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規定,浙江京昆藝術中心(浙江京劇團)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京昆藝術中心(浙江京劇團)為浙江省文化廳下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機構規格相當于縣處級。辦公地點位于杭州市西湖區。主要承擔京劇藝術的創作、演出及交流等工作。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4個崗位共四人。
(一)招聘條件
符合《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及我單位明確參照執行的有關規定條件,以及招聘崗位具體要求(詳見《浙江京昆藝術中心(浙江京劇團)招聘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有關說明
1、專業。我單位參考高校專業設置目錄按適崗優先、適當從寬的原則認定。
2、年齡。由于武戲演員崗位專業特殊性,武行培養對低年齡段人員較為適宜,故年齡限制在25周歲及以下。
3、工作經歷。按勞動(聘用)合同或我單位認可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認定,時間按足年足月計算到報名截止時。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電子郵件報名。應聘人員應于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9月30日期間,發送報名電子郵件(郵件主題設為“應聘崗位+姓名)到專用郵箱songjing1105@163.com,附報名表(樣式見附件2)。
2、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五天內,我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通過電子郵件向報名人員反饋初審結果。
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數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取消相應崗位招聘計劃。
3、應聘資格的取得。符合組織考試條件的崗位,我單位確定考試有關安排,向通過資格審查者發放準考證后,報名人員取得應聘資格。
(二)考試
1、武戲演員崗位、樂隊司鼓演奏員崗位
考試之前,應聘者應攜帶身份證及準考證、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
考試采用現場表演(演奏)與綜合素質評估相結合的形式,總分為100分,表演能力測評、職業認知測評分別按70%、30%計入總成績,主要考察演員(演奏員)的基本功、實際
舞臺表現能力、唱念作功和職業素養等。
考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2、藝術檔案管理崗位
考試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各按50%、50%計入總成績。
(1)筆試。初定于2014年11月中旬在杭州市內舉行。具體安排另行公告。筆試主要考察應聘者專業理論知識。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2)面試。資格復審和面試有關安排另行在網上通知,并電話通知有關人員。應聘人員應攜帶身份證及準考證等,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
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測評要素一般包括崗位認知、適應能力、專業水平、溝通協調、應急應變等綜合素質。
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者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3、戲曲化妝崗位
考試之前,應聘者應攜帶身份證及準考證、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
由于本崗位屬工勤技能崗位,重點考查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現場進行化妝造型、貼片子、包大頭等一系列操作,總分為100分。
考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三)體檢、考核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各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相同的,演員和演奏員崗位按照表演能力測評成績高者為優先,藝術檔案管理崗位按照筆試成績高者優先)按1:1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名單。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并按有關操作規程執行。
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應聘者放棄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各崗位均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2、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其聘用資格不予保留。
四、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招聘單位網站(http://www.zjjjzj.com/,“最新資訊”);
2、主管部門網站(http://www.zjwh.gov.cn,“招聘信息”欄目);
3、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專題專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在招聘單位網站和主管單位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省文化廳(人事處):0571-85211741;
2、省人力社保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571-87056703。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五、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咨詢電話:0571-88834408(宋老師)
附件:
浙江京昆藝術中心(浙江京劇團)
201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