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人員結構,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重慶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學校研究、市教委審核、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全國公開招聘優秀人才。
一、招聘原則
面向社會,公平公開;德才兼備,競爭擇優;堅持標準,優化結構。
二、招聘計劃
本次共公開招聘27人(招聘部門、崗位、人員條件等詳見《重慶第二師范學院2014年補充招聘計劃表》)。
三、招聘對象
招聘人員面向社會,凡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現役軍人;未滿服務期也未解除選派協議的選派大學生;在讀的非2014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四、招聘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或技能條件和《計劃表》所列的具體招聘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事業單位人員回避要求和審批機關確認的其他條件。
6、應聘人員年齡原則上應達到以下要求:截止2014年3月31日,碩士研究生年齡為35周歲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齡為40周歲及以下,副教授年齡為45周歲及以下,教授年齡為50周歲及以下;特別優秀者,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可適當放寬年齡。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符合公開招聘崗位條件者向人事處和用人部門投遞個人簡歷資料、《重慶第二師范學院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電子郵件請以“高校人才網+姓名+**大學+**專業+最高學歷+應聘崗位”命名,附件控制在5M以內),聯系人及電話見《計劃表》。在同一種類型的崗位里,每人只能填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必須按要求如實填報本人情況,填報內容如有虛假、隱瞞,取消其報考資格。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4年3月31日截止(博士學位,副高級和正高級職稱人員不受此時間限制)。
根據報名情況,由人事處會同相關方面適時進行資格審查并組織考試等,請關注重慶第二師范學院人事處網頁信息更新。
(二)考試考核
1、碩士研究生按以下程序進行:
(1)初試
初試由用人部門組織。分值100分。根據崗位性質,采取講課、說課、答辯、實作考核(教輔和非教學崗位人員)、情景模擬等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者報考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具體方式在初試前于學校人事處網站另行通知。60分為合格,未達到60分者不得進入復試環節,60分以上者(含60分),按初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和不低于擬招聘崗位數1:2的比例向學校人事處報送進入復試的人員名單和資料。
(2)復試
由學校領導、用人部門主要負責人、學校人事考核專家庫成員、職能部門等相關人員組成考核小組負責復試,分值100分。復試內容為自我介紹、隨機題庫回答、評委提問考生回答等,主要考察應聘者報考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以及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環境適應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工作態度等。復試時間、地點于復試前在學校人事處網站另行通知。復試成績80分以上者(含80分,未達到8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按復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和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的人員。
2、正高、副高和博士研究生按以下程序進行:
由學校領導、用人部門主要負責人、學校人事考核專家庫成員、人事處、教務處、科研處等職能部門相關人員組成考核小組,負責進行專業考核。
考核方式:講課、說課和學術答辯(內容自擬,時間60分鐘)等。
3、參加考試考核人員須持簡歷上提及的相關證書及有效證件,包括:①身份證明材料:本人身份證、最后學歷及學位證書(境外獲得學歷學位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或聘書;②各種榮譽證書或教學、科研等獲獎證書;③近三年來在本學科重要期刊公開發表的或被SCI、EI、CSSCI、人大復印資料、新華文摘全文收錄的學術論文以及檢索收錄證明,所承擔、參與的項目合同書等證明材料;④其他證明材料。
(三)體檢
體檢由重慶第二師范學院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要求,并結合學校和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若招聘單位或參加體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異議,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經學校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時間、地點由學校另行通知。
因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而產生的缺額按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四)考察
體檢合格者,學校將采取多種形式對擬聘用人員進行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修養、遵紀守法和學習工作情況、現實表現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對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因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空缺時,按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公示
考試考核成績等相關信息可登陸重慶市第二師范學院網站查詢。擬聘人員按規定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重慶第二師范學院人事處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擬聘單位等。
六、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學校按規定程序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完善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其中,屬應屆畢業生的,應及時簽訂三方就業意向協議書,待畢業報到后再按規定程序報批。簽訂三方就業意向協議書和辦理相關手續的最后截止時間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布后的10個工作日內。10個工作日內未按規定完成相關手續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擬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名單、候錄人員名單在公示后報經學校辦公會研究后按規定程序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
應屆畢業生最遲須在2014年7月10日前取得應聘條件的規定學歷、學位證書,并在聘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持上述證書(國外留學人員需加持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報到,否則視為不具備應聘條件取消招聘資格。
經市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的人員,由學校與其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簽訂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續。招聘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正高、博士引進待遇按我校有關政策執行。
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期內。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試用期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其他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七、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八、其他
(一)聯系方式:
人事處:李老師(023-61638806);電子郵箱:cquezp@126.com;
其他各用人單位聯系人和聯系方式詳見《補充招聘計劃表》。
(二)本簡章由重慶第二師范學院負責解釋。
附件1:重慶第二師范學院2014年補充公開招聘計劃表.rar
重慶第二師范學院
201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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