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文員和炊事員,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職位
此次招聘共計17人。根據招聘的職位不同,分為文員和炊事員兩種職位,其中文員7人,炊事員10人(詳見附件1、附件2)。
二、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遵紀守法,作風正派,無違法違紀記錄,熱心維護社會治安工作,具有良好的法制觀念和一定的法律法規知識,能夠按照時限要求進行政審且政審合格。
(二)有良好的組織紀律性,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和溝通協調能力。
(三)應聘文員的人員應為年滿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8年7月16日至1996年7月15日出生)的廣州市戶籍人員;應聘炊事員的人員應年滿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的中國公民(1973年7月16日至1996年7月15日出生)。以上人員男女性別不限,符合優先錄用條件的年齡可適當放寬。
(四)身心健康,體魄健壯,無精神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和臨場應變能力,并通過招聘文員、炊事員的體檢,應聘炊事員的人員還需具有健康證。
(五)應聘文員的人員應具有高中或者中專以上文化程度,能夠熟練操作辦公自動化軟件;應聘炊事員的人員具有初中或者以上文化程度。
(六)應聘人員要求能自行解決住宿問題。
(七)應聘文員的人員在同等條件下,具備從事應聘崗位三年以上工作經歷者優先考慮;應聘炊事員的人員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廚師證或屬廣州市戶籍者優先。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本次招聘一律采用現場報名方式,報名時間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4年7月25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點至11點半,下午2點半至5點接受報名。
2、報名地點:廣州市荔灣區芳村大道東198號荔灣區公安分局大樓一樓。
3、報名人員應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戶口簿首頁、本人頁及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學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其他能證明符合優先考慮條件的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4)本人戶籍所在地計生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5)符合第二代身份證照片要求的彩色相片3張;
(6)本市戶籍人員提供本人失業手冊,非本市戶籍人員提供居住證(本市);
(7)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報名人員自行到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開具。
(8)應聘炊事員的人員必須提供健康證。
(二)資格審查和能力初評
所有報考人員須經過資格審查和能力初評環節,資格審查和能力初評不合格的報考人員不能進入考試環節,資格審查和能力初評在接受應聘人員報名的同時進行。
(三)考試
考試時間為2014年7月28日,文員的考試設筆試、計算機基本操作考試、面試三個環節,炊事員的考試設技能測試、面試兩個環節。
1、筆試
招聘文員的筆試主要測試法律、行政管理、文字處理等公共基礎知識和治安管理基礎知識。
2、計算機基本操作考試
根據筆試成績高低順序和按文員擬聘用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計算機基本操作考試名單。
計算機基本操作考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對OFFICE等辦公自動化軟件的熟悉情況及打字速度。
3、技能測試
技能測試主要測試炊事員崗位應聘人員的實際操作水平是否符合崗位的工作要求。
4、面試
應聘文員的人員根據計算機基本操作考試成績高低順序和擬聘用人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應聘炊事員的人員按技能測試成績高低順序和擬招聘人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面試主要考核報考者求職動機與擬任職位匹配性、綜合處事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人際交往能力、舉止儀表等。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
(四)體檢
面試結束后,由荔灣區公安分局民警根據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并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因參加體檢人員體檢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額的,根據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人員。應聘文員面試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以計算機基本操作考試成績高的列為體檢對象;應聘炊事員面試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以技能測試成績高的列為體檢對象。
體檢在指定的區級以上醫院進行,由分局民警帶隊集體前往體檢醫院,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五)政審
政審時間為2014年7月29至31日。主要審查擬招聘人員的思想政治、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和計劃生育等情況。經審查,發現應聘人員有違法違紀、違反國家政策、違背社會公德等情況的不予錄用。
四、錄用和待遇
1、擬錄用的文員和炊事員,由荔灣區公安分局機關服務中心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2、待遇:依法繳存“五險一金”。文員月平均工資約為2100元/人,炊事員月平均工資約為2000元/人(以上均已扣除社保、公積金個人繳納部分)。
五、報名咨詢電話及聯系人:
咨詢電話:83115534,聯系人:陳警官;
咨詢電話:83115624,聯系人:馮警官。
廣州市公安局荔灣區分局
201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