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區衛生系統事業單位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省、市、區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規定,經區委、區政府同意,2013年張店區衛生系統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0名工作人員。招聘簡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應聘人員需具備下列條件:
1、政治素質高,思想品德好,遵紀守法,勇于吃苦,樂于奉獻,身體健康,熱愛衛生事業;
2、符合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等條件;
3、適應應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一般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7年7月23日以后出生);
5、在派遣期內(2011年畢業、2012年畢業、2013年應屆)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畢業生;具有醫師執業資格的普通高校全日制臨床醫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畢業生(含經學歷認證的歸國留學人員);取得護士執業資格的普通高校全日制護理專業的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醫學影像專業的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2011、2012、2013年取得國外學歷并經國家教育部有關學歷認證機構認證的歸國留學人員。
6、具有淄博常住戶口或在淄博服務(含曾在淄博服務)的符合上述條件的由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和我市招募的“選聘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選派)應聘的,實行定向招聘。已享受優惠政策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能再應聘定向招聘崗位。
7、應聘崗位代碼為1327、1328的崗位專科學歷者須具有淄博市常住戶口,或是入學前從淄博市遷出戶口,現未落戶的淄博市生源。
二、招聘崗位及數量
本次共計劃招聘60名工作人員,具體招聘計劃詳見《張店區衛生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計劃表》(附件)。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3年7月23日至7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報名地點:淄博市張店區人才服務中心(張店區興學街25號原區委區政府大院南樓一樓)。
3、報名及資格初審。報名人員需提交畢業證、報到證、學位證、身份證及有關執業資格證件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應聘有戶籍限制崗位的應聘者還需提交公安機關頒發的新戶口本等戶籍證明材料。研究生學歷者應聘有專業方向要求的崗位,需提供能證明所學專業方向與應聘崗位相符的證明材料。有工作單位的還應提供單位同意應聘介紹信;已與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還須提交解除就業協議的證明。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在應聘定向招聘崗位,經筆試進入面試范圍進行資格審查時,除提交相關資料和當年畢業生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報到證(原件、復印件)外,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畢業生要出具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學生、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選聘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的畢業生,屬于在崗的,要出具縣(區)或以上組織、人社部門的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在崗且同意應聘的證明,屬于服務期滿的,要出具服務期滿證書。應聘人員請持近期2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三張,并提交《張店區衛生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和《誠信承諾書》(可從張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zhangdian.net下載)。
4、繳費:資格初審合格人員當場繳納筆試考務費。
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筆試考務費為每人每科40元。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減免筆試考務費。應聘時應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區(縣)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復印件各一份;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區(縣)扶貧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復印件各一份。相關費用由用人單位負擔。
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3倍的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原則上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按照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其中急需崗位、學歷要求為研究生崗位的,可按1:2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
面向基層服務項目的招聘計劃,達不到招聘計劃3倍的,按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將取消或核減的計劃增至招聘崗位代碼為1321計劃中。
應聘人員憑本人身份證于2013年8月1日上午8點30至12點,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二)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1、筆試科目:
科目1:專業基礎知識。
科目2:專業技能知識。
2、筆試時間:
8月3日上午:8:00-10:00專業基礎知識
10:30-11:30專業技能知識
專業基礎知識和專業技能知識包括應聘崗位所學的專業基礎理論和技能操作規程。
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招聘主管部門根據應聘人數和考試情況確定。
筆試結束后,按專業基礎知識占70%,專業技能知識占30%的比例計算筆試成績。筆試成績按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各崗位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應聘差額醫療事業單位學歷層次為研究生的崗位可不參加筆試直接進入面試。
(三)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取得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交相關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經審查不具備招聘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自動放棄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總成績依次遞補。
(四)面試
面試按照崗位分類進行。A類崗位面試采用專業題的面試形式,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業務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舉止儀表等。B類崗位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法,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計劃協調能力、應變能力、舉止儀表等。
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面試成績。
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面試費每人70元。
面試具體事宜詳見張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通知。
(五)聘用辦法
1、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按百分制計算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根據各崗位招聘計劃,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考核、體檢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筆試成績的高低順序確定,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則按專業基礎知識成績的高低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專業),進入考核、體檢范圍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符合1:3比例應聘同級崗位(專業)進入考核、體檢范圍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和進入考核體檢范圍人員名單,在張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布。
2、考核與體檢
由招聘主管部門按招聘計劃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確定進入考核體檢范圍人員。考核體檢時先按1:1的比例等額進行。如考核、體檢均合格,則不再對其他進入考核體檢范圍的人員進行考核、體檢。對考核、體檢不合格人員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經招聘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從該崗位其他進入考核、體檢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確定遞補對象。
考核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和應回避等全面情況。考核合格人員,統一組織到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參照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和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應聘資格。
3、公示
經考試、考核、體檢合格,對擬聘用的人員,在張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zhangdian.net)上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4、聘用
公示期滿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對應聘同一崗位的人員按考試總成績依次挑選單位)。對符合聘用條件的,由區招聘主管部門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聘用人員辦理有關備案手續后,由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
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屬在職人員聘用的試用期為六個月,新就業人員試用期為一年,期滿合格的繼續聘用,享受所在單位的各項待遇,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聘紀律
此次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整個招聘工作接受張店區監察局和社會各界監督。對弄虛作假違反規定和考試紀律的人員,一經發現,取消考生考試資格,并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咨詢電話:區人社局:0533-2179991
區衛生局:0533-2126211
監督電話:區監察局:0533-2869551
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輔導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本公告由張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張店區衛生局負責解釋。
附件:1、張店區衛生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計劃表
2、張店區衛生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3、誠信承諾書
張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張店區衛生局
二0一三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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