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區醫療保險事業管理,經研究,決定為臨淄區醫療保險處招聘3名專業技術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臨淄區衛生系統所屬區屬醫院及鎮衛生院事業單位中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滿一年及以上且符合招聘條件的工作人員。
二、招聘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熱愛醫療保險事業,責任心強;
(三)1978年3月12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國家承認的專科及以上學歷;
(五)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受理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的;
2、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的;
3、有應回避或其他不適合從事醫療保險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專業)及有關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臨淄區醫療保險處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四、報名時間和地點
(一)報名時間:3月12日至3月14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二)報名地點:區醫療保險處一樓服務大廳(臨淄區人民路農業銀行大樓南門)
(三)報名所需材料:
1、單位和主管部門審核蓋章的《臨淄區醫療保險處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
2、本人簽字的《臨淄區醫療保險處招聘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附件3)一式一份;
3、身份證、學歷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4、本人和單位簽訂且經鑒證的《淄博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張;
6、工作經驗證明一份(參考格式見附件4);
7、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一份或派遣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聘用合同簽訂和工作經驗的計算截止時間均為2014年3月。
五、招聘程序
(一)組織報名。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結束后,最終報考人數達不到1:3的核減招聘計劃。
(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全過程。報名時,按照公布的報考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者,發放筆試準考證,憑筆試準考證和個人身份證參加筆試。
(三)筆試。筆試采取統一命題,集中考試,統一閱卷。筆試科目為一科,采用百分制計分辦法,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衛生基礎知識和相關知識,筆試時間另行通知。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招聘主管部門根據報考人數和考試情況確定。
(四)面試。筆試結束后,按照招聘計劃1:3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所有進入面試人員范圍的,筆試成績不得低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面試采用百分制計分辦法,主要測試面試人選的綜合分析、計劃協調、應變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時間另行通知。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五)考核。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考核人選,進入考核范圍人員的面試分數不得低于60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考核內容包括德、能、勤、績、應回避及報名資格復審等全面情況,根據崗位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方面的情況,注重考核人員的思想表現和業務能力。對棄權或資格審查、考核不合格人員造成的空缺,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根據考試、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合格后,對符合招聘條件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七)試用。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間待遇,按有關政策規定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繼續聘用,享受所在單位的各項待遇。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咨詢及監督電話
整個考試聘用工作在區紀檢監察部門監督下進行,并接受社會監督。
咨詢電話:0533-7223131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督電話:0533-7220357(區紀委、監察局)
臨淄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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