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建筑職業技術學院2014年公開招聘16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山西建筑職業技術學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6名工作人員。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組織部、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全面實行公開招聘的通知》、《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4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招聘原則
(一)根據教學、科研和國家示范性骨干院校建設的需要,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的計劃內,組織招聘活動。
(二)遵循“干什么,考什么,以用為本”的原則進行崗位設置,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報名資格審查通過后,對符合公開招聘條件人員進行筆試、專業測試和面試。博士研究生不參加筆試,直接進行專業測試和面試。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我院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6名工作人員,其中教師崗位14名,其他專技崗位1名,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1名〔根據有關政策規定,由山西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以及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服務期滿、考核合格(服務期兩年,現仍在職)的人員,設置“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實行公開招聘。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可按照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招聘專業與人數分布情況見《山西建筑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人員計劃表》(附件1)。
三、報名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招聘方案經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批后,在以下網站進行公告:
1、山西建筑職業技術學院:http://www.sxatc.com;
2、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http://www.sx.hrss.gov.cn。
(二)組織報名
1、報名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
(3)崗位年齡要求
教師崗位: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含6月30日);具有中級及以上會計師職稱的崗位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含6月30日);
其他專技崗位:年齡在25周歲及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含6月30日);
(4)身體健康,能夠適應崗位工作要求;
(5)具備擬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山西建筑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人員計劃表》附件1)。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曾在各類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4)現役軍人;
(5)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
(6)被原單位辭退未滿五年的人員;
(7)現在校就讀且檔案和組織關系在校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8)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9)其他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者。
3、報名辦法
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網上預報名和現場確認的方式進行。
(1)網上預報名
報名人員在2014年8月7日18:00之前登錄山西建筑職業技術學院網站:http://www.sxatc.com,按照要求提交山西建筑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到指定郵箱:
土木工程專業、結構工程專業:jianxiao01@163.com;供熱供燃氣通風及空調工程(供熱方向)專業、供熱供燃氣通風及空調工程(暖通方向)專業、工業設備安裝專業、電氣工程專業:jianxiao02@163.com;建筑學(建筑設計方向)專業、體育教育訓練學專業、會計學專業、心理學專業、臨床醫學專業:jianxiao03@163.com,學院將對所有預報名郵件給予郵件回復,通過預報名審核的人員可以參加現場確認。另下載填寫《山西建筑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附件2),現場確認時使用。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或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有效戶籍證明(臨時身份證不采用)進行報名,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上的專業必須與所報專業一致。崗位擬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原則上應達1:3及以上方可開考。急需緊缺專業人才或特殊專業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經招聘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可進行招聘考試,但擬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必須達到65分(含)以上。
(2)現場確認及提交有關資料
現場確認地址:太原市小店區長治路227號高新區高新國際A座一層大廳。
聯系電話:0351—31953130351—3097899
聯系人:肖老師李老師
現場確認時間:
2014年8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014年8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現場確認時,報名考生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
現場確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山西建筑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見附件2);
②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二代身份證及其他各類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取得國外學歷的報考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③八張一寸近期紅底免冠照(背面標注姓名及報考崗位);
④在職人員報考的,須征得原工作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并提交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
⑤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的考生,須登陸山西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
(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或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
⑥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退伍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三)資格審查結果查詢
報名人員于報名現場確認審查結果。
四、筆試
1、準考證領取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2014年8月14日和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到資格審查地點(太原市小店區長治路227號高新區高新國際A座一層大廳)領取準考證。
聯系電話:0351—31953130351—3097899
聯系人:肖老師李老師
2、筆試內容
考取山西省高校教師資格證應具備的教育學和心理學知識,并注意瀏覽山西建筑職業技術學院網站信息。
3、筆試成績計算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成績以百分制計分,筆試成績占考生總成績的60%。
4、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5、筆試時,請自備考試工具。如2B鉛筆、橡皮、黑色碳素筆或簽字筆等。
6、筆試成績查詢及發布專業測試和面試公告
筆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登錄山西建筑職業技術學院網站(http://www.sxatc.com)查詢筆試成績。在顯著位置公布參加專業測試和面試人員名單以及專業測試和面試的時間、地點等。
五、專業測試及面試
以崗位擬招聘人數與專業測試和面試人數1:5的比例,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專業測試和面試人選(崗位擬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達不到1:5,將實際參加筆試者確定為專業測試和面試人選)。參加專業測試和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前,若專業測試和面試的人員確定不參加專業測試和面試的,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參加專業測試和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不再遞補。
專業測試和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專業測試和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
參加專業測試和面試人員需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或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有效戶籍證明(臨時身份證不采用)參加專業測試和面試。
(一)專業測試和面試同一天進行
1、教師崗位:專業測試采用試講方式,面試采用現場問答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知識、課堂組織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板書、儀容儀表、教學潛能、職業態度等。
2、其他專技崗位:專業測試采用崗位能力測試方式,面試采用現場問答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條件和素質,專業知識的深度和廣度,邏輯思維能力,及崗位實務要求等。
(二)專業測試成績和面試成績計算
專業測試和面試的成績以百分制計分,占考生總成績的40%。
教師崗位:試講以百分制計分,占專業測試和面試成績的70%;現場問答成績以百分制計分,占專業測試和面試成績的30%。
其他專技崗位:崗位能力測試與現場問答成績合并以百分制計分。
六、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60%+專業測試和面試成績×40%。
七、成績公布
專業測試和面試成績、總成績及排名順序于專業測試和面試結束后當天在考場外明顯位置進行公布。
若2名以上應聘人員總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加試一場專業測試和面試,應聘人員的成績名次按專業測試和面試加試成績排列。
八、體檢與考察
(一)確定人選
參加體檢和考察的人員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擬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
(二)體檢
體檢人員按照《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方法》(修訂)統一到指定的三級乙等以上綜合醫院體檢,體檢費自理。對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須經山西建筑職業技術學院報上級主管部門研究同意后,在另一醫院組織復檢,遇有疑難問題,需要組織會診時,承擔復檢的醫院應組織相關專家進行會診,做出結論,確保體檢客觀、公正。復檢費用由個人承擔。
某崗位因體檢人員自動放棄或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的崗位空缺,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如該崗位所有參加專業測試和面試的人員體檢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三)考察
山西建筑職業技術學院根據應聘人員的體檢結果確定考察人選并組織考察。考察工作主要是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素質(尤其是在重大事件中的表現)、遵紀守法意識、道德品質修養、人際溝通能力、心理調適能力等情況進行全面、客觀、真實的考察。
某崗位因考察人員考察不合格而出現的崗位空缺,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體檢合格的考生中依次等額遞補,如該崗位所有參加專業測試和面試的人員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四)確定擬聘人選并公示
山西建筑職業技術學院按照公開招聘方案和有關政策規定,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選,并在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
九、聘用
確定的擬聘人員公示期滿無異議,由山西建筑職業技術學院向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報批備案,同意后,由山西建筑職業技術學院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確立人事關系。
十、聘用人員待遇
此次公開招聘的人員全部為事業性質,待遇按國家有關同類人員規定執行。
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
十一、紀律與監督
山西建筑職業技術學院嚴格執行公開招聘工作相關規定和紀律,接受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及其他有關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一)山西建筑職業技術學院招聘機構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實行回避。
(二)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由山西建筑職業技術學院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紀律處分,并調整工作崗位;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十二、咨詢
山西建筑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
聯系電話:0351-7433663
山西建筑職業技術學院紀檢監察室
聯系電話:0351-7432911
咨詢、監督電話開通時間為:報名期間的工作日工作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