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同安區部分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根據《廈門市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暫行規定》,擬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內工作人員120名。簡章如下:
一、招聘范圍
本次共招聘81個崗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條件詳見附件一。
二、招聘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報名有關事項
(一)報名時間、地點、方法
1.報名時間、地點
2013年7月22日至7月30日(雙休日除外),具體報名時間、地點詳見附件二。
2.報名方法
報考人員報名時須認真閱讀各崗位招聘資格條件,確認自己符合擬報崗位條件方可報名,報名時應提交報名表一式二份,報名表見附件三,近期同一底片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張(其中兩張貼在報名表上),并提供能證明符合擬報崗位條件要求的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咨詢電話見附件二)。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報名點將對報考人員的報名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通過的收取報名費人民幣80元,審查不通過的將告知不通過原因。
資格復核將貫穿整個招聘過程,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復核為準。報考人員不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在招聘過程中的任一環節,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符合擬報崗位資格條件的報名人數與崗位擬聘人數的比例達不到3:1的,原則上相應減少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情況特殊的,由招聘單位提出意見報區公務員局、市公務員局同意后方可招聘。
(二)信息校對及準考證領取:請報考人員于2013年8月12日后登錄區公務員局網站(http://rlj.xmta.gov.cn/考錄信息)查詢準考證的領取時間和地點,同時校對個人筆試加分信息,若信息有誤,請按要求及時更正,否則后果自負。
四、考試辦法: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一)筆試
1.招聘崗位要求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一致的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報考人員免筆試,直接參加面試,但當符合條件的免筆試人數與擬聘用人數比例超過5:1(不含5:1)時,所有報考人員均須參加筆試。其它情況報考人員均須參加筆試。
2.筆試由區公務員局統一組織,時間為2013年8月24日,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卷面滿分為100分。各個崗位筆試內容見附件二。
3.加分規定
(1).從我市應征入伍的普教全日制本科應屆畢業生服滿現役退伍后3年內參加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的,筆試卷面分加3分。
(2).服務基層畢業生服務期為1年及以上期滿考核合格的,筆試卷面分加5分。
服務基層畢業生是指參加我省組織實施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和“服務社區計劃”,于報名截止日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以及參加省外組織實施的上述項目、報名截止日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福建生源高校畢業生。
(3).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報考人員可同時享受加分,加分后總分不設上限。
曾通過享受政策待遇,被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相應項目的加分。
4.筆試成績為筆試卷面分與各項加分之和。101-160崗位筆試成績合格線為50分,201-221崗位筆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
(二)面試
1.從筆試成績上合格線的報考人員中按崗位擬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按崗位擬聘人數1:1比例進入面試的人員面試合格成績不得低于70分。
2.面試由區公務員局統一組織,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由面試考官進行當場打分,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能力。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101-160崗位筆試、面試成績分別乘以60%和40%后相加折算成綜合總分,201-221崗位筆試、面試成績分別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綜合總分;有免筆試人員參加面試的,綜合總分為面試成績。
五、體檢與考核
(一)體檢和考核人選從筆試、面試合格者中按綜合總分排名順序與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若綜合總分相同的,取筆試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和考核;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則重新進行面試。
(二)體檢。參加體檢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由區公務員局組織到指定的醫院集中體檢。體檢人員應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資格。
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部分項目,將安排當日復檢或當場復檢,要求當日復檢或當場復檢的項目在體檢時告知。體檢結果由招聘單位通知,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由區公務員局另行指定醫院復檢一次,以復檢的結果為準。自行到其它醫療單位體檢的一律無效。
本次招聘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的要求執行,體檢費用個人自理。
(三)考核。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應組織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資格條件再次復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體檢、考核不合格的,原則上從綜合總分上合格線人員中依次遞補(僅遞補一次)。報考人員放棄體檢資格的,或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人員,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資格的,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局和區公務員局綜合考慮筆試、面試等情況,再上報市人事行政部門決定是否遞補。
六、辦理聘用手續
(一)根據崗位要求以及考試、考核、體檢結果,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區公務員局網站(http://rlj.xmta.gov.cn/考錄信息)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名稱、招聘崗位情況以及擬聘人員基本情況。
(二)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須于公示結束后三個月內提供辦理聘用手續的完整資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招聘單位依據《廈門市事業單位聘用制暫行規定》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納入合同管理。
(三)150-160十一個崗位的擬聘用人員需服從區衛生局的統一分配。
七、其它事項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現役軍人及非2013年畢業的大中專院校在校學生,不得報名。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機關、事業單位編內工作人員應征得所在單位同意方可報名。
