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學校事業發展需要,經研究,決定2015年春季公開招聘23位教學科研和實驗人員。現將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體檢標準參照福建省申請高校教師資格的有關規定。
(四)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符合派遣條件的畢業生。
(五)學歷、學位和工作經歷等相關資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15年7月31日。取得境外學歷學位的報考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認證書截止時間為2015年7月31日)。
(六)年齡要求:參見招聘崗位的具體要求。各崗位應聘人員若為博士研究生,年齡可適當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1974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具體要求(詳見附件)
三、信息發布
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后,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社廳門戶網站(http://www.fjrs.gov.cn)、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公共網(www.fjbys.gov.cn)和福建師范大學福清分校招聘網(http://218.5.6.211/rsc/zp/)上發布。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15年2月28日—3月14日。
(二)報名方式及要求
1、登錄福建師范大學福清分校招聘網(http://218.5.6.211/rsc/zp/)注冊并報名,應聘人員須填寫相關信息,并按照指定規格上傳本人電子免冠照片,所填寫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保持暢通。具體可參照網站首頁的“應聘指南”,未上傳照片或未按照要求注冊并填寫者視為無效報名。
2、應聘人員須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如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即取消其報名及錄用資格。
3、應聘人員須填寫具體崗位,每人限報1個崗位。
(三)資格審查
1、初審:學校根據招聘崗位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并在我校招聘網(http://218.5.6.211/rsc/zp/)公布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名單。
2、復審:筆試結束后,我校通知進入面試人員來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復審時間及地點在我校招聘網(http://218.5.6.211/rsc/zp/)發布。進入面試人員應在資格復審時提交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若暫時無法提供,經我校同意后最遲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參加復審人員須提供相應材料:
(1)往屆畢業生
①身份證;
②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③成績證明以及個別崗位要求的材料(例如:研究方向證明、工作證明等);
④已參加工作的報考者,需提交現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或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證明),若暫時無法提交的,經我校同意后最遲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2)2015屆畢業生
①身份證;
②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
③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④成績證明以及個別崗位要求的材料(例如:研究方向證明、工作證明等)。
(3)留學回國人員
①身份證;
②護照;
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④成績證明以及個別崗位要求的材料(例如:研究方向證明、工作證明等);
⑤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門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港澳地區學習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審核,并提交復印件一份。
五、考試與成績計算
資格審查合格者,參加筆試。
(一)筆試
1、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到3:1后方可開考,如不足3:1的,按閩人發[2006]11號文件規定執行。
2、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在我校招聘網(http://218.5.6.211/rsc/zp/)上發布。
3、筆試時,應聘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進入考場。筆試開始前15分鐘未到場的,視同自動放棄資格。
4、測試內容為與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能力、素養。
5、總分為100分。
(二)面試
1、除體育學院四個崗位外,其他崗位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在參加筆試的人員中從高分至低分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時,按實際人數確定。通過崗位復審者,確定為面試人員。
2、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在我校招聘網(http://218.5.6.211/rsc/zp/)上發布。
3、面試開始前15分鐘未到場的,視同自動放棄資格。
4、面試形式為在規定時間內對指定科目(另行通知)進行說課并回答評委提問;內容為專業知識、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業務能力等。
5、總分為100分,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均為70分,面試分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技能測試
體育學院四個崗位采取筆試、技能測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體育教育專業籃球教師”、“體育教育專業體操教師”、“體育教育專業田徑教師”、“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民俗傳統項目教師”崗位的人員必須參加技能測試,技能測試總分為100分。按筆試與技能測試的合計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以崗位擬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如不足1:3,按實際人數確定。
(四)綜合成績
1、無技能測試崗位:筆試、面試分數分別按40%、60%比例折算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總分為100分。
2、有技能測試崗位:筆試、技能測試、面試分數分別按30%、30%、40%比例折算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總分為100分。
3、若綜合成績并列的,則以面試成績分高者為擬聘人選,面試成績仍并列的,則加試一場面試,綜合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為準。
六、考核與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的高低,按1:1的比例確定考核、體檢人員名單。參加體檢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一張1寸照片,到我校人事處領取體檢表,在規定時間,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的規定到指定醫院參加體檢。因應聘人員不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而產生的空缺名額,按綜合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與聘用
(一)考核、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
(二)擬聘用人選名單在福建省人社廳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一般情況下,自報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擬聘人選將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
(三)如公示無異議,我校根據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核準手續,并與聘用人選簽訂聘用合同。
八、工作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福建師范大學福清分校紀委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下進行。(紀委監察電話:0591-85169320)
九、相關待遇
被聘用人員執行福建省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的工資、醫保、公積金等待遇。
十、聯系方式
聯系人:福建師范大學福清分校人事處林老師聶老師
聯系電話:0591-85260262 85254407(傳真)
福建師范大學福清分校人事處
201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