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教育廳等五部門關于開展2015年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浙衛發〔2015〕36號),為加強基層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緩解農村衛生人才緊缺狀況,現將市直2015年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公開招生(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定向培養對象
報考2015年全省普通高校,具有紹興市越城區戶籍,有志于投身農村社區醫療衛生事業,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和身體素質,愿意與定向培養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考生。
二、定向培養計劃
計劃培養本科生8名,其中臨床醫學專業5名、預防醫學專業3名;學制5年。
招聘單位定向招聘職位(專業)人數學歷招生院校
臨床醫學預防醫學
陶堰鎮衛生院20大學
本科
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
富盛鎮衛生院11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
浙江中醫藥大學
孫端鎮衛生院20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
馬山鎮衛生院02浙江中醫藥大學
三、招錄與招聘
按照“先填志愿,擇優選拔,后簽協議”原則,本科安排在第二批提前錄取。
1、考生填報志愿。符合條件考生按2015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填報志愿。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專業志愿填報此類定向招生相關院校專業,否則志愿無效。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招生計劃1:1.2比例,將上線考生名單提供給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將相應名單報送紹興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體檢。紹興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根據相關院校提供的名單會同紹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考生體檢。體檢按《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3、公示。對體檢合格考生,由紹興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紹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招生計劃數,按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確定定向培養考生名單,并在紹興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官網、紹興人才網和紹興人事培訓考試網公示3天。
4、簽訂就業協議。公示無異議的,衛生主管部門代表招錄單位與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考生須攜帶分數卡、身份證、戶口簿、體檢反饋單復印件。
紹興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將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反饋招生院校,由省教育考試院和各招生院校按有關規定錄取。
四、學習費用
經學校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定向培養生,按協議在簽訂的基層醫療機構從業滿5年(不含規范化培訓時間),按不少于4.6萬元/5年/人標準給予補助(具體補助辦法另定)。
五、就業與待遇
定向培養生按期畢業后,由紹興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組織專業知識綜合筆試,按筆試成績高低由定向培養生選擇意向具體工作單位,并由用人單位與定向培養生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
定向培養生在其選擇的基層醫療單位從事服務期限不少于8年,聘用期間需參加全省統一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聘用合同簽訂后4年內仍未取得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3年內未取得執業醫師資格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2015年入學的定向培養生不按協議回定向培養單位工作的,不享受定向培養生相關待遇。
(聯系電話:85080558、85080577)
紹興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紹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