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檢察院,因工作需要,擬向社會公開招聘非在編雇用人員6名。簡章如下:
一、招聘范圍
具體招聘人數、招聘崗位及招聘條件詳見《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檢察院公開招考非在編雇用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基本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具備全面履行本崗位職責的能力;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招考辦法、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發布招聘信息
2013年7月13日至2013年7月24日將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檢察院公開招考非在編雇用人員信息在廈門市海滄區政府網站(www.haicang.gov.cn)、海滄區招聘考試網(http://hc.fjsyzp.com)、海滄區人才網(www.hcrc.com.cn)發布。
(二)報名: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名者應在2013年7月13日至2013年7月24日工作時間內向海滄區人民檢察院政治處報名(聯系人:鄒悅友,電話:6588021),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報名時需提交《報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張。報考協警兼駕駛員職位的還需提交駕駛證原件及復印件。
報考人員報名時須認真閱讀各崗位招聘資格條件,確認自己符合擬報崗位條件方可報名,并須對本人的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立即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
符合崗位條件的報名人數與崗位擬聘人數的比例達不到3:1的,原則上相應減少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情況特殊的,報院非在編雇用人員招聘領導工作小組批準后方可招聘。
(三)資格初審
招聘工作小組根據崗位資格條件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并對審查合格者發放準考證。報名者對資格初審結果有異議的,須在7月24日下午17:00前進行申訴。
(四)資格復核
面試前,非在編雇用人員招聘領導小組對擬進入面試的考生進行資格條件復核。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試辦法
所有招聘職位均以筆試、面試形式進行,按照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綜合計算出綜合總分。
(一)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筆試內容為綜合能力測試,卷面分為100分,測試考生綜合知識和能力,筆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
2、考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說明為準,在考試前三天發放。
(二)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每個崗位從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報考人員中,按崗位擬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若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者不足1:3的比例,則按實際達到合格線人數進入面試。
面試總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按1:1進入面試的合格線為70分。面試分占綜合成績的50%。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以適應崗位要求的基本素質為考試主要內容,實行當場評分。每個崗位面試結束,即公布該崗位成績。
面試考官由招聘工作小組確定,由5人組成。
五、體檢(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體檢人選按綜合總分排名順序與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若綜合總分相同的,取面試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
體檢由海滄區人民檢察院政治處組織,參加體檢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資格。
本次招聘體檢程序及標準參照公務員招考體檢程序及標準。體檢費用個人自理。
體檢不合格空缺的名額,按照綜合總分由高到低依次遞補,但僅遞補一次。
六、考核
體檢合格的,由海滄區人民檢察院政治處對擬聘用人員進行政審考核。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名額,按綜合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聘用
(一)公示:對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海滄區政府網站公示三天。
(二)聘用:對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根據海滄區非在編工作人員聘用的相關程序辦理有關手續。工資及待遇按海滄區非在編雇用人員待遇標準執行。
八、檢查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的監督部門為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檢察院監察科,電話:6373020。
九、崗位信息表中有關問題的說明
1、表中學歷要求“XX”含XX及以上學歷,如“大專”含大專及以上學歷。全日制普通教育應屆畢業生須于2013年8月31日前取得學歷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2、表中“年齡”欄內所列年齡指該年齡以下,如“35”系指“35周歲及以下”。表中年齡計算至報名截止時間,即,2013年7月24日,如:“35歲”系指1978年7月25日(含)以后出生。
3、表中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資格”,報考人員須提供相應的資格證書。
十、其他注意事項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2010年以來在各類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高校學生,不得報名。
2、考生資格審查貫穿招考工作全過程,考生報名時需確認自己符合所報崗位要求的條件,所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虛假,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考試及聘用資格。
3、經招考聘用的人員,與海滄區勞務派遣公司簽定勞動合同,在我區最低服務年限為2年。招聘的人員應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內,試用期根據相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4、本簡章僅適用于此次公開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海滄區人民檢察院政治處負責解釋,電話:6588021。
附件1:《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檢察院公開招考非在編雇用人員崗位信息表.rar》
附件2:《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檢察院公開招考非在編雇人員報名表.xls》
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檢察院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三日
筆試試題推薦:事業單位招聘考試試題
筆試真題: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筆試真題
面試常見問題匯總: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面試常見問題匯總
面試真題: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面試真題
事業單位考試大綱: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大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