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2011年修訂稿)》(成人社辦發〔2011〕276號)精神,結合我區人民檢察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研究,成都市龍泉驛區人民檢察院下屬事業單位龍泉驛區預防職務犯罪教育服務中心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范圍、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高校畢業生和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
(二)招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崗位所需專業知識或技能。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體檢符合相關要求。
3.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
4.委培、定向應屆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有關回避的規定。
6.報考面向“經組織選派服務于龍泉驛區城鄉基層項目的大學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還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系經組織選派服務于我區的成都市高校畢業生服務城鄉基層項目志愿者和西部志愿者。
(2)報名時志愿服務期滿且經服務我區項目管理部門考核合格。
(3)截止報名結束時尚未被國家行政機關或事業單位正式錄(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在讀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在校生(含2015年畢業生)。
6.本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經組織任命或招聘的區屬國有公司員工。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崗位、對象及人數
招聘崗位要求的對象、范圍、條件及人數詳見附件。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在報名期限內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www.cdpta.gov.cn)進行注冊報名。不設現場報名。
(二)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2015年1月3日00:00至1月12日24:00。
審核照片。2015年1月3日09:00至1月12日17:00。
資格審查。2015年1月3日09:00至1月13日17:00。
網上繳費。2015年1月3日09:00至1月13日23:59。
(三)網上報名程序
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報名注意事項等信息。
1.報名注冊。報考人員按網絡提示進行注冊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并上傳照片(已經注冊的報考人員可直接登錄報名,填報職位)。電子照片須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格式為jpg,像素為102(寬)×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間。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將對報考人員所傳照片的質量在網上進行審核,并在報考人員注冊后的1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照片質量審查不合格的,報考人員需按要求重新上傳。報考人員注冊并填寫完個人基本信息和上傳照片后方可報名。
2.填報信息。上傳照片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在網上選擇應聘崗位后應如實、準確填寫《應聘資格審查表》的各項內容并認真核對,確認無誤后提交。招聘崗位要求具有職稱、工作經驗、職業技能、資格證書等條件的,報考人員符合條件規定的,應在“個人簡歷”或“有何特長”欄中注明具備崗位所要求的相應條件,待進入資格復審時提交原件材料效驗。如因填寫錯誤、不完整、不準確造成資格審查不通過的,應聘人員修改后,在報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報名截止后,將不能報名和再提交,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3.資格初審。招聘單位根據報考人員填報的信息,按照崗位資格條件在網上進行資格審查。報考者提交《應聘資格審查表》后的1-2個工作日,登陸成都市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
4.確認繳費。應聘人員按網絡提示繳納筆試考務費(根據四川省物價局、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每科收費50元)。繳費截止時間:2015年1月13日。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申請免繳考務費的應聘人員,請先進行網上繳費,于2015年1月22日前的工作日內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 號5樓,電話:028-86150916)辦理退費手續。逾期未辦理者,不再免考務費。
(四)報名要求
1.必須按公告公布的崗位及資格條件要求報名。請考生務必認真閱讀公告,完全符合報考崗位資格條件方可報名,《應聘資格審查表》必須如實、詳細、準確填寫,否則將無法通過資格審查。
2.報考人員按照招聘的崗位要求報名。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名與考試時只能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3.報名時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將貫穿整個招聘工作的始終,若在任何一個環節發現不符合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4. 報考者網上打印準考證時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聘單位。若因本人填報電話有誤或其他原因而無法聯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五)打印筆試準考證
應聘人員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應及時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按網絡提示打印《應聘資格審查表》2份,供原件校驗(面試資格復審)時使用;并于2015年1月20日至23日憑報名時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逾期未打印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開考比例
招聘崗位人數與報名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1:3方可開考。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經區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可放寬至1:2,仍然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調減或取消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招聘崗位情況將于2015年1月16日通過龍泉驛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lqyrsj.gov.cn,下同)公告。招聘崗位被取消但已繳費的報名人員,于2015年1月23日前的工作日前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號5樓)退回本人筆試考務費,逾期不再受理。
五、考試時間、地點及成績公布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總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一)筆試
1.時間:2015年1月24日(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2.筆試科目:《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各科滿分均為100分。
3.筆試成績計算: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職業能力傾向測驗》×50%+《公共基礎知識》×50%。
4.筆試時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不含過期身份證、過期臨時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
