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大力實施人才強縣戰略,推動高青跨越發展,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繼續公開選派100名左右的優秀高校畢業生充實到縣內部分骨干企業就業,作為企業后備力量支持壯大高青經濟發展。
一、選派條件和范圍
(一)身體健康,年齡不超過35周歲;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選派方式
根據崗位和專業要求,采取供需見面會(2月28日在縣人力資源市場召開)的方式進行雙向選擇。經資格審查,確定擬選派人員。
三、報名時間、地點及要求
(一)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月1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二)報名地點:縣人才服務中心(高青縣城文化路31號),聯系電話:6967137 、6967138。
(三)報名要求:畢業生持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身份證、戶口簿(以上證件原件、復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一張進行報名。經初審后,填寫《高青縣公開選派優秀高校畢業生充實部分骨干企業報名表》,并按用人單位要求參加面試。
四、政策待遇
為企業選派的優秀高校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三年(含三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定),自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由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為其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參照本企業同等條件人員為其發放工資、福利待遇(每月最低不低于1500元)。全日制本科以上畢業生三年內每月享受500元政府補貼。
五、管理與考核
被選派畢業生要腳踏實地,扎實工作,充分發揮聰明才智,爭創不凡業績。用人單位負責畢業生的日常管理與考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跟蹤服務的基礎上進行管理和考核,考核合格者,一次性發放當年政府補貼。
被選派優秀畢業生管理期三年,期滿后由用人單位對其進行考核與管理。在管理期內終止勞動合同的,不再享受優惠待遇。
附件2:高青縣公開選派優秀高校畢業生充實部分骨干企業報名表.rar
高青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