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興寧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力量,經城區黨委、政府同意,現向社會公開招聘數名城市管理協管員。
一、招聘崗位
招聘2名城市管理協管員,主要協助興寧區城管執法隊開展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二、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熱愛祖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熱心城市管理工作;
(二)男性優先,年齡在18周歲和40周歲之間,身體健康;
(三)具有國家承認的高中以上學歷(法律專業、有駕駛執照的優先,復退轉軍人優先);有二年以上工作經歷優先。
(四)符合城市管理協管員工作職責要求的其他條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被開除公職的;
4、有精神病史的;
5、其他有不適宜擔任城管協管員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4月14日—4月22日,工作日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日及法定節假日不接受報名)
2、報名地點:濟南路25號興寧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
3、報名手續:報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駕駛執照、復轉軍人證等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張到報名點報名,當場填寫《興寧區城管大隊協管員報名登記表》。
4、報名人數達到開考要求即停止報名。
5、報名咨詢電話:2415845(興寧區城管隊)
(二)考核與體檢
1、面試。報名后用人單位根據報名條件擇優面試,面試主要測試綜合素質與能力。
2、政治審核。
3、體檢。按照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缺額可依次遞補。
(三)錄用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并報城區政府同意后正式錄用,由興寧區城管大隊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二個月,試用期內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四、錄用人員工資待遇
工資標準根據興寧區政府文件執行暫定為月基本工資1600外加績效考核工資,績效考核工資結合工作實績發放。
南寧市興寧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