5.筆試加分:經組織選派服務期滿(服務期限認定截止時間為2014年12月 26日)的大學生志愿者、大學生退役士兵,按照有關文件規定享受筆試成績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大學生志愿者,須提供服務所在地縣以上項目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內容包括確為志愿者、所屬項目計劃、服務的單位、協議服務期的年限、服務期已滿、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服務的年限、經考核合格、未被機關或事業單位錄(聘)用)、相關考核材料、服務協議以及服務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畢業證書、《退役證》以及團以上獎勵證書(證明)。待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在2015年1月21日前的工作日工作時間內交成都市龍泉驛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成都市龍泉驛區長柏路248號,聯系電話:028-84846499),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定加分。不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證明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加分申請。
報考面向經組織選派服務于龍泉驛區城鄉基層項目的大學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報考其它崗位已按規定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政策。
6.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于2015年1月31日以后在龍泉驛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布。請考生注意及時查閱。
7.查分申請:根據《四川省人事考試查分規則》規定,本次考試均為客觀題科目,不受理成績核查申請。
8.缺考筆試科目或筆試成績為0分的報考者,視作自動放棄,取消后續報考資格。
(二)原件核對校驗(資格復審)
1.校驗人員名單:進入原件核對校驗(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根據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按報考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和復審有關事項于筆試成績公布的第二日在龍泉驛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布。
2.校驗復審內容:報考者須提供《應聘資格審查表》、《準考證》、《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校驗復審合格后領取《面試通知書》。逾期未參加原件核對校驗的,視為自動放棄。原件校驗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原件校驗而產生的缺額,按照招聘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遞補人員名單通過龍泉驛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布,不再單獨進行電話通知,請各位考生注意網上查看相關公告。
(三)面試
1.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2.面試開考比例:同一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與面試考生人數之比不低于1∶2,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招聘人數。無法調減的,按照《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2011年修訂稿)》第三十條第(二)款規定辦理。
3.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4.缺考面試的報考者,視作自動放棄,取消后續報考資格。
(四)總成績公布
考試總成績將于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龍泉驛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布;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六、體檢、考察
依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報考人員總成績(若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若面試成績相同,則按照筆試科目《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下同)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員名單。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及相關事宜,在龍泉驛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布。
(一)進入體檢人員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通知并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人社部發〔2010〕12號和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體檢費由進入體檢人員承擔。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結果通知3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主考機關指定到原體檢醫院以外的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為準。
(二)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缺,按照該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三)考察工作參照成人辦發〔2004〕109號文件規定執行。因進入考察人員本人原因導致無法進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缺,按照該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入考察。
未按時參加體檢或考察的,視為本人自愿放棄。
七、公示
對體檢和考核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龍泉驛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
取消擬聘人員資格或公示結束后本人放棄產生的缺額不再遞補。
八、聘用及報到
(一)聘用。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區人社局審核確認,并辦理聘用手續。擬聘人員如系區外事業單位在職人員的,可辦理工作調動手續。擬聘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報到。擬聘人員應在公示結束后的30天內到單位報到。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因上述原因產生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四)試用。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按照國家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服務期。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在我區服務年限應不少于3年(含試用期)。未滿規定服務年限不得調離本區。
九、紀律和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聘用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為保證公開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監督舉報:成都市龍泉驛區紀委監察局派駐成都市龍泉驛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組(監察室)電話:028-88455085。
咨詢電話:028-84846499。
本次考試未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成都市龍泉驛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無關,特此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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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泉驛區公開招聘事業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