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長順縣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人才結構,推動各項事業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空崗和人才需求情況,2015年將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公開招聘一批高校畢業生充實人才緊缺的事業單位。制定簡章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公正、平等、競爭、擇優、適用”的原則,實行崗位公開、自愿申報、擇優選拔的用人機制。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省內外高校公開招聘急需緊缺人才175名,招聘職位詳見《貴州省長順縣2015年赴高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緊缺專業技術人員職位一覽表》。
三、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公開招聘職位設置的學歷、專業及其他條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本院校及以上)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
(二)報考條件
1、遵紀守法,熱愛祖國,品行端正,具有愛崗敬業的奉獻精神;
2、具有適應招聘崗位所需要的政治素質和文化素質,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7年3月22日及以前出生)、30周歲以下(1985年3月2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放寬至35周歲以下;
4、五官端正,身體健康;
5、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二本院校及以上)及以上學歷;
6、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職(執)業資格或技能條件;
7、定向到其他縣(市)的2015屆畢業生不能報考。
四、發布信息
招聘簡章確定后,通過黔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網址:http://www.qnrc.gz.cn/)、長順縣人民政府網(網址: http://www.gzcsx.gov.cn/)提前7個工作日發布招聘簡章。
五、報名和資格審查
符合公開招聘職位所需條件的應聘人員按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作報名登記,并提交學校《就業推薦表》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張。
現場報名時間及地點:
1、2015年3月22日上午9:30-下午5:30(貴州師范大學寶山校區招生就業處一樓);
2、2015年3月22日上午9:30-下午5:30(長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會議室)。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費每人100元,報考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并繳納報名費后予以確認。
根據所報職位要求,填寫《長順縣2015年赴高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緊缺專業技術人員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招聘簡章及《報名信息表》,如實、完整填寫本人相關信息,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職位。委托他人報名的,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報考人員凡出現填報報名信息錯誤或在考試、體檢、考察時提交的證件與報名時不一致等情況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的,責任自負。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資料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的始終,在任一工作環節發現應聘人員資格條件不符合《簡章》要求的,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
六、考試
考試方式為面試,面試分值滿分100分, 每位考生面試分數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面試設合格分數線60分,面試分值達不到合格分值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對同一職位面試成績末位并列的,現場招聘工作小組結合職位要求及綜合素質研究決定選擇更適合該職位的人員。
考試時間:2015年3月25日早上9:00開始;
考試地點:長順縣民族高級中學。
七、體檢
考生體檢在縣公開招考(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行〉(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對主檢醫生認為需要做進一步檢查的,經縣招考(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后可進行進一步檢查,并對特殊情況進行處理。體檢結束后,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考生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2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縣招考(聘)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組織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根據職位招聘計劃數按考試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對自動放棄和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缺,從高分到低分順延取相應名額補充一次。
體檢醫院在體檢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項目檢測服務。因職業特殊需要在體檢時作乙肝項目檢測的,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凡進入體檢、考核的招聘對象,體檢、考核之前因無法聯系或在規定的體檢、考核時間內不參加體檢、考核的視為自動棄權。
八、考核
對體檢合格考生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時還須復審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
考察工作由縣招考(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具體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考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
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經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取消該考生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前科和嚴重違法違紀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
3、有政治、經濟和其它問題;
4、組織紀律渙散,嚴重違反校規校紀;
5、發現有其它較嚴重疾病;
6、不符合急需緊缺人才招聘職位的資格條件;
7、截止到2015年8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職位所需學歷、學位、執(職)業資格證書及個人檔案材料;
8、經縣公開招考(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況。
九、聘用審批
經報名、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擬聘用人員名單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經公示合格的人員,由縣人社部門按規定行文安排工作,被聘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工資福利及相關保險事項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在規定時間內不按時到單位報到、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試用期未滿自動離崗的人員、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聘用人員實行5年服務期(含試用期),服務期未滿不得申請調出縣外或參加縣外的其它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出現違約按聘用合同相關約定和有關規定辦理。
十、紀律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監督。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政策規定、條件標準、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考試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紀檢、監察人員對招聘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如有違紀情況發生,經查實,將取消考生聘用資格,對違紀的相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本《簡章》未盡事宜由長順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本《簡章》由長順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54—6822193
監督電話:0854—6822576 0854—6826505
長順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