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教練員隊伍,落實項目布局工作,促進教練員隊伍的專業化建設,經有關部門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優秀教練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及名額
經市編委會議審定,同意2015年度招聘教練員4名,田徑(投擲)、足球、籃球、柔道項目各1名。
二、招聘范圍
符合職位要求的退役運動員、普通高校畢業生及從事對應項目訓練的教練員。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A類:省(市)級以上優秀運動隊退役的運動員
1、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別優秀的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執教3年以上,直接帶訓運動員向省級以上優秀運動隊輸送至少2人被錄用或所帶運動員參加比賽單項獲得地市級第一名至少5人,獲得省級第一名至少一人;集體項目獲地市級第一名、省級前三名至少各一次);
2、具有大專畢業及以上學歷;
3、具有國家二級運動員及以上技術等級;
4、省(市)級優秀運動隊正式招工后訓練三年及以上;
B類:體育專業畢業生
1、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體育類專業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3、參加大學生運動會或聯賽(非公共體育組)單項獲省級前兩名、全國前六名;集體項目省級第一名、全國比賽前六名的主力隊員或參加青少年錦標賽曾獲省(市)級單項前兩名、國家級前八名;集體項目省級前兩名、國家級前八名的主力隊員;
4、具有國家二級運動員及以上技術等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
2、在以往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為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人員;
5、其他屬于法律法規規定不能應聘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程序進行。
(一)網上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將《報名登記表》(1寸免冠近照和身份證正面掃描在表上)和基本條件中有關證明材料電子文檔發送至指定郵箱:603110783@qq.com。應聘者須按要求真實清楚詳細填寫《報名登記表》。如隱瞞或填報虛假信息,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
2、報名時間:2015年10月23日上午9:00開始至26日下午16:00結束。
3、資格初審:2015年10月27日。
4、每個職位至少要有3個有效報名才可進入考試程序。
(二)考試
1、筆試:
委托專業機構統一命題,每個職位滿分均為100分,50分及以上為合格,低于50分的即被淘汰。內容為招考教練員相應的專業理論知識,采取閉卷形式。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的輔導培訓班。
筆試時間:2015年11月3日上午9:00。報考人員需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準考證發放時間另行通知),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2、面試:
①資格復審:面試前招聘單位在規定時間、地點對參加面試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應聘人員須持畢業證書、身份證、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教練員等級證書及帶訓運動員獲獎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參加現場資格復審。證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參加面試。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棄權。
②面試:根據各招聘職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分別在A類和B類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對象,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面試由專業技能測試、實際帶訓等內容組成。滿分為100名,60分及以上即合格,低于60分的即被淘汰。
(三)體檢
考試結束后,筆試和面試成績分別以40%和60%的比例計入總分,總分由高到低排序(總分相同的,則運動成績高的列前,運動成績再相同的,則面試成績高的列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崗位招聘人數與進入體檢人數按1:1的比例。體檢按浙人公[2005]68號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手冊(試行)〉》執行。
因體檢、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現招聘職位空缺,在應聘該職位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考察
根據招聘職位的要求,對被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考察結束后,形成書面考察報告。經考察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
招聘單位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根據報考人員的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諸暨市人才(人事)網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名稱、招聘崗位情況以及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做決定。
五、紀律與監督
(一)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全程接受紀檢監察、人力社保部門和社會的監督。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諸暨市體育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聯系電話:0575-87283906(紀檢監察室)。
(二)本次公開招聘公告指定下列媒體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諸暨市人才(人事)網(http://www.zjrcw.gov.cn)、諸暨日報、體壇報、中國體育報。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包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通知、考試結果等)僅在諸暨市人才(人事)網(http://www.zjrcw.gov.cn)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六、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由諸暨市體育局辦公室負責解釋;
(二)聯系地址:諸暨市暨陽街道東一路39號,聯系人:楊先生,聯系電話0575-87283906,郵箱:603110783@qq.com。
附件:1、諸暨市公開招聘教練員報名表
2、諸暨市公開招聘教練員計劃一覽表
(附件請到諸暨人才網上下載:http://www.zjrcw.gov.cn)
諸暨市體育局
2015年10月15日