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工貿職業技術學院201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學院為進一步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人員結構,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學院研究、市教委審核、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一、學校簡介
重慶工貿職業技術學院是經重慶市人民政府批準市教委管理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2011年學院被市教委、市財政局確定為“市級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劃”立項建設單位。
學院設有機電工程系、財經貿易系、生物化學工程系、建筑工程系、信息工程系、輕工系等6個教學系,開辦建筑工程技術、生物制藥技術、應用化工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會計電算化、計算機應用技術、服裝設計、鞋類設計與工藝等36個專業,形成了以建筑工程技術、應用化工技術和生物制藥技術專業為龍頭,現代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相關專業為支撐,各類專業協調發展的專業群,有中央財政支持的實訓基地3個、中央財政支持高等職業學校提升專業服務產業發展能力的專業2個、重慶市教改試點專業1個、中澳合作推廣項目1個、重慶市高等職業院校應用技術推廣中心1個、市級精品課程3門、市級教學團隊1個。1936年建校以來,為國家培養了6萬多名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為國家的建設和地方經濟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
二、招聘原則
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堅持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5名人員。招聘單位、崗位、名額、專業和學歷要求等詳見《重慶工貿職業技術學院201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情況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四、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本次招聘面向社會公開擇優招聘,凡是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均可報名。
(二)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品行及職業道德和教書育人的精神;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35周歲及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且具備《一覽表》列出的其他招聘條件;
(六)在大學期間學習成績優良,沒有受過任何處分;
(七)符合事業單位人員回避要求和審批機關確認的其他條件。
六、招聘方式
應聘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分崗位競聘,學院按照“自愿報名、公開競爭、擇優聘用”的原則,采取筆試、試講、面試、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七、招聘程序
(一)報名
報名工作由學院完成。凡符合公開崗位招聘條件者選定一個崗位并下載《重慶工貿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如實填報后發至電子郵箱:FLZYRSC@163.com(郵件標題請注明應聘單位及崗位)。報名截止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
聯系人:李亞玲鄧洪電話:023-72806377,72806351;
網上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4年11月30日。
(二)資格初審
學院按招聘崗位條件,對報名者提供的《重慶工貿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進行初審。初審合格者,學院在以電子郵件形式予以回復確認。
(三)資格復審
資格初審合格者,持有關證件(2015屆畢業生提供本人身份證、《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其他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若委托他人報名的人員,報名時需交委托書、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證件;在職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報名證明和經單位加蓋鮮章并經應聘人員簽字報名表,參加學院組織的資格復審。復審合格者進入考試考核。
(四)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分公共科目筆試、專業科目測試和面試,由學院組織實施。
1、公共科目筆試、專業科目測試
(1)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每科分值100分,共200分。
公共科目方式及內容:閉卷筆試《綜合基礎知識》;
專業科目測試方式及內容:教師崗位為試講,內容為應聘崗位指定專業教材課程,試講時間45分鐘;輔導員崗位采取閉卷筆試,內容為大學生管理知識。
(2)時間、地點,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2、面試
(1)擬招聘崗位按1:2的比例,根據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科目測試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進入面試最后一名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人員均進入面試。
(2)面試以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分值100分。參加面試人員接受重慶工貿職業技術學院考評領導小組及評委面試答辯,時間10分鐘。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科目測試成績之和未達到120分及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3)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報考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以及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環境適應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工作態度等。
(4)應聘者需用普通話試講及面試。
(5)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6)成績計算:考試考核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專業科目測試成績)÷2×50%+面試成績×50%。考試成績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數點后面兩位數。
(五)體檢
體檢人選根據擬招聘崗位人數,按照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人選,若最后一名體檢人選出現并列時,以專業科目測試成績高的優先,若專業科目測試成績仍出現并列時,重新組織專業科目測試。
體檢由學院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要求,并結合學校和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若招聘單位或參加體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異議,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經學院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放棄資格出現空缺,根據該崗位考試考核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學院對擬聘人員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考察、資格條件復查不合格經或確認放棄資格出現空缺,根據該崗位考試考核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
考試考核等有關事宜,可登錄重慶工貿職業技術學院網站查詢。
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招聘人員。擬招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重慶工貿職業技術學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畢業院;蚬ぷ鲉挝灰约捌赣脥徫坏取
八、聘用審批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學院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按程序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關于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試用期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擬聘人員在2015年7月31日仍未取得應聘條件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取消聘用資格。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嚴格堅持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監督,嚴禁徇私舞弊,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嚴格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重慶工貿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附件:
1、《重慶工貿職業技術學院201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情況一覽表》.rar
2、《重慶工貿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rar
3、《重慶工貿職業技術學院2015年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花名冊》.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