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單位簡介
山東女子學院是山東省唯一一所全日制公辦女子高等院校,已有62年辦學歷史。前身是始建于1952年的山東省婦女干部學校,現為全國三所女子普通本科院校之一。學校老校區位于濟南市市中區玉函路,新校區位于長清區大學科技園,總占地面積1100余畝,全日制在校生萬余人。學校有外國語學院、教育學院、文化傳播學院、藝術學院、經濟管理學院、會計學院、旅游學院、社會與法學院、信息技術學院、基礎部、繼續教育學院11個教學院部和婦女研究所、兒童心理與教育研究所、社區建設與發展研究所、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等教學和科研機構。
學校堅持人才強校和科研強校戰略,不斷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大力實施教師繼續教育工程,在廣大教師中通過實施青年教師導師制培養項目和推動單科進修、專業進修、學歷進修、交流訪問等培養方式,有計劃地選送優秀中青年教師到國內外一流大學和研究機構研修學習。制定并實施系統的科研獎勵辦法,鼓勵教學科研人員多出成果、出好成果,使學校的科研水平不斷提高。學,F已成為山東省培養女性人才、研究婦女理論、宣傳馬克思主義婦女觀和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重要基地,是國內辦學規模最大、辦學理念先進的女子高等院校。
二、招聘崗位和人數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14年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結合工作需要,學校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初、中級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38人。具體崗位見附件1《山東女子學院第二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身體健康;
4、應聘的應屆生須在考試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
5、應聘初級崗位的人員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73年9月23日以后出生),應聘中級崗位的年齡應在45周歲以下(1968年9月23日以后出生);
6、應聘輔導員崗位的人員,除其他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①中共黨員(不含預備黨員);②大學或研究生學習期間擔任過主要學生干部,包括:班長、團支部書記、學生黨支部書記、校學生會(研究生會)或院系學生會(研究生會)主席、秘書長、部長及以上職務,熱愛學生工作,具備崗位所需條件和能力。
7、符合山東省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的其他相關規定和條件。
(二)崗位條件
詳見附件1《山東女子學院第二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
(三)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該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通過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東女子學院網站(http://www.sdwu.edu.cn)面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
(1)報名方式: 以電子郵件的形式組織報名。應聘教師和實驗員崗位的人員填寫附件2《山東女子學院201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連同個人詳細簡歷以附件形式發送至專用郵箱sdwuzp2014@163.com。應聘輔導員崗位的人員填寫附件3《山東女子學院2014年公開招聘輔導員報名登記表》,連同個人詳細簡歷以附件形式發送至專用郵箱sdwufdy2014@163.com。
電子郵件名稱的主題詞格式為“姓名+應聘崗位名稱+學歷+學位+專業名稱”(如:王華+教師1+研究生+博士+日語語言文學)。
應聘人員嚴格按照崗位條件要求,報名材料一經學校初審通過,不能更改。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時間:自信息發布之日起15日內。
2、資格初審
學校對報名人員在報名期間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初審,并通過電子郵件給予回復。報名人員在提交報考信息后,應及時登陸個人郵箱,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
報名結束后,對應聘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按規定比例相應核減招聘人數。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應聘人員需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應聘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信息如有不實,一經發現取消其資格。
3、資格復查
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者按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進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須提交的材料包括:
(1)身份證、國家承認的學歷和學位證書和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2)在職人員應聘的,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對出具同意應聘介紹信確有困難的在職人員,經招聘單位同意,可在體檢和考核時提供;(3)留學歸國人員應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本人護照、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國外學習成績單和國外博士或碩士畢業論文摘要。(4)應聘輔導員崗位的,還需提交由所在院(系)黨組織開具的中共黨員、主要學生干部的證明材料。(5)應聘有工作經歷要求崗位的,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6)個人近期1吋彩色免冠照片2張。
以上證件及證明材料除照片外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學校對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審核后退回原件,留存復印件。
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通過山東女子學院網站另行通知。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初級崗位考試
(1)筆試
筆試內容主要根據專業及崗位特點確定,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成績,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輔導員崗位主要測試應聘人員所必需的公共基礎知識和與學生工作相關的專業知識;教師和實驗員崗位主要測試應聘人員所必需的公共基礎知識和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基礎知識。
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根據崗位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規定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筆試結束后及時公布筆試成績及面試人選名單。
筆試時間、地點通過學校網站另行通知。
(2)面試
面試總分為100分,對面試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和簡化程序的崗位,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60分。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
①教師崗位面試采取試講和答辯方式。試講主要通過表達能力、教學方法、教學組織等方面測評應聘人員是否具備教師崗位的基本素質和技能;答辯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理論素養、創新能力等是否符合學科專業建設的需要。
、趯嶒瀱T崗位的面試采取現場操作、答辯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理論知識、實踐操作能力和綜合協調能力等。
、圯o導員崗位的面試采取答辯和現場提問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崗位基礎知識、語言表達、組織協調和應急處理等能力。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確定進入考核體檢范圍人選。同一崗位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
2、中級崗位考試
根據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經批準,面向博士和高級崗位人員的招聘可采取簡化程序直接面試的方式組織。
學校按通過資格復審實有人數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面試采取試講和答辯方式。試講主要通過表達能力、教學方法、教學組織等方面測評應聘人員是否具備教師崗位的基本素質和技能;答辯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理論素養、創新能力等是否符合學科專業建設的需要。
試講和答辯滿分為100分。面試結束后,學校根據面試成績高低確定擬聘用人員,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方可進入考核體檢范圍。
面試時間、地點通過山東女子學院網站另行通知。
(四)考核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數1.2倍的比例,確定進入考核體檢范圍人選,并依次等額組織考核體檢。學校成立考核體檢工作小組,具體負責考核體檢工作。對考核體檢不合格人員造成的空缺,可從其他進入同一崗位考核體檢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考核根據招聘崗位的要求采取核對身份、查閱檔案、召開座談會等多種形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等情況?己瞬缓细裾卟挥杵赣。體檢由學校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在省級醫院組織進行。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公示聘用
對考試、考核、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網站統一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審核備案,符合聘用條件的,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憑《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員均為我校編制內正式職工,工資、福利執行國家、省有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標準。學校為具有博士學歷或副高以上職稱的聘用人員提供校內周轉房,并給予一定的安家費和科研啟動費等,應屆博士生到校新入職的前三年享受副教授的工資福利待遇。特別優秀者或急需專業的博士或具有副高以上職稱者,待遇面議。
六、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濟南長清大學科技園大學路2399號 山東女子學院人事處 郵 編:250300
教師及實驗員崗位聯系電話:0531-86526032
聯系人:顏老師 劉老師
輔導員崗位聯系電話:0531-86526035 聯系人:李老師
七、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未盡事宜,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14年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2014〕14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附件:1.《山東女子學院第二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rar
2.《山東女子學院201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rar
3.《山東女子學院2014年公開招聘輔導員報名登記表》.rar
山東女子學院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