宜將通過電話告知。
八、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并按規定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及廉潔自律情況、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檔案的完整性、真實性等情況。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九、公示
考察結束后,擬聘用人員名單通過區委組織部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滿,沒有異議或者異議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序和權限報批并辦理擬聘用人員備案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2025屆應屆畢業生自取得證書1個月內、其他人員自公示期滿3個月內無正當理由未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入職時未取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在原單位已聘任十級以下專業技術崗位的可以聘任專業技術十級崗位(中級);在原單位已聘任十級及以上專業技術崗位或已取得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可以直接聘任相應的專業技術崗位。
首次就業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非首次就業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考核合格的,按原崗位繼續聘任;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根據相關規定,取消聘用。
十一、遞補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單位可以在7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一)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三)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四)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五)一年內崗位出現空缺的。
遞補人選應當從同一崗位總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產生,并按照本公告有關體檢、考察、公示等規定辦理。
十二、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考。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公告、崗位要求,并對所提供的各項信息、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的,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對惡意干擾報名的人員,將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三)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違紀違規行為的,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
(四)咨詢電話:0757-22830626;監督電話:0757-22830661電話咨詢時間為: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附件1:2025年佛山市順德區戰略人才發展促進中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