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學院創建于1941年,經過70余年的建設和發展,現已成為一所集理、工、文、經、管、法、教等學科于一體的多學科省屬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現有12個教學學院,15個研究所,學校占地面積76.3萬平方米,建筑面積45萬平方米。學校座落在歷史文化名城湖南省永州市。
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具體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監督指導下,學院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小組辦公室設院人事處,負責具體協調組織實施招聘工作,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二、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三、招聘條件
1. 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
2. 具有較強的教學科研或管理能力,綜合素質較好,善于團結合作,具有優良的團隊精神;
3. 誠實守信,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無生理或心理疾病。
四、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見附件)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發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湖南科技學院校園網等網站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時間、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
2015年1月4日—2015年1月6日。
2、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
請應聘人員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下載中心下載并如實填寫《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同時將《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個人簡歷、加蓋公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限應屆生)、論文、科研及獲獎、專利等相關材料電子版或掃描件以一個壓縮包附件形式發送到郵箱www248@163.com,郵件標題名稱為:“××大學××專業碩士/博士/教授×××(姓名)應聘××學院/處室××崗位”,每名應聘者限報名一個崗位。
應聘人員請如實填寫提交的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寫信息錯誤的自行負責;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資格審查
依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者提供的應聘材料進行初步資格審查,對符合條件的人員名單在湖南科技學院網站予以公示,并以郵件或電話方式通知參加考試考核。請在參加考試考核時攜帶相關證書、材料原件以供核查。
(四)考試方法
1、開考比例:崗位應聘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的比例。對少數特殊專業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人社部門同意,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招聘崗位要求為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職稱的不設置開考比例。
2、考試方式:
(1)應聘教學崗位:采取筆試、試教和面試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計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占綜合成績的20%,試教占綜合成績的60%,面試占綜合成績的20%)。崗位要求為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職稱的,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進行。
筆試:符合資格審查條件的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主要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崗位專業知識。不指定復習教材。
試教和面試:參加筆試人員全部參加試教、面試,試教主要對應聘者的專業知識、應變能力、課堂控制力等基本素質進行綜合考核評價;面試主要考查其綜合分析能力、儀容儀表,語言表達能力等。
(2)應聘其他崗位:采取筆試和面試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占綜合成績的50%,面試占綜合成績的50%。)具體考試時間另行電話或郵件通知。
筆試:符合資格審查條件的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主要內容為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及其相關管理知識。
面試:參加筆試的人員全部參加面試,面試主要測評應聘者綜合分析能力、儀容儀表、語言表達能力等。
考試成績在湖南科技學院網站公示。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先后,按照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在指定的市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是否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等情況。有體檢或考核不合格者,按綜合成績排名先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六、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考察結果,經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經審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七、辦理聘用手續及待遇
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被聘用人員享受本校同類人員同等待遇。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內經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咨詢電話:0746-6382633(蔣老師)
舉報電話:0746-6381404(監察處)
附件:2015年湖南科技學院公開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一覽表
湖南科技學院
201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