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區教育事業單位2015年第二季度公開招聘教師簡章
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經區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和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36個教育事業單位113名教師。具體招聘單位、崗位詳見《渝北區2015年第二季度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較好的教師職業素養;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
6.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即1979年5月28日及以后出生;
7.取得相應等級的教師資格證書(2015年應屆師范類畢業生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須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則取消聘用資格;職業教育崗位不作要求);
8.符合所報考崗位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一覽表》);
9.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二)以下人員不屬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勞動教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本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5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5年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組織實施。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擬招聘崗位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達到1:3方能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處理),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特殊崗位或急需緊缺人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的,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因招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報名者,退還其報名考務費。
1.網上報名
2015年5月28日至5月31日,報考者登錄網址http://www.cqsjhzx.com/bm/,在線點擊報名。報名采取定學校、定學科進行,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學校的一個學科進行報名,在報考同一學校同一學科的人員內競爭。
2.現場資格審查
網上報名成功后,考生于2015年6月1日、3日—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6月2日場地另有安排,請考生注意報名時間)。報名者根據報考崗位及專業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到渝北區人力社保服務中心二樓人力資源市場大廳(空港新城桂馥二支路18號)進行資格審查。
①本人身份證、②畢業證(2015年應屆畢業生可用《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代替)、③教師資格證書(2015年應屆師范類畢業生可暫不提供,職業教育崗位不提供)、④普通話等級證書、⑤碩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畢業證、⑥報考英語崗位需提供專業英語四級等級及以上證書,上述①—⑥證件原件及復印件(A4紙)各1份;⑦《渝北區2015年第二季度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往屆畢業生須檔案所在單位加蓋公章、應屆畢業生須畢業學校加蓋公章)一份,⑧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張(黑白、彩色均可);⑨屬區外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的,須提供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其他有工作單位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現場確認如需委托他人報名,上述所需資料不變,同時出具委托人的委托書(須注明委托事宜、委托雙方的身份證號碼,并由委托雙方簽字)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注:只在網上報名不到現場確認并接受資格審查的,視為報名無效,不予核發準考證,不能參加考試)。
3.領取《準考證》
考生憑身份證、繳費收據于2015年6月11日—6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到渝北區人力社保服務中心三樓323大會議室領取《準考證》,逾期未領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二)筆試
1.時間及地點:暫定為2015年6月13日,具體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
2.筆試內容及方式: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分值各為100分。公共科目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教育公共基礎知識》(參照2015年考試大綱)(各占50%),專業科目筆試內容為學科專業知識。
3.考生于2015年6月19日左右在渝北區人力社保網(www.ybrs.gov.cn)查詢筆試成績,2015年6月22日左右查詢進入面試人員信息。
(三)面試
面試由區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凡考生有一科缺考,取消面試資格。
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比例:按照面試人數與擬招聘人數2:1的比例,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若進入面試最后一名的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人員同時進入面試。達不到2:1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遞減后的招聘崗位人數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無法遞減的,考生筆試成績須達到60分,方可進入面試。
面試方式及分值:
1.公共學科和職業教育崗位(語文、數學、政治、生物、科學、英語、信息技術、心理教育、汽車、建筑、軌道交通、機械):
采取現場上課的方式進行,分值為100分。具體要求:根據應聘學科,按指定年級及教學內容,現場備課、上課,主要考核應聘人員處理教材,駕馭課堂的能力等。
2.藝體學科崗位(音樂、體育、美術、學前教育學科):采取專業技能測試與結構化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分值為100分。
專業技能測試[占面試的70%]: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現場展示所報考學科的專業技能,主要考核考生的專業素養和專業水平。
結構化面試[占面試的30%]:考察應試者的專業素養、教育教學理念、思維和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凡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區人力社保局需形成書面材料報市人力社保局備案。
(四)考試考核總成績的計算及公示
考試考核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30%+專業科目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保留兩位小數,四舍五入。
考試考核總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第三天予以公示。
(五)體檢
體檢人選按招聘崗位的擬招聘人數,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如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按面試成績、專業科目成績、公共科目成績、學歷高者優先。參加體檢人員名單于考試考核總成績公示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渝北區人力社保網上予以公示。
體檢由區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體檢項目、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3〕7號)等要求,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渝北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在本崗位面試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選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按前述體檢人選確定原則確定遞補人員。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區人力社保局、區教委和招聘單位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是否需要實行崗位任職回避以及與崗位的匹配性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報考資格條件再次進行復查。
因考察、資格條件復審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考察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七)公示
考試考核成績等有關事宜,在渝北區人力社保網上發布。
考察合格確定的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重慶市渝北區教育信息網、重慶市渝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準考證號、考試考核總成績、擬聘單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主管部門審核,報渝北區人力社保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農村戶籍人員需辦理“農轉城”戶籍后方可轉正;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新聘用人員聘用前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按新進人員辦理聘用手續,一律不得辦理調動,并實行一年試用期。
2015年應屆畢業生在2015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證、教師資格證(職教崗位除外)等報名所需證件,不予聘用。
聘用人員原則上須在渝北區服務5年以上,未達到年限的,取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并按照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五、相關要求
(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其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招聘工作的各個環節要嚴格堅持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違反考試規定及聘用紀律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防止不正之風,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
(二)2015年7月31日前,擬聘用人員持學歷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個人檔案到渝北區教委報到(2015年應屆畢業生還需提供《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未按規定時間提交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職教崗位除外)、個人檔案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擬聘用人員須在渝北區教委開具的介紹信規定時間內到所聘學校報到,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到所聘用的學校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
本簡章由渝北區人力社保局、渝北區教委負責解釋。區人力社保局聯系電話:023—67822642、67812631,區教委聯系電話:023—67813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