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禹會區社會治安及交通安全管理,經研究,擬面向全市公開招聘社會治安協警員和交通警察協警員。現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社會治安協警員40名(其中禹會區馬城鎮治安協警員10名),交通警察協警員10名(其中禹會區馬城鎮交通警察協警員5名)。
二、報名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自愿從事治安協警工作,服從組織分配,無違法違紀記錄;
2、蚌埠市區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9年5月及以后出生),男性,高中以上文化(不對退伍軍人的文化做要求,持退伍證即可),退伍軍人或警察、警官、軍事和政法等院校應歷屆畢業生優先;
3、無色盲、色弱,身體健康,身高1.70米以上;
4、戶籍為馬城鎮及周邊區域的報名人員,定向報名為馬城鎮治安協警員和交通警察協警員。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14年6月4日至6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咨詢電話:4021355;
報名地點:禹會區政府一樓行政服務中心。
、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人員提供戶口本、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兩張。(報考人員可從“蚌埠市人事人才網”及“禹會區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告欄內自行下載報名表,在“報考崗位”欄內填寫清楚報考治安協警或交通協警崗位)。
資格審查工作由區紀檢監察部門、區人社局、用人單位和派遣單位共同組織。
(二)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測試采取體能測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體能測試。主要測試100米跑和1000米跑,體能測試成績參照公安警察年度考核體能測試相關標準制定,測試合格者進入面試。報考社會治安協警員的人員需參加體能測試,報考交通警察協警員的人員不需體能測試,直接面試。
2、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適應崗位能力。
加分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面試成績予以加分,加分直接計入面試總成績(實行累計加分,但總加分不超過3分,加分因素超過3分按3分計算),具體為:
一是持有汽車駕駛證,加1分;
二是服役期間被評為優秀士兵加1分,多次受獎者不重復加分;
三是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的加3分(需提供立功受獎證書等證明材料),多次立功受獎者不重復加分;
四是有消防工作經歷者加1分。
(三)體檢、政審
面試后,按照面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選;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空額時,依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統一組織,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審,根據政審結果,確定擬招聘人員名單。因政審不合格出現缺額的,依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行體檢和政審。
(本次招聘成績一年內有效。如因崗位需要增補協警員時,將從本次應聘人員中,按照成績從高到低依次補錄)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1、聘用人員實行勞務派遣制。由勞務派遣公司與應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月基本工資1500元,并按《勞動法》有關規定辦理社會保險(個人繳納部分由個人承擔)。
2、聘用期滿后,根據工作需要和年度考核情況決定是否續聘。
201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