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城市管理,優化城市環境,報經區政府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協管員57名。為做好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2014年池州市貴池區公開招聘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協管員崗位計劃表(詳見附件)。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三)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
(四)高中及以上學歷;
(五)年齡在20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9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之間出生),退伍軍人可放寬至37周歲(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曾經在本單位工作,因違規違紀等原因被勸退或除名的人員;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按制定招聘方案、發布招聘信息、報名與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與考察、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和辦理聘用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將在池州人才網、貴池區政府網、貴池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統一發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為2014年5月19日-5月22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報名地點設在貴池區人事考試指導中心(地址:翠微苑梅龍路1號406室,電話:0566-3214808)。
2、報名要求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須提供由本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學生證)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退伍軍人另須提供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其中,已被單位聘用人員須持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方可報考。資格初審合格的填寫報名登記表并進行電子攝像。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給予取消相應環節資格等處理。
以上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報考人員須于2014年7月10日前提供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3、考試收費
本次招聘考試筆試和面試一律免費。
4、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的發給準考證,準考證領取時間為2014年5月27日,地點在貴池區人事考試指導中心,逾期不領者按自動放棄處理。
應聘同一崗位的人數與該崗位招聘計劃數比例不低于2:1,否則相應核減或者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數并予以公告。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5月23日9:00-16:00改報其他崗位。
(三)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滿分各為100分。
1、筆試
筆試內容為公共知識(語文綜合知識和公文應用)和專業知識(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規)兩科。筆試時間為2014年5月31日上午9:00至11:00(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加分因素:退伍軍人筆試成績加10分。
2、面試
面試人選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在同崗位筆試人員中依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5:1的比例確定(不足1人按1人計算)。如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同一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崗位計劃數的,該崗位面試考生成績須達到60分以上,方可進入體檢與考察環節。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最終合成成績
考生最終合成成績計算方法:(筆試成績+加分)×50%+面試成績×50%。保留兩位小數,小數點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體檢與考察
根據最終合成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最終合成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須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費用自理。
考察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考察主要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以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進行審查。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出現招聘職位空缺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應聘人員中,按考生最終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體檢、考察遞補各不超過1次。
(五)確定擬聘人選及公示
根據考察情況,等額確定擬聘人選。對擬聘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雖有異議經調查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自愿放棄聘用的或未在規定時間報到上班造成缺額的按以上程序和辦法遞補一次。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滿,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后,與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貴池分局簽訂勞動合同。對聘用人員實行動態管理,聘期內如有違規違紀行為,或有嚴重違反勞動合同行為的隨時解聘。聘用期待遇為:年收入不低于24000元,并按照國家政策規定辦理社會保險。
五、有關事宜
本次考試工作由2014年池州市貴池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協管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區監察局全程監督。
考務安排、考試成績、體檢考察等有關信息在貴池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陸續公布。
本公告由2014年池州市貴池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協管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貴池分局:0566-2097286
貴池區人事考試指導中心:0566-3214808
監督電話:貴池區監察局:0566-2022589
2014年池州市貴池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協管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4年5月9日
附件:2014年池州市貴池區招聘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協管員崗位計劃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