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都縣2014年第三季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改善事業單位人才隊伍結構,提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整體素質,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實行公開考試,擇優聘用。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73名,具體招聘單位、專業、人數詳見《豐都縣2014年第三季度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教師一覽表》和《豐都縣2014年第三季度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一覽表》);
5.自愿在招聘單位服務5周年以上;
7.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二)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本縣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未滿服務期也未解除選派協議的選派大學生;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讀的非2014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正在全日制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4年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4年8月14日上午8:30一12:00,下午15:00一17:30。
2.報名地點:豐都縣教委辦公樓頂樓會議室。
3.報名要求
報考者填寫《豐都縣2014年第三季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網上下載),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職稱資格證、執業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和近期同底版一寸照片2張,到報名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并按規定繳納筆試考務費。本人不能到現場報名者可委托報名,除上述材料外,還須出示委托人的委托書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報考者對所提供證件及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
報考中小學幼兒教師的,分中學教師、職教專業課教師、小學教師、艱苦學校教師、幼兒教師六個類別,報名時每人只能填報一個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
報考縣中醫院、人民醫院、精神病醫院的,報名時每人只能填報一個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
4.各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3方能開考(其中:幼兒教師和職教專業課教師的開考比例為1:2);未達到該比例的,相應遞減擬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處理),不能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緊缺人才或特殊崗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因招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報名者,退還其報名考務費。
5.領取準考證:參考人員憑身份證、繳費收據原件,于2014年8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一17:30在豐都第二行政辦公大樓底樓領齲
(二)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分為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科目測試;筆試時間為2014年8月19日上午8:30—10:00考公共科目筆試,10:30—12:00考專業科目測試;筆試地點具體見《準考證》。
1.公共科目
公共科目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其分值為100分。
2.專業科目
專業科目測試見《一覽表》,其分值為100分。
(三)面試
面試由縣人力社保局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凡考生筆試有1科缺考的,取消面試資格。
面試時間及地點:面試時間及地點在豐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予以公告,不再另行通知,不按時參加者視為自動棄權。
面試比例:面試人選按報考崗位擬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若最后一名面試人員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人員全部進入面試。如達不到1:2的比例,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計算公式為:重新確定招聘崗位數=通過筆試進入面試人員數×面試比例,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無法遞減的,考生各科成績均須達到60分以上方可進入面試。
面試方式及分值:報考中小學幼兒教師的,面試采取備課、上課方式進行;報考縣中醫院、人民醫院、精神病醫院的,面試采取專業知識答辯進行。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能確定為體檢對象。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成績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面試考官組須寫出書面報告送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縣人力社保局備案。
(四)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考核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30%+專業科目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
考試考核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五)體檢
體檢人選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其中:報考中小學幼兒教師的,按報考類別及學科根據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按擬招聘崗位人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
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按學歷、職稱及職(執)業資格、專業科目成績、公共科目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由縣人力社保局統一組織實施,體檢相關事宜在豐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予以公告,請應聘者隨時上網關注,不再另行通知。未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以及《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文件規定進行。
體檢在縣級及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進行。報考人員或招聘單位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天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縣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因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缺額時,在應聘本崗位面試成績達60分及以上人員中按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選擇崗位
報考中小學幼兒教師的體檢合格人員,根據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聘用單位。未按時前往指定地點選擇崗位的人員視為自動棄權,其缺額在應聘本崗位面試成績達到60分以上人員中根據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由縣人力社保局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對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現、業務能力以及是否具有應該回避的情形等情況進行綜合考察,并對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因考察、資格條件復查不合格者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缺額時,在應聘本崗位面試達60分及以上人員中按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公示
考試考核成績等相關事宜,可登陸豐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查詢。
經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豐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準考證號、擬聘崗位、考試考核總成績等。
(九)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并按規定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待遇。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
聘用人員聘用后須在本縣服務5年以上,未滿規定服務期者,取消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五、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是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其政策性強,涉及面廣,要嚴格堅持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考試聘用紀律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和聘用資格,并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在整個公招工作中,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確保此項工作健康順利進行。
附件:
1.豐都縣2014年第三季度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教師一覽表.rar
2.豐都縣2014年第三季度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一覽表.rar
3.豐都縣2014年第三季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