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關于市屬事業單位招聘緊缺專業人才的意見》(淄人發〔2009〕26號)和《關于公布2014年度市屬事業單位、文昌湖旅游度假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和緊缺專業人才計劃的通知》(淄人社發〔2014〕45號)規定,結合國家有關要求和我市緊缺專業人才招聘實際需要,經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決定,2014年為市屬事業單位、文昌湖區所屬事業單位招聘部分緊缺專業人才,現將招聘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條件
本次市屬事業單位、文昌湖區所屬事業單位招聘緊缺專業人才面向2014年應屆畢業生和派遣期內的2012、2013年畢業生。具體為:
(一)招聘范圍:
1、國家重點學科畢業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附件3);
2、經教育部門學歷學位認證的國外及港澳臺碩士研究生,且本科階段為國內高等學校特色專業全日制畢業生(附件4)。
國家重點學科和高等學校特色專業如有變化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為準。
(二)招聘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思想品德高尚,為人正派,群眾威信較高,學校德智體等綜合考評在良好以上;
2、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良,科研能力較強;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8年5月5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身體條件;
5、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應聘的,須征得所在單位(就業協議單位)同意。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應聘的,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機關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應聘的人員、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應屆畢業生(含國外及港澳臺應屆畢業生)須在201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招聘崗位具體要求的學歷等證書和材料。應聘人員不能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二、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具體要求,詳見《2014年淄博市市屬事業單位、文昌湖區所屬事業單位招聘緊缺專業人才崗位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辦法
(一)報名
報名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報名后未進入考核范圍的人員,可按照公示的空缺或不滿比例的崗位情況,參加第二階段報名。
報名時間:
第一階段報名:2014年5月5日9:00-5月7日16:00
第二階段報名:2014年5月11日9:00-5月12日16:00
審查時間:
第一階段審查:2014年5月5日9:00-5月7日16:30
第二階段審查:2014年5月11日9:00-5月12日16:30
報名人員登陸淄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網址:sdzb.hrss.gov.cn)進行網上報名。報名人員必須如實、全面、詳細地填寫相關內容,并上傳有關電子版影印件(本人近期照片、學歷、學位、專業、報到證、就業推薦表、成績單、量化賦分因素和崗位其他要求所需的證書證明材料等;國外及港澳臺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還需提供教育部門國外及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和成績單(附正規翻譯公司的中文對照譯文)。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就業推薦表或學校相關部門出具的學歷、學位、專業等證明),按規定的報名時間(以報名系統顯示時間為準)提交報名信息(每人限報1個崗位)。對于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應聘資格。
(二)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審查工作,在資格審查期間查看本部門(單位)的報名情況,根據報名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不得拒絕其報名;對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要拒絕其報名并說明理由。
報名人數超過1:1比例的崗位,將按照報名人員是否中共黨員及在校期間獲得獎勵榮譽等因素進行量化賦分,按照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考核人選。量化賦分標準為:中共黨員1分;國家獎學金3分;省級優秀畢業生3分、省級優秀學生干部2分、省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2分、省級獎學金2分;校級優秀畢業生2分、校級優秀學生干部1分、校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1分,校級獎學金1分。量化賦分可以累計,但同一賦分因素不累計。獎勵榮譽等因素限研究生學段獲得(本碩連讀的按后三年學段,國外及港澳臺學歷學位的按本科階段后三年學段)。
事業單位主管部門于2014年5月16日前將《2014年淄博市市屬事業單位、文昌湖區所屬事業單位招聘緊缺專業人才考核人選花名冊》(附件2)和《考核工作方案》報市人社局(同時在網上錄取系統中提報電子版花名冊)。
(三)考核
經招聘主管機關(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下同)審核同意后,各部門(單位)可對進入考核范圍人選進行考核。
考核工作采用實地考核或面試考評方式進行。
1、實地考核。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成考核組,到考核人選所在學校(單位)進行面談和綜合考核。
2、面試考評。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由業內專家、招聘主管機關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有關人員組成考評組,對考核人選進行面試和綜合考核。
考核時間為2014年5月19日-5月30日。
考核主要是通過查驗證件、資料的原件認定考核人選提交的各種材料的真實性和綜合表現。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是否符合招聘范圍及條件、在校學習成績(單位工作業績)、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已參加工作和簽訂就業協議的要出具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材料。實地考核可采取查閱檔案及原始材料、召開座談會、個別訪談等形式進行全面考核評價。面試考評可從理論素養、思維能力、專業知識及業務技能、語言表達、舉止儀表等方面進行綜合考量評價。單位或考核組需全面評價并據實寫出考核材料,經主管部門研究后提出聘用意見,并撰寫《考核工作報告》。
(四)審核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于2014年6月3日-6月6日將《考核工作報告》及有關材料按管理權限報招聘主管機關審核。
1、審核內容。(1)擬聘用人選畢業院校和所學專業是否在規定的范圍內;(2)學習成績和科研能力是否達到有關要求,填寫獎勵榮譽等是否屬實;(3)本人表現是否優良,能否適應招聘崗位要求;(4)用人單位的考核意見;(5)是否符合招聘程序等;(6)與以上審核內容相關的證件材料原件、復印件以及《報名表》、《誠信承諾書》、無犯罪記錄證明。
2、審核程序。招聘主管機關根據《考核工作報告》及有關材料,對擬聘用人選進行審核,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
(五)體檢
擬聘用人員須進行體檢。體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原則上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和規定執行,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將體檢結果報招聘主管機關。
(六)公示和聘用
對于資格審查、考核、審核和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淄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由組織人社部門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招聘單位為聘用人員辦理有關手續后,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需盡快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
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新聘用人員試用期一般為6個月,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一般為12個月。新聘用人員試用期滿合格的原則上聘用到初級專業技術崗位,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組織實施與監督
本次事業單位招聘緊缺專業人才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為主組織實施。市組織人社部門、市紀檢監察部門、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紀檢監察人員進行監督。
本公告在淄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及其他媒體、網站發布。
咨詢電話:
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2791826
市委組織部干部一科 3184072
監督電話:
市紀委、監察局派駐第四紀檢組、監察室 2312318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聯系電話見附件5。
未盡事宜按照《淄博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考工作人員暫行辦法》、《關于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和《關于市屬事業單位招聘緊缺專業人才的意見》規定執行。
附件:
1、2014年淄博市市屬2014年淄博市市屬事業單位、文昌湖區所屬事業單位招聘緊缺專業人才崗位一覽表.rar
2、2014年淄博市市屬事業單位、文昌湖區所屬事業單位招聘緊缺專業人才考核人選花名冊.rar
中共淄博市委組織部 淄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