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廣東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測總站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廣東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測總站隸屬于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單位性質為公益二類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能是承擔中央委托省管或者省屬的大型工程以及石油化工建設工程的質量安全監督工作;在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委托的范圍內,對全省建設工程質量施工安全進行監督抽查;受委托對全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及人員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考核;組織質量監督、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考核和安全生產繼續教育管理工作;參與調查處理全省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為加強廣東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測總站專業技術隊伍建設,根據職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畢業生和具有國家承認同等學歷的人員。包括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國人員,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工作人員,人事關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務機構人員和其他符合應聘條件人員。
二、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條件:35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
7.符合廣州市戶口遷入有關規定;
8.具備報考崗位所需其他條件。
具體詳見《廣東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測總站2015年公開招聘崗位表》(見附件1)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編制,執行國家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四、報名
(一)報名時間
電子郵件報名:2015年9月11日至2015年9月15日;
現場報名:2015年9月14日至2015年9月15日.
(二)報名地點或方式
采用電子郵件報名。應聘人員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連同本人彩色證件照,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書、職稱(資格)證書、戶籍證明及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掃描電子版發送到招聘單位電子郵箱,郵件主題填寫“應聘+姓名”,郵箱地址:gdszjz@126.com。
采用現場報名。報名地址:廣州市天河區黃埔大道108號奧園大廈11樓前臺。應聘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書、職稱(資格)證書、戶籍證明及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大一寸彩色證件照兩張到現場直接進行資格審核,并發筆試準考證。
(三)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在招聘公告規定的時間內登陸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gdhrss.gov.cn)或粵建信息網(http://www.gdcic.net),詳細了解招聘崗位及有關條件。
2.報名者要保證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實,或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而被取消應聘資格的,由報名者本人負責。報名時與考試時使用的照片應保持一致。
3.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4.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于2015年8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并在資格審查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有關證明材料。
5.按廣東省相關規定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應聘人員,應在報名時在報名表備注欄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項目名稱、相關服務證書名稱及編號,并在資格審查時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通過現場報名方式報名的,當場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6.在國有單位工作的正式員工報名,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資格審核時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7.落實回避規定要求,凡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擬制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的秘書、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崗位,以及與該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崗位。
(四)報名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在報名時間截止后5個工作日內,審核結果將以電子郵件的形式通知符合崗位條件要求人員,并發送電子版筆試通知書,請自行打印筆試通知書(即準考證,筆試時間、地點、要求等將于考試通知上予以明確),并按照通知要求準時參加筆試。應聘人員屆時注意查收電子郵件。
五、考試
考試方式,包括筆試和面試。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
(一)筆試
筆試時間:2015年9月21日上午9:00—11:30;
筆試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成績按100分計算,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2位。筆試成績相同時,視為該崗位并列。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和粵建信息網公布。
(二)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如果入圍人數達不到1:3的,按照實際入圍人數進入面試。
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和粵建信息網公布。面試時間、地點、資格復審等事項另行通知。請注意查收電子郵件,并保持通訊暢通。
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2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當場向考生公布。
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六、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項目和標準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規定執行。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有關要求組織實施。
八、公示和聘用
報考人員經考試、體檢、考察后確定擬聘用人選。名單在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和粵建信息網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九、有關問題的說明
(一)關于工作經歷等時間界限計算至2015年8月31日。
(二)網上郵件報名方式,接收報名信息應計算到報名截止日的24:00為止。
(三)關于遞補調劑的說明。
若因面試人選出現空缺,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若因人選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結果影響或者個人放棄聘用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本單位不再安排等額遞補。
十、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0-38686907
監督投訴電話:020-38686909
附件1:廣東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測總站2015年度公開招聘崗位表.rar
廣東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測總站
201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