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提升縣、鄉兩級醫務人員的能力素質,根據《河南省人才和知識分子工作領導小組關于轉發<河南省衛生人才發展中長期規劃(2011-2020年)>的通知》(豫人才〔2011〕6號)、《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實行)》(豫政〔2014〕67號)和河南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等九部門《關于印發基層衛生人才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豫衛發〔2015〕2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決定面向社會為部分基層衛生單位招聘醫學院校畢業生245名。依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第6號令)和《關于印發洛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洛政辦[2006]100號)有關規定,現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組織領導
本次考試招聘工作在市政府的領導下,由市人社局、市編辦、市衛計委及各縣(市、區)人社局、編辦、衛計委(衛生局)共同組織實施。
二、報考范圍、對象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身體健康;
5、具有醫學院校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6、限2013年、2014年、2015年畢業未就業畢業生。
三、招聘專業及招聘計劃
詳見《2015年洛陽市醫學院校畢業生特招計劃需求表》(附件1)。
四、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辦法: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具體報名地點詳見各縣(市、區)《2015年洛陽市醫學院校畢業生特招報名與資格審查地點》(附件2)。
2、報名時間:2015年10月8日--2015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報名須遞交材料:
(1)有效身份證;
(2)畢業證(國外高校畢業生需提供: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就業報到證(外省院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需經河南省大中專學生就業服務中心蓋章;擇業期內未辦理就業報到證者,持所在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加蓋公章的空白就業協議書(全套));
4、資格審查:各縣(市、區)衛計委(衛生局)于10月16日將本縣(市、區)報名情況匯總后上報市衛生考試中心集中復審。
5、發放準考證。各縣(市、區)衛計委(衛生局)于2015年11月9日到市衛生考試中心領取筆試準考證,11月10日至12日為考生個人領取準考證時間,具體事宜以各縣(市、區)衛計委(衛生局)通知為準。
6、本次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考試聘用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簽訂誠信承諾書。凡發現報考者與擬聘用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二)筆試
1、筆試由洛陽市衛計委牽頭組織實施,市人社局全程指導。采取省衛計委統一命題、統一評分的方式進行。筆試滿分為100分,試卷分為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中西醫結合、預防醫學五個專業,考生按所報專業參加相應專業的考試。
2、筆試時間:2015年11月14日上午9:00--11:00,具體考試地點以準考證填寫為準。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考生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
3、筆試成績=卷面成績。
對于醫學專業研究生、到鄉鎮衛生院的醫學專業本科生不參加筆試。
4、筆試成績于2015年11月30日后公布,請考生注意登陸洛陽衛生網“公示公告”欄查看。
(三)面試
面試由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接受洛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洛陽市衛計委指導監督。
1、面試人員的確定:
根據筆試成績,按擬聘用計劃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比例內末位成績相同者,均進入面試。 對于醫學專業研究生、到鄉鎮衛生院的醫學專業本科生直接參加面試。
2、面試辦法:
面試采取專業面試方式:主要包括:綜合分析能力、專業技能應用、語言表達能力、協調應變和舉止儀表五個方面。面試采取答辯形式進行,面試時間為10分鐘,要求考生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專業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專業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因應試者自動放棄面試出現的空缺,從報考同一職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進入面試環節的人數小于1:2的比例時,報考該職位的人員全部進入面試。若招聘職位實際參加面試的考生小于或等于聘用計劃時,應試者面試成績須達到75分及以上,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4、總成績的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考生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將在洛陽衛生網“公示公告”欄予以公布,請屆時登陸查看。
總成績并列時,依次按學歷層次、面試成績高低確定參加體檢、考察和擬聘用人員。
(四)體檢
由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根據考生總成績,按擬聘用計劃1:1.5的比例(四舍五入)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的規定進行。
體檢相關事宜將通過洛陽衛生網“公示公告”欄進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請考生屆時登錄查看。
(五)考察
對于體檢合格人員,根據擬聘用計劃,各縣(市、區)衛計委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進入考察人員。按照《洛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洛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洛政辦[2006]100號)的有關規定和辦法,對進入考察人員進行考察,同時進行資格復查。
因體檢、考察、資格復查不合格造成的職位空缺,可從報考同一職位并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六)公示和備案
考察和復查合格者,等額確定擬聘用人員并進行不少于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由市衛計委對招聘情況進行匯總,形成正式備案報告,經市編辦、市人社局共同蓋章后于2016年1月15日前上報省人社廳、省編辦、省衛計委備案。備案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書之日7日內報到,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新聘用人員納入本單位崗位管理,試用期及相關待遇按照國家事業單位有關規定執行。
五、紀律與監督
招聘過程中,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照有關通知要求參加報名、筆試、面試、面試資格確認、體檢、考察、資格復查、報到等,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放棄聘用資格。招聘實行誠信原則,即報考者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弄虛作假或違反考試、聘用紀律的,一律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新聞媒體及社會各界的廣泛監督。
六、保障措施
(一)由省級財政對特招研究生、本科生按大學期間費用給予補償補助,標準為:研究生每人每年9500元,補助3年;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補助5年。補償經費在服務期內分年度撥付,每年年初撥付上年度經費。
(二)對于醫學專業研究生、到鄉鎮衛生院的醫學專業本科生不參加筆試,直接通過考核招聘的方式進行。
(三)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在確定聘用后按程序納入單位編制管理。對于特招到鄉鎮衛生院工作的專科生,服務期滿并取得醫學本科學歷,納入鄉鎮衛生院編制管理。單位編制內有空缺崗位時,要優先用于特招畢業生。
(四)對于納入編制和崗位管理人員,各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要及時辦理相關手續,落實各項工資福利政策,由所在的單位發放績效工資,并為其辦理社會保險。
(五)對于服務期間未入編人員,納入單位正式人員崗位管理,實行同工同酬。
(六)特招到鄉鎮衛生院的醫學本科畢業生職稱晉升時,在鄉鎮衛生院的工作時間累計計算,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晉升職稱的優惠政策;晉升高級職稱時,外語和論文不作硬性規定。
(七)各縣(市)要結合實際,完善基層醫療機構進人、用人、留人的政策措施,對特招到鄉鎮衛生院的本科生、專科生提供必要的周轉房等基本生活保障。
本方案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