(二)招聘政策可查詢廈門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網。報名手續、招聘條件等問題可咨詢招聘單位(聯系方式詳見附件二)。
(三)此次招聘考試使用《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13年)》(見附件四)進行專業條件的設置和審核。將專業條件設置為“××類”的招聘崗位,符合《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13年)》中“××類”下所列專業的報考者均準予報考;將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招聘崗位,符合所列專業的報考者準予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相關專業”的,報考人員須提供學歷學位證或主干課程學習成績表或論文發表情況或學校證明等有效憑證,由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會同區公務員局負責認定。
(四)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是指經教育部門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中等院;蚩蒲性核、執行普通高等、中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通過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按教學計劃完成該學業、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
(五)留學回國人員、香港、澳門、臺灣地區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臺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等相關證明;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報考的人員,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等相關證明。
(六)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學歷(位)須是國民教育學歷(位),且均為崗位所要求的本專業學歷(位)及以上學歷(位)。但如果已符合崗位資格條件中最低學歷(位)要求而持有崗位專業要求的同級或更高級學歷(位)的,也可報考。
擁有雙學歷(位)的報考人員可以選擇符合招聘崗位設置的專業條件的任一學歷(位)報考。雙學歷(位)證書須為國家(省)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學歷(位)(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全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網站www.cdgdc.edu.cn、福建省教育廳網站www.fjedu.gov.cn上電子注冊并可進行查驗,或按規定經過學歷認證)。
(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工作經歷”是指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團組織,各類企業和非公有制單位及農村工作的經歷。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人員,均視為具有工作經歷。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專業工作經驗”,報考人員須提供養老保險繳費憑證或聘用(勞動)合同或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本專業工作的崗位證明等有效憑證。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經驗)。
(八)年齡、工作經歷(經驗)、戶籍、資格證書等相關資歷要求計算到報名截止日(2013年7月30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計。如:最高年齡要求30歲是指1983年7月31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員;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具有XX條件“以上”的,含XX條件。如:具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指具有5年以上(含5年)工作經驗。
(九)招聘單位擬聘人員的聘用須按照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原則、根據本單位崗位設置及擬聘人員的具體情況進行。如招聘單位專技崗位數量不足或應聘人員不具備崗位聘任資格條件的,可實行高職低聘。
(十)應屆畢業生是指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2013屆畢業生。
應屆畢業生年齡超過崗位要求最高年齡的,由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會同區公務員局研究決定。
(十一)未就業畢業生是指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學生畢業后尚未到政府人事、教育部門辦理就業審批及報到手續的人員。
(十二)戶籍要求為廈門的,不含在廈的各類學校學生集體戶口;廈門生源(指考入取得第一個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院校前,戶籍、學籍均在廈門市的全日制普通教育畢業生)未就業畢業生不受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戶籍限制。
(十三)已就業的報考人員須于進入考核環節前提供原工作單位同意其工作調動或解除人事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十四)全日制普通教育應屆畢業生須于2013年9月30日前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博士學位者可延長至2013年12月31日),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十五)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是指經全國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或社會化評審取得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由廈門市職改辦最終認定),不含通過非公有制企業職稱評審取得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十六)招聘的人員應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內,試用期根據相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員養老保險執行廈府[2004]178號文件規定。
(十七)嚴格落實回避政策。凡與招聘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被聘用從事人事、財務、監察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工作。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與應聘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必須實行公務回避。
(十八)本次招聘工作在市公務員局指導監督和區紀檢監察部門監督下進行。
(十九)有關考務信息將通過區公務員局網站(http://rlj.xmta.gov.cn/考錄信息)予以發布,請應聘者及時留意,不再另行通知。應聘人員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保持暢通。
(二十)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上述解釋、規定僅適用于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
附件一、《招聘崗位信息表.rar》
附件二、《報名地點、時間和筆試內容.rar》
附件三、《報名表.rar》
附件四、《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13年).rar)》
廈門市同安區公務員局
201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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