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成都醫學院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關于對省屬高等院校教師、科研、教輔專業技術崗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復函》等有關文件規定,經四川省教育廳批準,成都醫學院擬對《成都醫學院2015年人員招聘計劃》中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副高以上職稱的專業技術崗位進行直接考核招聘,現將直接考核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學校基本情況
單位名稱 |
單位性質 |
單位地址 |
主要職能 |
成都醫學院 |
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
成都市新都區新都大道783號 |
人才培養、科學研究、 |
成都醫學院是四川省普通高等院校,坐落于歷史文化名城四川省成都市。學校前身系第三軍醫大學成都軍醫學院,1947年10月建校,2004年8月整體從軍隊移交四川省政府并更為現名。學校天回校區位于成都市蓉都大道天回路601號,新都校區位于新都區新都大道,總占地面積1500余畝。學校于2006年獲學士學位授權,2011年成為碩士學位授權單位,2012年承擔國家第一批“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項目。2014年,學校“四川養老與老年健康協同創新中心”成為四川省首批協同創新中心。
學校現開設臨床醫學、醫學檢驗技術、醫學影像學、預防醫學、麻醉學、藥學、衛生檢驗與檢疫、護理學、康復治療學、生物技術、生物醫學工程、生物制藥、食品質量與安全、藥物制劑、應用心理學、公共事業管理(衛生事業管理方向)、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17個本科專業,開設臨床醫學(定向生)、醫學檢驗技術、藥學、護理、食品營養與檢測5個專科專業。在臨床醫學本科專業中設有腫瘤方向、眼科方向、老年醫學,在醫學檢驗本科專業中設有輸血醫學方向、臨床生化檢驗方向,在護理專科專業中開設“老年照護”方向。在公共事業管理(衛生事業管理方向)、應用心理學2個本科專業開展“雙學位”教育。現有四川省高校本科特色專業3個、省級科研平臺2個、省高校重點實驗室4個、國家中醫藥科研二級實驗室3個、國家級實驗教學平臺1個、省實驗教學示范中心4個;有校內實訓場所14個,校外實踐教學基地49個,形成了以醫學學科為基礎,理學、工學、管理學等多學科門類協調發展的格局。
學校擁有一支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師資隊伍。有四川省教學名師4名,四川省學術和技術帶頭人4名、后備人選23名,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3名;現有碩士研究生導師50名,兼職博士研究生導師2名,國家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2人,四川省教學名師4人。多名專家教授在校外擔任重要學術職務。
其他詳細情況請在成都醫學院網站上查閱(網址:www.cmc.edu.cn)。
二、招聘崗位
本次直接考核招聘崗位是:《成都醫學院2015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條件要求一覽表》(見附件)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副高及以上職稱要求的專業技術崗位。
三、招聘原則及辦法
本次直接考核招聘堅持“公開競爭、擇優錄用和寧缺毋濫”原則,學校組織專家按照本公告公布的程序對應聘人員進行院(系)、學校兩級專家組考評,考評合格上報學校公招工作領導小組(校長辦公會)進行審議產生擬聘人員,學校公招工作領導小組(校長辦公會)討論通過,同意引進擬聘人員后,學校人事處按相關程序報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確認后辦理聘用手續,成熟一個聘用一個。
四、招聘對象和基本條件
(一)招聘對象
面向全國直接考核招聘符合《成都醫學院2015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條件要求一覽表》中專業、年齡等條件且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201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受此次直接考核招聘年齡條件限制)。
本次直接考核招聘均為編制內聘用,使用全額撥款事業編制。
(二)基本條件
應聘者除必須符合《成都醫學院2015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條件要求一覽表》所列專業、學歷學位和年齡等條件外還應同時具備以下基本的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體檢符合《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號)和《四川教育廳關于調整〈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川教〔2007〕102號)要求;
(3)中小學教師報考者,須征得到縣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4)委培、定向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5)符合《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有關回避的規定;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學校或單位開除、開除留用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有其他違反黨紀、法律、法規行為且受到處理的;
(5)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五、組織領導
本次自主考核招聘工作在成都醫學院公招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人事處負責組織實施。
六、招聘程序
(一)學術技術水平、教學科研能力與綜合素質考評
應聘人員可于2015年3月10日~2015年11月31日與擬應聘崗位的聯系人(見《成都醫學院2015年人員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條件要求一覽表》)或本公告聯系人聯系,并將自薦書等相關材料(電子版)發至其信箱,學校有聘用意向后將組織有關專家與應聘者進行包括:教學、科研方面的學術交流、專題技術講座或課堂教學試講等深度交流,考察、評估應聘者的學術技術水平、科研教學能力及綜合素質,形成《考評報告》或《成都醫學院引進(考核招聘)人員面試教學效果評估表》及《人員引進校長辦公會提案》,結論為“建議引進”者進入審核程序。
(二)應聘者資格審核
對于《考評報告》結論為“建議引進”者,學校將按《四川省人社廳關于進一步規范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進行資格審核。
進入資格審核應聘者應提供以下材料:
(1)《成都醫學院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三份(此表由報名者自行上網下載并填寫,貼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
(2)公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不含舊版臨時身份證和過期身份證)。無身份證的,需公安機關出具的有效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尚未授位的2015年應屆畢業生應由就讀學校學位委員會出具授位決定或證明;
(4)其它工作業績、業務水平印證材料。
(三)體檢
本次考核招聘的體檢標準參照《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號)及《四川教育廳關于調整〈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川教〔2007〕102號),到成都醫學院指定醫院進行體檢,本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復檢須在二甲以上公立醫院進行,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四)公示
對擬聘人員,由學校人事處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年齡、學歷、專業、職稱、以及該崗位招聘條件等,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予聘用,如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內無異議者確定為報送教育廳、人社廳審批的擬聘人員,報送材料還應包括:
1、在職人員應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單位應聘、原工作單位同意流(調)動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材料。
2、畢業兩年內尚未就業的普通高校全日制畢業生應提供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有效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以及未就業證明。
學校負責對報考人員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并在匯總后將擬聘用人員的相關材料報省人社廳審核確認。省人社廳將按照有關規定和本公告以及我校報送的審核確認材料,對擬聘用人員的報考資格和本次公招的規范性進行最終審核確認。
通過省人社廳審核確認的擬聘用人員,取得聘用資格。學校憑省人社廳的確認批復,通知應聘者在規定的時間內(具體時間以學校通知為準)到學校報到,簽訂聘用合同,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以及通過省人社廳審核確認后,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
八、招聘時間及地點
時間:2015年3月10日~2015年11月30日。
地點:成都醫學院新都校區(成都市新都區新都大道783號)。
九、紀律與監督
本校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嚴格按照《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第八章的規定,嚴肅工作紀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十、有關咨詢、監督電話
政策咨詢電話:028-62739219、62739221(成都醫學院人事處)
聯系人:尹老師、陳老師
聯系人信箱:cyrsc@cmc.edu.cn
監督電話:028-62739071(成都醫學院紀檢監察審計處)
028-86147719(四川省教育廳紀檢監審處)
附表:
1、《成都醫學院2015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條件要求一覽表》.rar
成都醫學院
二O一五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