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我縣事業單位補充緊缺急需高層次人才工作的需要,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新昌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縣委組織部、縣人力社保局將組織實施全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屆畢業研究生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全縣部分事業單位計劃公開招聘應屆碩士及以上研究生13名,具體的招聘單位、職位、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詳見《新昌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屆畢業研究生計劃表》。
具體可登陸新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詢(http://www.xcrlsb.gov.cn/)
二、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碩士及以上研究生,戶籍不限。
3、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7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
4、必須符合各招聘單位規定的招聘崗位(專業)所需的資格條件(詳見《新昌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屆畢業研究生計劃表》)。
5、委培生須出具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三、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和報名地點詳見《新昌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屆畢業研究生計劃表》。
2、報名方式:下載報名表(見附件2),如實填寫并粘貼照片,由本人按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報名。
3、攜帶材料:報名人員須提交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學生證、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
(二)考試。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參加考試。考試采取面談和考核的形式進行,根據面談和考核結果,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考察對象,同時簽訂就業協議。
(三)體檢。體檢參考《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修訂后)等政策,并按有關操作規程執行。如有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結果不合格,則按考試分數依次遞補體檢。
(四)考察。體檢合格者參加考察,考察標準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和《關于修訂<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有關條款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149號)有關規定執行。如有報考人員放棄考察或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的,則按考試分數依次遞補體檢、考察。
(五)公示、聘用。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并向社會公示。公示結束后,辦理報到聘用手續,試用期按有關規定執行。
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不能按時畢業的;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和聘用條件等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在辦理聘用手續前,則按考試分數依次遞補體檢、考察。
政策咨詢電話:
中共新昌縣委組織部干部二科 0575-86023327
新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 0575-86042406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