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蘇省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檢驗院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為了更好地選拔優秀高層次人才,充實優化食品藥品檢驗與科研人才隊伍,提升檢驗與科研水平,促進食品藥品檢測事業發展,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通知》(寧委辦發〔2011〕83號)的文件精神,經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檢驗院面向社會公開引進1名編制內高層次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理論水平;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廉潔奉公;熱愛食品藥品檢驗事業,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三)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并取得博士學位;
(四)年齡40周歲以下(1975年8月27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具備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見附件1);
(七)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蘇人社發〔2012〕418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報名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時間為2015年8月27日至9月10日(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9:00至下午15:30。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二)報名地點
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惠中路8號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檢驗院行政樓人事科(2209室),聯系電話:025-89636109。
(三)報名材料
《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檢驗院引進高層次人才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歸國留學人員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職稱證書、獲獎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及反映本人專業技術水平的各項材料,以上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并攜帶2張近期二寸彩色照片。
報名人員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核、聘用資格。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
①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②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③應聘人員與報考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④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資格審查
報名現場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審核后將原件返還,復印件留存,審核結果將在報名結束后的一周內由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檢驗院電話通知本人,資格審核通過者進入綜合考評,進入考評人員名單將在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http://www.njfda.gov.cn/)上公布。具體時間、地點以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檢驗院電子郵件及電話通知為準,請報名人員務必保持通訊暢通。
四、綜合考評
本次引進高層次人才采用綜合考評方式招聘,由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檢驗院在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指導下,制定綜合考評方案并組成評審組,通過評審組對資格審核通過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科研能力、學術成果以及與崗位的匹配程度進行綜合評定。綜合考評采用百分制,成績合格線為60分,綜合考評成績及排名將于考評結束后的次2個工作日在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上發布,并由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檢驗院通知本人。
五、體檢與考察
綜合考評成績達到合格線人員,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數1:1確定參加體檢人員,有工作單位的體檢人員須于體檢前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對體檢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進行綜合考察,重點了解考察其政治思想素質、職業道德品質、工作實績及與崗位的匹配度,形成綜合意見。因體檢、考察等不合格出現崗位空缺,可從達線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六、擬聘人員公示
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根據綜合考評、體檢和考察等情況,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后,辦理聘用手續,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定職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
八、咨詢、監督電話
(一)咨詢電話:
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檢驗院人事科:025-89636109
(二)監督電話:
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監察室:025-84418315
附件:
1.《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檢驗院2015年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崗位信息表》.rar
2.《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檢驗院2015年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報名登記表》.rar
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