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中共廣州市委組織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工作通知》(穗人社發〔2013〕)108號)等有關規定,經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直屬事業單位廣州市房地產信息中心(廣州市基礎地理信息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廣州市房地產信息中心(廣州市基礎地理信息中心)是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直屬正處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負責我市數字城市地理空間框架的規劃、建設和管理等日常工作;負責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行業電子政務系統的規劃、建設和運行管理工作;負責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政務信息資源管理,采集、處理、更新有關的信息數據;負責國土資源和房屋政務網站的維護管理和信息安全管理;負責網上輿情跟蹤和網絡宣傳工作;負責政務信息資源的統計分析和廣州市房地產價格指數的編制工作;指導各區(縣級市)國土房管分局(局)信息化建設工作。
二、招聘崗位和資格條件
(一)招聘崗位及要求
招聘崗位和具體要求詳見《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直屬事業單位2014年第一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報考人員需就表中信息進行咨詢的,可直接與招聘單位聯系。招聘條件中所涉及的年齡、工作經歷年限等時間點的計算截至2014年12月31日,招聘專業參照《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4年版)》執行。
招聘對象中的社會人員是指除應屆畢業生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規定條件的其他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有關規定;具備《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文件規定的基本條件和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2、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招聘崗位明確要求有相關工作經歷的,報考者必須提供有效證明。報考人員的工作經歷以畢業后參加工作,單位所繳納的社保記錄為準,年限計算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應聘人員原為未實行社會保險制度的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的,其相關工作經歷可由原單位出具相關證明材料證實。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及參加相關工作的,即使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開始繳納社會保險,不視為工作經歷;
5、非廣州市戶籍人員(含從化、增城)應符合穗府〔2014〕10號文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6、已取得省外專業技術資格的報考人員須按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省外來穗人員專業技術資格確認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號)的要求進行專業技術資格確認。在本單位有崗位空缺的前提下,未通過專業技術資格確認前按照低一級層次專業技術崗位聘用。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
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報考者登錄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hrssgz.gov.cn),按網上提示填寫個人信息、打印準考證等。
(二)報名時間
1、報名時間:2015年2月2日(星期一)上午9:00至2月4日(星期三)下午17:00。
2、打印準考證時間:報考人員應于2015年2月6日(星期五)中午12:00后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考試總成績按筆試占40%、面試占60%的比例計算(滿分100分);免筆試的考生成績直接用面試成績作為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者,不予聘用。
(一)筆試
1、筆試科目:招聘崗位相關專業知識。所有科目均不指定考試用書。
2、筆試方式。采用閉卷獨立完成方式,筆試成績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面試。招聘崗位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須達到1:3(含1:3)以上才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減少該職位的招考人數。招聘高層次人才(具有博士學位或高級職稱者)的崗位免筆試。
3、筆試時間地點:廣州市(以準考證為準)。
4、筆試成績將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hrssgz.gov.cn)及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信息網(http://www.laho.gov.cn)上公布。
(二)面試
1、面試對象確定。面試對象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崗位擬聘人數與面試人員1:5的比例確定。如參加面試人數達不到1:5的,按實際人數進行面試。
面試對象名單將于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hrssgz.gov.cn)及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信息網(http://www.laho.gov.cn)上公布。
2、資格復核。進入面試對象范圍的考生持準考證、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計劃生育及其他有關證明材料(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并提供復印件)進行報考資格復核,已婚人員還需按上述要求提供其配偶的相應證件、材料及計生證明,其中,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需提供廣東省教育廳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證書鑒定證明,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無法提供有效鑒定證明或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復核不合格的以及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資格復核的考生,不得參加面試,招聘單位可依次遞補面試對象。
3、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成績采取百分制。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者,不予聘用。面試評委在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分,面試成績當場向考生宣布。未有面試合格人選的招聘崗位空缺。
4、面試及資格復核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對考試合格的考生,依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考崗位擬錄用人數等額(1:1)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人員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執行,統一到指定醫院進行。
(二)考察。對體檢合格者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進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和學習表現、計劃生育等情況,并核實其是否符合應聘資格條件。考核合格者列為擬聘用人員。
六、公示與聘用
(一)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hrssgz.gov.cn)及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信息網(http://www.laho.gov.cn)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二)聘用。由用人事業單位與批準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按所聘崗位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工齡滿1年以上的社會人員試用期為半年,應屆畢業生或工齡未滿1年的社會人員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三)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放棄體檢或者錄用及公示中發現問題等情況而空缺職位的,招聘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七、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編制,執行國家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八、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報名時應認真對照本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學歷學位、招聘對象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條件之一,均不可以報名。
(二)考生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
(四)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接受其報名。
2015年1月19日
招聘單位聯系電話:83177085
監督舉報電話:83177276
監督舉報地址:廣州市豪賢路193號20樓
郵編:51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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