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縣2014年三季度公開招聘(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優化事業單位人才隊伍結構,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重慶市委組織部、重慶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及方式
本次公開(考核)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9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其中公開招聘44名、考核招聘5名。具體崗位及名額見《忠縣2014年第二季度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及條件一覽表》(附件2-1,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未滿服務期也未解除選派協議的選派大學生;忠縣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在讀的非應屆全日制畢業生;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現役軍人;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招聘條件
1.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詳見《一覽表》)。其中,涉及到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14年7月15日,可累計計算,但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2.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愛崗敬業;
3.承諾在用人單位服務5年以上;
4.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符合聘用體檢標準。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7月16日至17日
2.報名地點、聯系人、聯系電話:
(1)報考縣交委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縣交委組織人事科報名,聯系人:劉老師,聯系電話:(023)54248646。
(2)報考縣規劃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縣規劃局辦公室報名,聯系人:張老師,聯系電話:(023)54239016。
(3)報考縣園區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縣園區辦辦公室報名,聯系人:盧老師,聯系電話:(023)54238548。
(4)報考縣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縣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辦公室報名,聯系人:張老師,聯系電話:(023)54214078。
(5)報考縣石子鄉人民政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縣人力社保局事業科報名,聯系人:周老師,聯系電話:18223785378。
(6)報考縣畜牧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縣畜牧局人事科報名,聯系人:李老師,聯系電話:(023)54246703。
(7)報考縣機關事務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縣機關事務局辦公室報名,聯系人:陶老師,聯系電話:(023)54233511。
(8)報考縣民政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縣民政局辦公室報名,聯系人:田老師,聯系電話:(023)54232237。
(9)報考縣環保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縣環保局辦公室報名,聯系人:趙老師,聯系電話:(023)54230702。
(10)報考縣國土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縣國土局辦公室報名,聯系人:石老師,聯系電話:(023)54235269。
(11)報考縣忠州日報社工作人員在忠縣忠州日報社辦公室報名,聯系人:易老師,聯系電話:(023)54246312。
2.報名要求及資格審查:
每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考。報考者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2014屆畢業生可憑畢業生推薦表)及職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等原件及復印件(A4紙)各一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張到指定地點報名。崗位條件中要求有工作經歷的,須提交原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附件2)。縣外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報考須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本人不能到場可委托報名,但須出示委托人的相關證件和委托材料。經資格初審合格者,填寫《報名登記表》,并按規定繳納考務費(50元/科)。
3.開考比例:各崗位擬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一覽表》所規定的考試比例(考核招聘不受限制),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至規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處理);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緊缺人才或特殊崗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4.領取準考證:考試招聘崗位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和繳款收據于2014年7月23日在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考核招聘崗位考生另行通知。
(二)考試考核
1.考核招聘采取核查在校綜合表現、學習成績和專業知識答辯等方式進行,分值100分。具體考核時間另行通知。
考核總成績=考核成績。
2.公開招聘采用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
(1)筆試。
筆試分為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科目測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時間及地點:初定于2014年7月24日,具體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科目及分值:公共科目筆試:《綜合基礎知識》,滿分100分。專業科目測試內容見《一覽表》,滿分100分。
(2)面試。面試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凡考生筆試有1科缺考的,取消面試資格。
面試時間及地點: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未按通知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者視為自動棄權,缺額不遞補。
面試人選按照各招聘崗位考試比例(詳見《一覽表》),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面試比例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無法遞減的,考生筆試總成績不低于其他崗位進入面試人員的最低成績,方可進入面試。其中緊缺崗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可適當放寬面試比例。
面試方式及分值: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進行,面試分值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能確定為體檢對象。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應寫出書面報告,報縣人社局備案。
(3)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公式
考試考核總成績=公共科目成績×30%+專業科目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
五、體檢
體檢人選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按學歷、專業科目測試成績、公共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體檢時間另行通知,未按通知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為放棄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的有關要求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縣人力社保局和招聘主管部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不合格或經確定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按報考本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但只遞補一次。
六、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招聘部門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所有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具體時間另行通知)提供與報考崗位相符合的證件原件及學籍檔案材料到報名點。逾期未提供者取消聘用資格。因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按報考本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但只遞補一次。
七、公示
考試考核等相關事宜,可登陸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外網查詢。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外網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準考證號、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報縣人力社保局審批,報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自愿在本縣服務5年以上,未滿服務期的,取消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
九、工作紀律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和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附件:
1.忠縣2014年第三季度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及條件一覽表
2.工作經歷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