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牡人領發[2014]1號文件精神要求,為做好林口縣選聘牡丹江籍社區大學生(以下簡稱社區大學生)招錄事業編制工作,現發布公告如下:
一、招錄范圍條件及名額
1、招錄范圍條件:2012年由牡丹江市委組織部選聘到林口縣的牡丹江籍社區大學生,且在所聘崗位任職滿2年、年度考核在稱職以上等次。
2、招錄名額:全額事業編制1人。
二、招錄程序
1、在林口縣政府網站上公布招錄信息。
2、受理社區大學生報名,填寫報名表,由街道工委負責初審。
3、招錄工作領導小組對報名資格進行復審。經復審符合報名條件的,可享受招錄政策。
4、述職答辯。會議分兩步進行:一是述職。由符合招錄條件的社區大學生在述職答辯會上進行述職(主要內容包括本人基本情況、工作業績、比選優勢等;述職時間不超過8分鐘,述職中不得向考官報出自已單位、姓名或其他能顯示身份的信息,否則將取消面試資格);二是答辯。述職結束后,現場答3道題,在15分鐘內完成。述職答辯后,由評委根據比選者述職和答辯情況現場評分。
5、民主推薦。演講結束后,相關人員結合競職人選平時及現場表現進行民主推薦。
述職答辯、民主推薦時間另行通知。
6、組織考察。成立考察組,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方式可采取與大學生所在社區的主要領導、同事及其本人談話、推薦測評等方式,深入了解考核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
7、綜合分析述職答辯、民主推薦和組織考察成績,提出擬招錄人選名單,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批備案。
8、經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經縣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并對任職人選進行公示。
9、公示期結束后,按照事業編制錄用程序辦理相關手續,試用期一年。
10、招錄落選人員,仍繼續在原選聘社區工作,但不再享受選聘牡丹江籍社區大學生招錄事業編制相關政策。
三、相關說明
1、招錄成績在林口縣政府網站和街道辦事處進行公示,各位報考人員如查閱分數,請隨時關注林口縣政府網公告公示欄。
2、招錄具體事項以工作領導小組解釋為準。
聯系電話:3533600
林口縣選聘牡丹江籍社區大學生
招錄事業編制工作領導小組
201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