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婁底日報社招聘公告
《婁底日報》1988年10月創刊,是中共婁底市委機關報。26年來,婁底日報社始終堅持“新聞立報、產業富報、管理強報、人才興報”理念和“創新驅動、滾動發展”方針,已經形成“三報一網”(《婁底日報》、《婁底晚報》、《婁底手機報》和新新網)傳媒格局,建成集采編、印刷、出版、發行、新聞實業于一體的報業中心,先后榮獲國家署優產品、全省報業管理先進單位等榮譽近100項。
因事業發展和工作需要,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2005·第6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和《婁底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實施意見(試行)》(婁人社發〔2012〕161號)精神,現面向全國公開招聘5名入國家事業編制的編輯記者,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要求
崗位 |
名額 |
專業要求 |
學歷要求 |
年齡要求 |
基本條件 |
編輯記者 |
5名 |
漢語言文學、新聞 |
普通全日制第一批本科及以上學歷 |
本科生30歲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35歲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
①思想政治表現好;②學習成績優良;③身體健康。 |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6月30日至7月21日間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2.報名地點:婁底日報社政工科(婁底市月塘街563號)。(報名聯系人:吳盛強,聯系電話:0738-6488219)
3.報名要求:①須由本人現場報名,填寫《2014年婁底日報社公開招聘編輯記者報名登記表》,不能由他人代報代填。②須提供5張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和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所在高校學生處推薦材料。報名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取消其資格。③報名材料除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外,不予退還。
(二)資格審查
婁底日報社政工科負責對報名人員資格進行審查。
(三)筆試、面試、體檢
1.筆試(占總成績的60%):通過審查合格的報名人員須參加公共基礎知識考試和專業知識考試。公共基礎知識考試和專業知識考試均為閉卷、100分制。筆試成績為(公共基礎知識考試成績+專業知識考試成績)÷2×60%,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2.面試(占總成績的40%):按招聘計劃人數和參加面試人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
3.體檢:根據參考人員筆試和面試的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人數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的,按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參加體檢,遞補不超過2次。體檢標準按原省人事廳、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湘人發〔2007〕202號)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以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發〔2010〕19號)規定執行。
(筆試、面試、體檢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核、公示、聘用
1.考核。體檢合格后為考核對象,考核的內容為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考核不合格出現空缺的,按體檢遞補辦法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合格后再遞補為考核對象,遞補不超過2次。
2.公示。經考核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在婁底人事信息網(http://www.ldrsj.gov.cn)公示7個工作日,在《婁底日報》公示1次,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公示期內有異議,經查核屬實且符合取消聘用的,即予取消擬聘資格,再按體檢遞補辦法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合格后再遞補為考核對象,考核合格即為擬聘對象、再行公示。
3.聘用。公示期滿無異議,簽訂擬聘人員試用合同(沒正式工作的試用期1年,有正式工作的試用期3個月)。試用合格者辦理國家事業單位正式入編手續,入編后5年內不得參加國家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公開招考招聘,如果隱瞞參加招考招聘被錄(聘)用,我社一律不予接洽錄(聘)用單位政審和辦理轉移人事檔案、社保、醫保等手續。試用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婁底日報社
201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