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四川省人事廳 四川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的通知》(川人發[2006]9號)及《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轉發<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發[2011]36號)規定,經市委編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面向社會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招聘2名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攀枝花市公眾信息網(http://www.panzhihua.gov.cn)、攀西人才網(http://www.pxrc.com.cn)發布):
一、招聘單位及名額
本次公開考核招聘均為編制內招聘,招聘名額為2名,其中攀枝花市農業技術推廣站定額編制招聘1人,攀枝花市畜牧站定額編制招聘1人,具體崗位見《攀枝花市農牧局直屬事業單位直接考核招聘專業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滿足以下條件的人員采取雙向選擇、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一)招聘的對象及范圍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往屆畢業生并符合《攀枝花市農牧局直屬事業單位直接考核招聘專業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相關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具備招聘崗位要求學歷條件,但2014年7月31日后仍系全日制在讀學生不屬于本次招聘范圍。
(二)基本條件
1、應聘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守憲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符合本公告考核招聘崗所需的其它條件及資格要求(詳見《攀枝花市農牧局直屬事業單位直接考核招聘專業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4)符合《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第二十九條有關回避的規定。
(5)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現役軍人。
3、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5、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6、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7、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等行為的。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14年5月13日——2014年7月31日。
2、報名方式
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人員選擇其中一種報名方式進行報名,報名時免收報名費。
3.報名辦法
(1)網絡報名:報名人員登錄攀枝花市公眾信息網(http://www.panzhihua.gov.cn)、攀西人才網(http://www.pxrc.com.cn)下載《攀枝花市農牧局直接考核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見附件2),如實、準確填寫相關報名信息,并將《報名信息表》電子版發送到招聘單位電子郵箱(見附件1)。
(2)現場報名:報考人員填寫《報名信息表》2張,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畢業證或學歷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2份、1寸免冠近照2張,到招聘單位現場報名(詳細地址見附件1)。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也可自行組織相關人員到高校接受報考人員現場報名。
(二)資格審核
我單位根據相關規定和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和相關材料進行審核;現場報名的,資格審核與現場報名一并進行。
(三)面試
我單位組織面試小組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行綜合面試,綜合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知識結構、專業素養、溝通協調能力和實際操作能力。
(四)體檢
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到市級人社部門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復檢在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五)考核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考核。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
(六)公示
考核、體檢合格者按規定程序報經審批后在公告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7天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間擬聘用人員自愿放棄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七)聘用
1.經考核、體檢并經公示合格者,由市人社部門審核確認。
(1)受聘人員如系在職人員,應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或者生效的人事(勞動)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
(2)201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在2014年7月31日前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就業報到證》等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2.審核確認的擬聘用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到招聘單位報到,招聘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聘用等手續。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產生的缺額不再遞補。
3.受聘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經招聘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或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通過直接考核招聘方式進入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從本人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應聘單位工作滿三年及以上方可流(調)動到其他事業單位。有特殊服務期約定的按特殊服務期約定執行。
四、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接受攀枝花市紀委(市監察局)全程監督,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如發現違規違紀問題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試相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監督舉報電話:
中共攀枝花市紀律檢查委員會:12388
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察室:0812-3350130
攀枝花市農牧局監察室:0812-5102820
咨詢電話:
攀枝花市農牧局辦公室:0812-5102700
五、招聘的條件和要求見附件。
附件1:《2014年上半年攀枝花市農牧局直屬事業單位直接考核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rar
附件2:《攀枝花市農牧局直屬事業單位直接考核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報名信息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