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杭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操作程序(試行)》和《杭州市余杭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等規定,經研究,決定組織實施2015年杭州市余杭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15年杭州市余杭區部分事業單位計劃招聘工作人員77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報考條件等詳見附件1《2015年杭州市余杭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計劃一覽表》(以下簡稱“招聘計劃一覽表”),請登陸下列網站查詢:
余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hzyhldbz.gov.cn
余杭人才網:http://www.hzyhrc.net
二、招聘對象和基本條件
報名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有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六)年齡一般在35周歲及以下(1980年8月26日及以后出生,有關年齡計算以此類推)。戶籍和其他有關資格證書取得時間,以及相關經歷時間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15年8月26日;
(七)注意事項:①杭州市區常住戶籍包括上城區、下城區、拱墅區、江干區、西湖區、高新(濱江)區、蕭山區、余杭區、富陽區的常住戶籍(含杭州市區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應屆畢業生;浙江省戶籍范圍依此類推);②崗位有效報考人數以實際審核通過人數為準;③考生的報名信息與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必須一致;④學歷要求“全日制”的,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學歷。其中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學歷證書,以碩研身份報考的,還應提供相應的學位證書;⑤招聘崗位有要求“工作經歷”的,考生在報名時需現場提供工作經歷證明材料(須提供相應的勞動合同、社保繳費證明以及能證明相關工作經歷的其他證明材料等)。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期間參加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⑥面向社區工作者招聘崗位條件,詳見附件2《2015年余杭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政策問答》(以下簡稱“招聘政策問答”);⑦現役軍人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5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5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原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過程中被認定有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不能報考;社區工作者在社區工作期間受過處分或對本社區發生重大責任事故負有責任的,以及近3年年度考核結果中有低于“合格”等次的,不能報考面向社區工作者招聘的崗位。
三、報名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時間
時間:2015年9月5日一天(上午9:00—下午16:00)。
(二)報名地點
杭州市余杭區社區學院(地址:余杭區臨平東湖街道紅豐南路116號)。
(三)報名辦理
考生報名前要仔細閱讀《招聘公告》、《招聘政策問答》和《招聘計劃一覽表》,嚴格按招聘崗位條件要求進行現場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若考生報考2個及以上崗位的,取消筆試資格)。考生請自行下載并規范填寫附件3《2015年余杭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表中“承諾欄”須由考生本人簽名。現場報名時須提供《報名登記表》二份(一寸免冠照2張,貼《報名登記表》上)、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學歷學位證書(尚未取得證書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應屆畢業生須攜帶《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就業推薦表》),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還須提供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以及社保繳費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
除上述材料外,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等;報考面向社區工作者崗位的考生具體要求詳見附件2《招聘政策問答》。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筆試。
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并按《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
委托他人報名的,除提供報考所需材料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外,還需提供委托人親筆簽字并加手印的委托書。
四、資格審查及下載筆試準考證
現場報名時,由各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進行報名資格復審,經資格復審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下載打印準考證。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筆試資格,且不再改報。有效報考人數不足招聘計劃3倍的崗位,原則上不開考或酌情核減招聘計劃。對未達到開考比例而取消開考的崗位,已審核通過且符合其他崗位報考條件的考生,可以改報,并接受改報單位的資格審查。
下載并打印筆試準考證時間:2015年9月17日9時-9月18日17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陸“余杭人才網”(網址http://www.hzyhrc.net),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五、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和面試各占總成績的50%。
(一)筆試
1、筆試時間:9月19日,具體時間與地點以準考證信息為準。
2、筆試科目:《綜合基礎知識和綜合應用能力》(由客觀題和主觀題組成)一科。
3、考生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按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4、筆試結束后,由杭州市余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劃定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2015年10月9日左右在“余杭人才網”上公布面試入圍人員名單,考生本人筆試成績也可同時查詢。
(二)面試
面試對象在各崗位筆試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按規定比例確定。崗位招聘計劃數在2名及以下的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3名及以上的按1:2比例確定,10名及以上的按1: 1.5比例確定(有小數點四舍五入)。招聘崗位筆試合格人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實施2天前,若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確認不參加面試的,可在該招聘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面試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
六、體檢和考察
筆試與面試成績均實行百分制。面試結束后,筆試和面試成績各按50%的比例折算成綜合成績。體檢、考察對象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相應招聘崗位計劃1:1比例確定,綜合成績出現并列的,筆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前(若筆試成績也相同,依次按學歷、學位、工作經歷高的排名在前)。報考余杭區教育系統財會崗位的考生,在考察之前先進行應聘單位確認,具體單位、確認辦法詳見附件2《招聘政策問答》。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體檢時間及地點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體檢和考察內容、標準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考察有關規定執行。
有工作單位的考生進入考察后,應在招聘單位告知的規定時間內,提供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逾期不能提供的,視作放棄資格。
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放棄體檢或考察資格的,以及在聘用文件下達前放棄資格的,按照擇優原則,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可視情決定是否遞補,若遞補的,則在本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余杭區教育局下屬學校財會崗位遞補辦法詳見《招聘政策問答》)。
七、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員名單在“余杭人才網”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并實行試用期制度。對反映的問題影響聘用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批準聘用的人員必須在聘用文件下達后一個月內辦理報到、聘用手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或發現有不符合報考資格和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在次年我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發布時,尚未公示遞補的,不再實行遞補。
八、其他事項
考生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或有其他不當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及聘用資格,且3年內不得參加杭州市余杭區各類人事考試。
各階段有關注意事項,請登陸“余杭人才網”查詢或聯系招聘單位(各招聘單位咨詢電話詳見附件1)。
聯系電話:
杭州市余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71-86153017
0571-86145127
本公告由杭州市余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社區工作者報考證明
杭州市余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