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我區政務服務規范化建設,全面貫徹落實“國稅、地稅聯合辦稅”工作,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0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完成,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人事部令第6號、黔人社廳發〔2013〕10號和銅人社通〔2014〕125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本次招聘由銅仁市碧江區招聘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區招聘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區招聘辦”),具體負責公開招聘工作。
二、招聘原則及程序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標準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實行公開條件、公開報名、公開考試、公開聘用、公開監督,并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三、招聘計劃及職位
本次計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0名。具體招聘職位詳見《銅仁市碧江區政務全程代辦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
四、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7年7月2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0年7月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放寬到40周歲(1975年7月2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放寬到45周歲(1970年7月2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
2.截止2015年7月2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3.受立案調查、偵查尚未結案的;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5.曾被機關事業單位開除或辭退的;
6.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政策的;
7.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
8.不符合招聘崗位有關條件要求的;
9.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五、招聘信息發布
本次招聘信息統一在“碧江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發布(網址:http://www.trgov.gov.cn/)。
六、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15年7月2日至3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二)報名地點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地點在銅仁市碧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碧江區為民服務中心B棟9樓)
(三)報名所需材料
報考人員須提供畢業證(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張。
(四)報名程序及資格審查
“區招聘辦”負責具體報名及資格審查相關事宜,具體程序如下:
1.考生需在“碧江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網站下載并填寫《銅仁市碧江區政務全程代辦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同時附相關報名材料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由“區招聘辦”選派工作人員在“報名表”上簽字確認。
2.資格審查通過的,憑報名資料到繳費處繳費,并把“報名表”交給收費員保存,經收費員簽名確認后,方視為報名成功。
3.報名及考試費按物價部門核定每人100元標準收取。繳費憑證是領取筆試準考證的重要依據,考生務必妥善保管。
(五)相關事項
1.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對符合招聘條件的考生不得拒絕報名。
2.考生報名時須認真填寫“報名表”,如實填寫本人有關信息。“報名表”填寫不真實、不完整、錯誤或書寫潦草導致信息難以辨認的,責任考生自負;委托他人報名的,若報名信息出現前述情況,視為考生本人填寫。考生須確保所留聯系電話準確、暢通,因所留電話不準確或不暢通導致無法聯系的,視為自動放棄。
3.考生須認真閱讀簡章,按照簡章和職位表公布的條件和要求報名,并提供與之相符且真實有效的報名材料。如有隱瞞真實信息、弄虛作假,執偽造證件、證明及其他材料獲得考試或聘用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4.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須達到3:1比例,達不到3:1比例的,將對招聘計劃數進行調減。
七、考試
本次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和面試均實行百分制,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分別占考試總成績的5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有效數字。
(一)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實行統一管理,統一命題、統一制卷、統一考試時間。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考試范圍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試》。
《筆試準考證》發放時間為2015年7月15日—2015年7月16日(8:30分至17:30分),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和繳費憑證到銅仁市碧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領取。《筆試準考證》是考生參加考試、體檢、考察等招聘環節的重要憑證,考生務必妥善保管。
筆試時間:2015年7月17日(具體時間安排和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二)面試
按每個職位招聘計劃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并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確定面試人員(末位并列者一并進入面試環節),面試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試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八、體檢
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與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同一職位考生綜合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對象,若筆試成績還相同的,則另行加試面試,以加試面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對象。
體檢標準和程序參照貴州省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及程序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醫院由“區招聘辦”指定區(縣)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體檢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并作出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九、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列為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區招聘辦”統一組織,主要側重于在校表現和現實表現的考察。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方面的情況。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
考察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聘用資格: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的;
3.沒有考察依據(如個人檔案)或報名時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
4.不符合報考條件及職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
5.考察時,未能交驗招聘職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的;
6.其他經“區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
十、聘用審批
1.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
2.公示結束無影響其聘用問題的,由聘用單位填報《聘用審批表》(一式四份)并附相關材料經主管部門和碧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合格后,報銅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審批手續,經批準后由用人單位與擬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
3.本次公開聘人員均為事業編制,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
4.在公開招聘過程中,任一環節發現考生資格條件不符合簡章和職位表要求的,即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
5.因考生自動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公示結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不作順延遞補。
十一、紀律和監督
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及社會監督,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政策規定、標準條件、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考試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考試各環節,由紀檢監察機關全程監督。招聘工作中,如有違紀情況發生,對考生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對違紀的相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十二、其他
(一)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面試)不指定或委托任何機構組織培訓,請考生不要相信有關培訓宣傳,以免上當受騙。
(二)本簡章由銅仁市碧江區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銅仁市碧江區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咨詢電話:0856-5235716、5236680(碧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督電話:0856-5223471(碧江區紀委)
附件:1.《銅仁市碧江區政務全程代辦中心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rar
2.《銅仁市碧江區政務全程代辦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