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有關規定,安福縣博物館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講解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崗位設置所需條件要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德才兼備優秀人才。
二、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三)身體健康;
(四)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備報考資格: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試用期內尚未轉正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等情形。
三、招聘單位、崗位及資格條件
1.招聘單位、崗位和計劃:安福縣博物館講解員2人。
2.資格條件: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女性,身高158cm以上,年齡為30周歲以下(198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核、確定聘用人員、公示和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吉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及安福縣人民政府網等媒體發布。
(二)報名
報名時間為2014年5月30日至6月1日。報名地點設在安福縣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報名費按有關規定收取。報名時需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兩張。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比例須達到1:3以上方能開考,招聘崗位與報考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
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考制度,報名結束后進行資格初審,復試前再對入闈復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職位資格條件。報考時要填寫誠信報考承諾書,并提供本人畢業證、居民身份證、戶口薄(或戶口有效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如因不符合條件被取消考試資格,后果由報考人員自己承擔。
(三)考試
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進行。
1.初試
初試由文化考試和普通話測試兩部分組成,滿分各為100分。文化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寫作;普通話測試內容為普通話水平和語言表達水平。按文化考試占30%、普通話測試占70%的比例合成考生的初試成績。
2.復試
(1)根據初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計劃與入闈人員1:3的比例確定入闈復試人員,最低不得低于1:2,否則,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確定復試人員時,如遇末位同分情況,一并入闈復試。
初試成績不帶入復試階段,僅作為確定入闈復試人員的資格成績,不計入本次考試的總成績。
入闈復試人員名單在安福縣政府網公布。
(2)入闈復試人員資格復審
入闈復試人員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本人畢業證、準考證、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2014年畢業生學校就業推薦表、身份證、戶口簿(或戶口有效證明)及有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在職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對不符合報考條件和職位資格條件的,取消復試資格。對取消復試資格或放棄復試資格產生的復試人員空缺,按初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遞補,末位初試成績相同的,一并入闈復試。
考試聘用的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人員與公告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3)復試方法及安排
復試為模擬現場講解和特定情景講解。總分為100分,復試前現場準備30分鐘,現場講解10—20分鐘。具體復試工作由安福縣人社局負責實施。
3.體檢和考核
復試工作結束后,按復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入闈體檢、考核人員名單。
對體檢、考核前,考生自愿放棄出現的空缺崗位,按復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體檢、考核不合格或體檢、考核后考生自愿放棄而出現的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體檢標準按照人事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工作由安福縣人社局負責實施。
體檢結束后,由安福縣人社局牽頭組織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核。
4.公示和聘用
體檢、考核結束后,在體檢、考核結果都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安福縣人民政府網公示。公示時間為七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的,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辦理聘用審批手續時,用人單位均須填報《吉安市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經主管部門同意并報安福縣人社局審批后,憑《審批表》辦理相關手續。
按照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有關規定,事業單位新招聘的人員,實行人事代理,人事檔案掛在縣人才交流中心。新招聘的人員憑《吉安市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審批表》到安福縣人社局辦理人事代理手續。
聘用人員在聘用期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同等解決職稱評、聘待遇,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所有聘用人員應在聘用單位最少服務五年,并在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書上予以明確。
吉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