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加強寧夏醫科大學師資隊伍建設,按照《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92號)、《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寧黨辦[2006]35號)等文件要求,決定面向全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14年寧夏醫科大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7名,有專業技術崗位和管理崗位,其中,博士26名、碩士13名、本科8名。具體崗位詳見《寧夏醫科大學201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
二、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貫徹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采取面向社會、公開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擇優聘用。
三、招聘范圍
全國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熱愛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奉獻精神,熱愛本崗位工作。
(三)專業與崗位要求對口。崗位所需要的專業、學歷等條件詳見《寧夏醫科大學201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聘用體檢標準。
(五)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五、報名方式、程序與資格初審
招聘工作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指導下,由學校人事處會同紀委(監察室)共同組織實施。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本次報名采用現場和網絡報名方式報名
地 點:寧夏醫科大學人事處(行政樓四樓410室)
Email:nyrsc@163.com
(二)報名時間:
1.碩士及本科學歷人員由學校組織招聘考試,招聘報名時間2014年截止4月30日,逾期不再補報。
2.博士為全年招聘,詳見《關于印發《寧夏醫科大學引進高層次人才及其待遇的暫行規定》的通知》(寧醫校發〔2013〕41號),具體與寧夏醫科大學人事處聯系。
(三)現場確認與資格初審
碩士及本科學歷人員招聘考試現場確認與資格初審時間為2014年5月3日,地點為寧夏醫科大學人事處(行政樓四樓410室)。
應聘者需攜帶: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近期本人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3張,并填寫《寧夏醫科大學201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通過資格初審者,報考費每人120元,領取準考證。筆試開考比例(該崗位招聘名額與同一崗位報考人數之比)為1:3。報名截止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經請示上級主管部門,可以開考的繼續進行招聘工作,不能開考的,減少或者取消招聘名額,被取消崗位的報考者報名費將如數退還。
六、招聘方式
(一)碩士及本科學歷人員招聘方式
1.筆試
(1)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寫作。
(2)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3)筆試地點:具體考試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按《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準時參加考試。
(3)筆試時限為120分鐘,分值為100分。
(4)筆試成績公布在學校人事處網(http://rsc.nxmu.edu.cn/)。
(5)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往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進入試講階段。筆試成績出現第3名并列時,一并進入試講。
(6)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試講與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試講前,人事處會同監察室及相關部門對進入試講人員資格進行復審,凡發現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人員和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核實,立即取消招聘資格。
(2)試講時間:另行通知
(3)試講時限:每人準備30分鐘,試講10分鐘。
(4)試講分值:60分。
(5)試講方式:按專業統一命題,考察應聘者教容教態、語言表達、教學組織、教學方法、教學質量、板書或示范動作等基本能力和對應聘者的學術水平進行評估。試講時,成績出現并列時,須對并列者進行加試,試講成績以加試后成績為準。
3.面試
(1)面試人員名單的確定:按招聘崗位名額與總分(筆試成績×25%+試講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 :2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2)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3)面試時限:每人準備30分鐘,面試5—8分鐘。
(4)面試分值:15分。
(5)由學校領導集體測試應聘者儀容、儀態、邏輯思維等。
4.招聘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25%+試講成績+面試成績
(二)博士招聘方式
1. 用人部門考核。用人部門組織專家對應聘人員進行考核,將考核結果以書面意見的形式提交人事處。
2. 團隊評估。應聘人員與擬進學科的學科帶頭人和骨干進行交流互動,對應聘人員的環境適應度、科研方向的融合度等進行綜合評估,雙方將評估結果報人事處。
3. 專家考察。根據引才部門的意見召開專家評估小組會。評估小組對應聘人員進行綜合考察、評價,確定學術能力和引進意見,并形成書面材料提交人事處。
4. 領導面試。學校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進行面試,提出聘用意見。
七、體檢
(一)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博士根據學校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的人選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二)體檢具體時間、地點由學校另行通知。
(三)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19號),并結合行業標準執行(費用自理)。
(四)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提出復檢。
(五)因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體檢的人員,取消招聘資格。
八、考察與公示
(一)對體檢合格列入考察對象的人員,由學校人事處和紀委(監察室)進行考察。
(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同時,考察中還要對報考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
(三)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招聘資格。
(四)考察工作結束后,由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與寧夏醫科大學同時將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時間為7天。
九、聘用及待遇
(一)考察結束后,由學校提出聘用意見,并填寫《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擬聘用人員花名冊》、《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招聘人員登記表》各一式三份,報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辦理聘用審批手續。
(二)學校人事處根據《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聘用通知書》,在一個月內簽訂聘用合同,確定聘用關系,實行試用期。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納入事業單位在編在職工作人員管理,享受國家和學校規定的工資、保險等福利待遇。博士學歷工作人員校內待遇詳見附件2。
十、聯系方式
聯 系 人:高秀玲 李彥明
聯系電話:(0951)6980030
郵箱地址:nyrsc@163.com
單位地址: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興慶區勝利街1160號
聯系單位:寧夏醫科大學人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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