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寧波市衛生局直屬事業單位(寧波市臨床病理診斷中心)招聘公告
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和《寧波市衛生局直屬醫療衛生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寧波市臨床病理診斷中心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10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市臨床病理診斷中心暨上海市腫瘤醫院寧波病理中心是寧波市衛生局直屬的公益類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能為:負責寧波市級醫療機構臨床病理診斷工作,指導全市臨床病理診斷業務,開展臨床病理相關業務培訓等。中心新大樓在寧波市環城北路東段685號建造,在建設期間,暫借用原市保黎醫院住院大樓進行運行。目前中心共有編內員工76人(其中病理專業正高7人,副高19人,中級22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人,碩士研究生21人;編外員工71人。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面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招聘 單位 |
招聘 崗位 |
人數 |
崗位 職責 |
招聘專業及 學歷(學位)要求 |
招聘 范圍 |
其他資格 條件 |
寧波市病理診斷中心 |
病理診斷醫生 |
10 |
負責病理診斷、帶教、科研等工作 |
病理學、病理學與病理生理學; 碩士研究生、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其中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學歷(學位)可放寬至本科(學士)。 |
面向 全國 |
1、年齡35周歲及以下,其中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 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及以下; 2、已取得執業醫生資格,其中屬于2014、201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暫不作要求。 |
注:職稱(執業資格)的取得時間和年齡的計算截止時間均為公告發布之日;201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就業協議和學校推薦表報名且須與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國外、港澳留學回國境人員應聘時,須已取得國家教育部認定的學歷(學位)證書,專業相近的以所學課程名稱為準。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至2015年12月17日。
2.報名辦法:先從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寧波市衛生局網站下載并填好報名表(詳見附件),在規定時間內將報名表、本人簡歷電子版和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2015年應屆生憑就業協議書和學校推薦表、國外港澳留學回國境人員憑國家教育部認定的學歷學位證書)、職(執)業資格證書、職稱證書、近期免冠1寸照片的電子掃描件發送至nbpathcent@163.com郵箱,郵件發送后請電話確認。聯系電話:0574-87651110、87651113,聯系人:杜盛峰老師或李丕呂老師。
3.資格初審:
招聘單位人事部門將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符合招聘條件的,方可獲得考試資格;不符合招聘條件的郵件回復說明理由。
4、根據以往招聘情況,認定本次招聘崗位為緊缺崗位,經寧波市人社局同意,符合招聘條件的報名人數與招考指標數達不到3:1時,按實際人數進入考試程序。本次招聘信息將同期在丁香園生物醫藥科技網站發布。
5、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將由招聘單位通知本人,同時通知考試時間、地點及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直接面試的辦法,招聘單位具體組織實施,駐局紀檢組(監察室)、組織人事處現場督導。
1.資格復審
面試前,招聘單位將對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請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2015年應屆生憑就業協議書和學校推薦表、國外港澳留學回國境人員憑國家教育部認定的學歷學位證書)、職(執)業資格證書、職稱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到指定地點(到寧波市江北區慈城鎮光華路2號市臨床病理診斷中心辦公室)參加現場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復審者,現場發放面試通知。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
2.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所報崗位的專業知識水平、研發能力、創新能力等。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應聘人憑《面試通知》和身份證參加面試,面試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
3.成績
在成績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面試成績相同的增加考試課目。面試成績以及參加體檢與考核人員名單將于面試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寧波市衛生局和招聘單位網站上公布。
(三)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在網上下載體檢通知(或在接到電話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
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主管部門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及寧波市衛生局網站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擬錄用人員凡屬農業家庭戶的,須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間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沒有辦理的,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擬錄用人員中屬于2014、201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須在被錄用起規定的時間內取得相應執業醫生資格證書,到期未取得的,招聘單位將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開招聘監督電話:0574--87363579
附件:寧波市衛生局直屬衛生醫療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寧波市衛生局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