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實施人才強市戰略,培養結構優化、布局合理、素質優良的人才隊伍,齊齊哈爾市委、市政府決定繼續開展為事業單位引進高端人才工作。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2015年齊齊哈爾市招聘“名校優生”簡章》(以下簡稱《招聘簡章》)。
一、原則及程序
招聘工作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編制空額制定招聘計劃,采取發布簡章、網上報名、資格初審、考試考察、體檢公示、簽訂協議、辦理關系等程序進行。
招聘工作在齊齊哈爾市委引進“名校優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齊齊哈爾市委“名校優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
二、招聘數量
計劃引進116名“名校優生”,其中57名進入市直及局屬事業單位,59名進入各縣區事業單位,具體崗位名稱及專業要求詳見《2015年齊齊哈爾市“名校優生”招聘崗位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對象及資格條件
(一)招聘對象
報考市直及局屬事業單位人員需是國家“985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近三年畢業生(2013年-2015年),取得學士以上學位;國家“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近三年畢業生(2013年-2015年),取得研究生以上學位(要求本科及研究生均就讀于同等層次的學校,不含預科生、“三表生”和從高職高?既氲膶W生)。
報考縣(市)區事業單位人員需是國家“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近三年畢業生(2013年-2015年),取得學士以上學位。(碩士研究生學歷的,需本科或研究生有一個階段為國家“211”全日制普通高校。)
(二)招聘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
2、有較強的組織協調、綜合分析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3、專業知識扎實,學習成績良好,所修課程無重修或補考,能如期畢業并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
4、身心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心條件。
5、專業類別等其它條件符合崗位要求。
6、校、院(系)學生會等學生干部或獲得校級以上表彰獎勵人員優先。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名
1、截止報名結束時已被國家行政機關或企事業單位正式錄(聘)用,在最低服務期限內,未經錄(聘)用單位同意報名的;
2、曾因違反校規校紀,受到行政或黨內紀律處分的;
3、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行為的;
4、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5、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相關條件的;
6、有法律、法規等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7、其他不適宜聘用的人員。
四、報名和錄用
(一)網上報名。報名人員于2015年4月8日至5月8日期間登錄“齊齊哈爾先鋒網”(http://www.hcdjw.gov.cn/),下載填寫《2015年齊齊哈爾市“名校優生”報名登記表》(附件2)、《2015年齊齊哈爾市“名校優生”報名人員名冊》(附件3)和《2015年齊齊哈爾市“名校優生”考生相關人員聯系方式一覽表》(附件4)各一份。報名郵箱、聯系人、咨詢電話具體情況見《2015年齊齊哈爾市“名校優生”報名聯系方式一覽表》(附件5)。報名人員須仔細閱讀《招聘簡章》,并如實填寫、提交本人的有關信息和材料(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成績單以及校級以上獲獎證書等證明材料電子版圖片,父母、輔導員、同寢室友、同班同學(學生會干部或黨員還需填報學生會干部和黨支部書記)等人員的基本信息及聯系方式。往屆畢業生已就業的還需提供就業單位領導及同事的基本信息及聯系方式,未就業的還需提供所在村(社區)委員會相關人員的基本信息及聯系方式。報名人員本人的學歷、專業及其他條件須與招聘條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請勿報名。凡提供虛假報名信息、材料的,有隱瞞情況、信息不實及其他欺騙組織行為的,任何階段一經查實,即取消招聘資格,責任由報名人員自負。
(二)資格初審。市直及局屬事業單位崗位和縣區事業單位崗位資格初審分別由市委引進“名校優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各縣區委組織部組織,主要審查報名人員填寫的信息是否符合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的予以告知;對審查不合格的及時通知本人。
(三)考試考察。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員,組織相關考試,考試結束后對入闈人選進行考察并審查檔案,了解人選的成長經歷、德才素質、人格類型和學習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在此基礎上,對報名人員做出全面、客觀、公正的評價,據實提出引進建議意見。
(四)體檢公示。對考察合格人員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體檢合格人員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
(五)簽訂協議。公示無異議的,由各用人單位與擬引進人員簽訂《齊齊哈爾市“名校優生”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附件5),明確雙方責任、義務、最低服務年限等內容。協議由雙方及市、縣區委組織部各執一份。
(六)辦理關系。按照管理權限,引進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攜帶派遣證、學歷學位證書等材料到用人單位報到,由主管局組織人事部門和市、縣區委組織部負責資格復審,發放《齊齊哈爾市“名校優生”聘用通知書》,辦理編制、工資、組織關系轉接等手續,逾期無故不報到者作自動放棄處理。
五、待遇及管理
(一)薪酬待遇。凡被確定為我市“名校優生”引進人員的,按照專業對口和相關相近原則,安排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相應崗位,試用期一年。薪級工資試用期執行轉正定級工資,試用期滿高定1級工資(具體按照國家規定標準執行),津貼補貼、職稱評定按照國家及省市規定標準執行,同時享受事業單位其它相關待遇。
(二)考核激勵。“名校優生”除參加正?己送,按照管理權限,組織部門每年組織一次專門考核,對考核優秀的,參照鄉科級后備干部進行培養;具備提拔條件的優先培養和使用。對一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不服從組織安排、違反管理規定的人員,解除協議。
(三)培養使用。比照后備干部培養管理,優先安排培訓和掛職鍛煉、承擔急、難、新工作任務,可按后備干部參與競爭性選拔和推薦,特別優秀的優先提拔使用或納入我市各級相關專業的領軍人才梯隊進行重點培養。也可參加黑龍江省公務員考試,支持鼓勵報考我市管理的公務員崗位,一經錄用即作為優秀年輕干部進行重點培養。
附件:
4、2015年齊齊哈爾市“名校優生”考生相關人員聯系方式一覽表.rar
中共齊齊哈爾市委組織部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