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安縣2014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萬安縣201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7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崗位設置所需條件要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德才兼備優秀人才。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身體健康;
4.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本縣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等情形。
三、招聘單位、崗位及資格條件
1.招聘單位、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萬安縣201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崗位表》(附件1)。
2.專業分類按贛人社發〔2012〕86號文件執行。年齡截止時間為2014年7月31日。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分別在吉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萬安縣人民政府網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8月18日至9月5日(雙休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萬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股(萬安縣城河西人力資源市場四樓),聯系電話:0796—5839805。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4.報名所需材料:應聘人員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執業資格證、專業技術資格證等原件、復印件各1份和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張、《萬安縣事業單位應聘人員考試報名表》(附件2)1份。外縣在職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報考萬安縣公路管理站工程員崗的還須提供從事本專業2年以上工作經歷證明。
5.報名程序:應聘人員持報名所需材料交報名點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初步審查,審查合格后,現場辦理報名、繳費手續。報名費按有關規定收取。
6.應聘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原則上不能低于3:1。達不到這一比例的,應減少該崗位的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特殊崗位的招聘,如達不到這一比例的,經政府人事行政部門同意,可適當降低比例。
7.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考制度。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職位資格條件,選報自己符合條件的職位。如因不符合條件被取消應聘資格,后果由報考人員自己承擔。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萬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有關用人單位聯合進行。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弄虛作假、條件不符合的,取消其應聘資格,不退回報名費。經審查合格人員帶身份證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股領取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四)考試
考試由筆試、面試兩部分組成,滿分各為100分。筆試和面試兩科分別按60%和40%的比例合成為考試總成績
1.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筆試方式進行,不指定范圍和教材,考試時間為120分鐘,筆試由萬安縣人社局統一組織實施。
(2)筆試內容:
衛生系統:臨床醫師崗,臨床醫學專業知識;中醫臨床崗,中醫臨床醫學專業知識;護理崗,護理學專業知識;公衛醫師崗,預防醫學專業知識;醫學影像崗,醫學影像專業知識;檢驗醫師崗,醫學檢驗專業知識;藥劑崗,藥學專業知識。
農村公路管理所:文秘崗,文秘基礎知識;工程員崗,道路橋梁工程專業知識。
衛生和財政財會崗:財會專業知識。
財政局財政評審中心評審員崗和住建局村鎮規劃辦工程管理崗:建筑類工程造價專業知識。
鄉鎮規劃站鄉鎮規劃崗:建筑建設、城建規劃專業知識。
(3)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4)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進入考場。遺失身份證者,必須在考前持貼有與準考證同底照片的公安機關戶籍證明,到萬安縣人社局辦理準考手續。
2.面試
(1)面試工作由萬安縣人社局實施。面試工作原則上在筆試成績公布后30天內完成。面試前,萬安縣人社局制定面試實施方案,經批準后組織實施。考生面試費按有關規定收取。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
(3)入闈面試人員的確定。根據規定的開考比例和面試比例,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入闈面試人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闈。入闈面試比例原則上為1:3;特殊崗位,如達不到這一比例的,經政府人事行政部門同意,可降低為1:2。筆試人數少于相應面試比例的全部入闈面試,面試入闈人員名單公布后,如有應聘人員提出放棄等而出現空缺,則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4)凡面試人數與招聘崗位人數比例小于或等于1:1的,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錄取,否則,不予錄取。
(5)面試的具體事宜詳見萬安縣人民政府網發布的面試公告。
(五)體檢和考核
1.根據應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合成的總成績按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考核對象(如末位考生合成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體檢、考核對象)。
對同一職位代碼有多個招聘單位和崗位的,如縣直醫療衛生單位臨床醫師崗、檢驗崗、影像崗、護理崗、財會崗,在體檢考核前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由考生自主選擇具體單位及職位。
2.體檢由萬安縣人社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收費標準收取。
3.考核由萬安縣人社局負責,主要對擬聘人員思想政治、道德品質以及有無違法違紀等情況進行考核。
4.對體檢、考核前考生提出放棄等出現的空缺崗位,按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棄等而出現的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六)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確定的擬聘用人員由萬安縣人社局在萬安縣人民政府網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不影響聘用的,經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并行文將擬錄用名單報縣政府批準,縣政府批復同意后由萬安縣人社局辦理聘用等相關手續。
新錄用人員按照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新人新辦法,實行聘用制、社會保險制度和人事代理,新聘人員試用期12個月,在單位服務期限不得低于5年。新錄用人員納入事業編制,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有關待遇。
五 、紀律要求
1.嚴格執行和維護組織人事工作紀律,堅決防止工作中的不正之風和違紀違法行為,確保公開招聘工作健康有序進行。
2.對招聘工作中的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紀行為,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
六、其他事項
1.未盡事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2.咨詢、監督電話:
咨詢電話:萬安縣人社局 0796-5839805
監督電話:萬安縣監察局 0796-5710355
附件:
1.萬安縣201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崗位表.rar
吉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