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州市產業集聚區管委會考試選調工作人員公告(第1號)
為深化產業集聚區管理體制改革,根據市黨政聯席辦公會議紀要精神,決定從全市財政全供事業單位考試選調工作人員14名。為確保選調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德才兼備的標準,通過考試、考核選調一批優秀人才充實到我市產業集聚區崗位,進一步改善人員結構,提高隊伍素質,適應新時期產業集聚區工作的需要。
選調工作必須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確保人員素質的原則;貫徹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二、選調人數
市產業集聚區管委會本次選調具有全供事業編制的工作人員14人,其中:男11名,女3名。
三、選調范圍及資格條件
1、在鄧州市內全供事業單位中具有全供事業編制人員;
2、具備擬選調職位所需要的資格條件(具體崗位情況和要求見附表);
3、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上堅定可靠;
4、具有良好的品行,愛崗敬業;
5、具有全日制普通類專科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年齡40周歲以下(1973年9月1日以后出生)。截止到2013年9月1日參加工作滿2年,以組織、人事部門開具的手續為準。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因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的;
4、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5、按照有關規定其他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
四、選調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3年9月9日—1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6:30。
2、報名地點:市人事考試中心。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4、報名費用:考務費及信息采集費100元/人。
5、報名方法:報名者照片采取現場采集方式。報名時,須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和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全供事業編制冊復印件和介紹信復印件(加蓋公章)。原件審驗后退還本人,并填寫《鄧州市產業集聚區管委會考試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
6、考試選調工作的整個過程將在電視臺、市政府網站和市產業集聚區管委會大門口公示,請考生隨時關注,及時查詢了解并接受社會監督。
(二)資格審查及開考比例
1、由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工作人員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初審,對符合報考資格者,發放準考證,通知具體考試時間、地點。
2、報名時考生所提供的各種信息、證件、證明必須真實完整有效,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發現有弄虛作假的,取消其選調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資格審查的主要內容是:報考人員是否符合本方案所規定的報考范圍、對象和資格條件,是否符合報考的其它要求。
3、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之比不低于1:2方可開考。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由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三)發放準考證
報考者務于9月22日持身份證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逾期未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筆試
考試時間:2013年9月24日。考試地點見準考證。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滿分100分。筆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四舍五入)。若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則一并進行公示。
(五)考核
按選調計劃1:1的比例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筆試入圍人員的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計劃生育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
因考核不合格、個人自動放棄等造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六)公示
根據資格審查、筆試結果,由市招聘領導小組確定擬選調名單,向社會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實名舉報,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或線索。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經查實的,不予聘用,因此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七)確定擬選調人員
對確定的擬選調人員,按管理權限和規定,辦理有關調動手續。
五、紀律與監督
(一)為確保我市產業集聚區考試選調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選調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
(二)嚴格選調紀律,對違反考試和考核紀律的選調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考核資格,已被選調的取消選調資格;對違反選調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選調工作崗位或給予黨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本方案由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附表:鄧州市產業集聚區管委會從全市財政全供事業單位選調工作人員職位、名額及條件要求一覽表.rar
鄧州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〇一三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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