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實施“三年千人引才計劃”,引進高層次人才,經區委、區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考核招聘1名海外高層次留學回國人員。
一、招聘崗位
本次考核招聘璧山區兩山中心工作人員1名。
二、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符合本次招聘條件的人員。
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在讀的非應屆全日制畢業生;現役軍人;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報考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年滿18周歲,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自愿在璧山工作5年及以上,其中,在招聘單位工作2年及以上;
3.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7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海外著名正規高校留學回國人員,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從事化學工程專業研究;
5.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以及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4年9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二)報名地點:區人力社保局事業單位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璧城街道東林大道48號,區衛生局底樓106室,下同),聯系電話:(023)41416290。
(三)報名方法: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應聘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張。經資格審查合格者,確定為考核對象。
四、考核
考核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總分值為100分,成績現場公布。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核面試時間報名時當面通知。
考核總成績=面試成績。
五、體檢
體檢人選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根據考生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要求, 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區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用人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不再組織二次復檢。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區人力社保局組織其主管部門及用人單位,對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學習(工作)表現和其提供的基本情況,以及有無需要實行崗位任職回避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做出考察結論。同時,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再次復查。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由區人力社保局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考核總成績,擬聘單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者,由用人單位組織被聘用人員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主管部門審核,報區人力社保局審批并報重慶市人力資源和會社保障局備案。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聘用單位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并按規定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相應待遇。此外,聘用人員可在璧山人才公寓免租金居住5年,安家補助等面議。
考核招聘人員按規定實行3個月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
考核招聘后的人員須在我區服務5年及以上,其中,在招聘單位服務2年及以上;未滿規定服務期者,取消其事業單位人員身份。
九、紀律要求
考核招聘工作要嚴格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執行,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防止杜絕不正之風,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聘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重慶市璧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