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單位指揮中心擬招聘協勤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的條件:
(一)政治合格,作風正派,熱愛公安工作,遵紀守法;
(二)身體健康,相貌端正,舉止大方;
(三)女性,年齡18-28周歲;
(四)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以上學歷;能熟練進行計算機操作。在城區有固定的處所。
二、工作性質、地點及待遇:協勤人員,主要從事110接線及視頻巡查等工作,工作地點為太湖縣公安局指揮中心,待遇按太湖縣公安局有關聘用人員待遇規定執行。
三、招聘人數:4人。
四、招聘程序和時間安排
(一)個人申請:應聘者提交個人簡歷1份,并提交身份證、學歷證書等有關材料的原件、復印件,報名日期為2014年8月12日至8月20日。申請地點:太湖縣公安局,聯系人:朱立強;電話:13955665388
(二)面試考試:用工單位對審核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面試和計算機技能考試,根據面試和考試的結果確定人選。其中,在公安機關有工作經歷的人員優先。
(三)聘用:試用期三個月,期滿合格后,與受聘人員簽訂聘任協議,新聘任人員正式上崗。
太湖縣公安局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