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實審判輔助人員隊伍,加強對審判工作的服務保障,經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2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方式
堅持“公開、公正、競爭、擇優”原則,采取考試、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人數
經縣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20名,男女不限。具體見《濉溪縣人民法院2015年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崗位表》。
三、招聘條件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憲法、法律、法規,組織紀律性強,自愿從事書記員工作。
(二)本人未受過刑事、治安處罰和黨紀、政紀處分,家庭主要成員未受過刑事處罰。
(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熟悉計算機操作。
(四)年齡在20-35周歲(1980年9月30日至1995年9月30日期間出生)。
(五)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男身高在170cm以上,女身高在158cm以上,特別優秀的,可適當放寬。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縣人民法院共同組織實施?h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招聘程序具體包括報名、資格審查、筆試、計算機操作測試、面試、體檢及考察等。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5年9月7日至9月11日
2、報名地點:濉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五樓會議室。咨詢電話:0561-60827160561-6076159
3、報名方法:
(1)現場報名。報考人員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濉溪縣法院2015年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報名表》(見附件,由考生自行在濉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填寫)。
(2)報名時,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4張。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3)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本次招聘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供的信息和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報考者與擬招聘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4)經資格審查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交筆試、計算機操作測試考務費90元。
(5)報名結束后,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之比不低于2:1,達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為達到足額招聘的目標,因報考人數不足而被取消或核減的崗位招聘計劃數,應在其他崗位足額招聘的前提下,再從高分到低分補足被取消或核減的招聘計劃數。補足的招聘人員聘用后由法院統一調配使用。
經常居住地在法庭轄區內報考該法庭的優先聘用,濉溪法庭除外。(百善法庭轄百善鎮、臨渙鎮,鐵佛法庭轄鐵佛鎮,五溝法庭轄五溝鎮、韓村鎮,雙堆法庭轄雙堆集鎮、南坪鎮,孫疃法庭轄孫疃鎮,四鋪法庭轄四鋪鎮)。
(6)準考證領取時間:9月15日-16日本人憑報名收費發票在報名處領取準考證。
(二)計算機操作測試、筆試、面試
考試項目為筆試、計算機操作測試、面試。
1、筆試(占總成績的20%),內容:語文基礎知識、公文寫作等。卷值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
2、計算機測試(占總成績的30%),內容:漢字速錄(側重)、WORD及EXCEL基本操作。卷值100分,考試時間30分鐘。
3、面試(占總成績的50%),筆試、計算機操作測試完成后,根據筆試、計算機操作測試折算合成成績排名,按招聘計劃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分值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向考生公布。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自我認識、邏輯思維、語言表達、組織協調、隨機應變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
考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三)體檢及考察
1、面試結束后,根據招聘人數,按照筆試、計算機操作測試、面試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最后一名成績并列,以面試成績高者為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體檢出現不合格者,按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體檢考察對象。
2、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者個人承擔。
3、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對象范圍。
五、聘用及培訓
1、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縣法院與濉溪縣勞務派遣中心簽訂勞務派遣協議,并由濉溪縣勞務派遣中心與聘用人員簽訂為期三年的勞務合同?h法院對聘用人員在崗工作期間進行日常管理、考核和使用。三年期滿,考核合格者,可續簽勞務合同。
2、聘用人員試用期3個月,試用人員接受崗前培訓,試用期滿不合格的,不再聘用。
3、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新聘用人員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相關手續,按時報到。對本人無正當理由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4、聘用人員在崗期間違法違紀、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終止條件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辭退。
六、工資、福利待遇。
1、聘用人員基本工資每人每月基本工資1200元,績效工資220元。年度考核為特別滿意的聘用人員(占全部聘用人員的10%),下一年度內每月增加基本工資的10%。
聘用人員在本院工作每5年工資增加一個檔次。
3、按年度增加工齡工資。
3、養老、醫療、失業、生育和工傷保險由用工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標準繳納。
4、試用期滿后,由單位統一發放制式服裝和審務通等裝備。
5、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帶薪年休假。
七、紀律與監督
為保證此次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附件
聯系電話:0561-6082716(縣人才服務中心)
0561-6076159(縣法院政治處)
監督電話:0561-6089002(縣紀委、監察室)
0561-6087052(縣法院監察室)
更多相關信息及附件下載請訪問濉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sxrsrc.gov.cn/)
濉溪縣人民法院\濉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